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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工会坚持党的领导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

第一章 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问题上,工会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关键,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

1.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工会是工人的阶级联合的初级形式,是先于工人阶级政党出现的工人阶级最广泛的群众组织,是无产阶级政党进行革命活动的“基地”,是争取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重要依靠力量;工人阶级政党则是工人的阶级联合的最高形式,是由工人阶级中最有觉悟的先进分子组成、以科学理论武装、具有极严格的铁的纪律的工人阶级先锋队,负有在政治上统一领导工会等工人阶级组织的重要责任。工会是通过政治斗争成长和巩固起来的;工人阶级是唯一能肩负实现人类社会从阶级社会走向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和压迫社会宏伟任务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要完成这一崇高历史使命,必须靠工人阶级政党来加强领导,必须靠工会来巩固团结。马克思要求工会认真研究政治问题,“要选举那些负有维护本阶级利益使命的、像他们本人一样的工人为自己的代表,来代替那些以玩弄政客手腕为职业的人”。[1]恩格斯认为,工人参与政治斗争的必要途径是与工人阶级政党齐心协力,并把工会与党在政治斗争中的协同动作,看成是工人运动的发展标志。列宁把党领导的工会等群众组织形象地比作无产阶级政权体系的“传动装置”和“杠杆”,功能是把党和劳动群众联系起来。

中国共产党始终强调,中国工会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毛泽东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工会要主动取得党委对工会的领导和支持,这是搞好工会工作的先决条件。邓小平同志指出,所谓群众团体的独立性,是在组织意义上讲的,在政治上必须保障其在党的政治领导之下。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工会组织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开展工作。这是做好工会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胡锦涛同志指出:工会“要进一步提高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在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下行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工会的各项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工会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2013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指出:“工会要永远保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这一优良传统。”党中央的这些重要指示,阐释了工会与工人阶级政党的关系这一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的重大问题,为中国工会团结带领广大职工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而不懈奋斗,奠定了坚实思想理论基础。

中国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明确规定的。《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2018年10月26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中,强调了坚持党的领导相关内容,增写了“中国工会坚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担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地自觉遵循,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中国工会具有社会主义性质,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受社会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制度、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发展阶段等的影响,中国工会在产生、性质、地位、职能、组织体制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与其他国家工会特别是西方工会有着本质区别和显著不同。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必须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出发,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同坚决按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对党负责与对职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把贯彻党的主张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治上坚持党指引的方向,在思想上以党的理论武装头脑,在组织上接受党委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中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工会的决议、政策等,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决策部署真正转化为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把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始终做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

2.党始终重视加强对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领导。

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热忱关心工人阶级,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始终把领导工人运动、指导工会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党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工运理论指导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党召开有关会议,对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作出决议,制定工人运动的方针与策略,指导工会通过正确的决议,为工会运动指明前进方向。党根据工人运动的实际,先后成立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等机构,加强对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领导。新中国成立前召开的历届全国劳动大会、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历届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都得到党的精心指导和全力支持。我们党的许多早期领导人,如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李立三、邓中夏、苏兆征、蔡和森、赵世炎、王荷波等,都亲自领导过工人运动,组织工人建立工会,启发工人觉悟,开展工会活动,不少还担任过工会组织领导人。1921年8月在长沙成立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湖南分部,主任就是由中共湘区工作委员会书记毛泽东兼任,李立三、刘少奇等人先后负责宣传、组织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制定有关法律、制度、政策等,确立和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党更加重视工会工作,从思想理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财力物力等多方面进一步给予支持,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和帮助工会开展工作,为增强工会生机活力、发挥工会作用创造更好条件和环境。2015年1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对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举措。2015年7月6日,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由党中央召开了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战略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阐明了党的群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强调各级党委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党的群团工作的领导,强化管好用好群团组织的责任担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群团履职尽责的工作格局,深入把握党的群团工作规律,完善党委领导群团组织的制度。

3.中国工会具有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的优良传统。

中国工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下的中国工人运动蓬勃发展的基础上诞生的。1920年11月,在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领导下,成立了上海机器工会,这是党领导工人阶级建立的第一个工会组织。1921年7月,我们党成立后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对领导工人运动作出了部署。《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又称《工人运动决议案》,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中心工作是领导、组织和推进工人运动,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强调“党应在工会中灌输阶级斗争的精神”[2],提出了如何把工人组织起来,以及开展工人运动的工作原则。《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共有六项内容,有三项内容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内容,第一项为工人组织(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第三项为工人学校(因工人学校是组织产业工会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所以在一切产业部门均应成立这种学校),第四项为工会组织的研究机构(这种机构应由各个产业部门的领导人、有觉悟的工人和党员组成,应研究产业工会组织的工作方法等问题)。同年8月11日,我们党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了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劳动组合”就是工会的含义,“书记部”是秘书处的意思,这也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前身。1925年5月,党发起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宣告中华全国总工会正式成立,实现了全国工会在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团结统一。从1925年到2020年,95年来,无论是在风雨如磐的革命年代、如火如荼的建设时期,还是在激越奋进的改革开放征程上,中国工会始终把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在党的领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谱写了壮丽篇章。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工会从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时的110多个工会组织、34万名会员,发展壮大到目前拥有280多万个基层组织、近3亿会员的强大组织。

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保证。工会是做工人阶级工作的,而工人阶级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如果没有或者离开党的领导,工人阶级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工会就会陷入在黑暗中摸索。只有在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工运事业才能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生机勃勃向前发展。

4.坚持党的领导是工会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的题中应有之义。

坚持党的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不仅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大实践问题。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保持和增强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这“三性”,抓住了群团工作的本质属性,确立了群团组织的基本定位,深刻回答了群团事业坚持什么原则、朝着什么目标努力的问题。因此,从实践逻辑的角度看,坚持党的领导,不仅是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也是工作准则和具体要求,其焦点必须集中到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上,做到所有工作、所有活动、所有服务都在增强“三性”的要求下进行。

政治性是工会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政治性强不强,既是衡量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根本标准,也是检验工会改革是否取得明显成效的试金石。离开了政治性,群团组织就容易产生脱离党的领导的倾向,就会庸俗化,就会成为一般社会组织,甚至会走向邪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关键是必须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工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工会,离开党的领导,就会丢掉中国工会的最大优势,保持和增强政治性也就无从谈起。

承担起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党的群团工作的政治性,主要体现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为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作出贡献上。这是群团组织同一般社会组织的根本区别,也应该成为衡量群团组织工作做得好不好的政治标准。对群团组织来说,谁能把自己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谁的工作就是做得好,反之就是做得不好。这个标准必须在群团工作中牢固树立起来,什么时候都不能忽视,更不能淡化和遗忘。工会所有活动最终都要体现到教育引导职工群众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上来。如果通过工会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到广大职工群众中去,生根发芽,落地开花,那工会工作在政治上就是合格的。对工会组织来说,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工会工作就是做得好,反之就是做得不好。如果口号喊得很响,实际上不落实,流于形式,那也不能算是坚持了党的领导,至少是坚持得不好、不得力。工会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富有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广大职工和自己的先锋队紧密联系在一起,让党的领导具体而深入地落实到职工群众中去。

充分发挥工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政党一直把党领导的群众组织作为夺取和巩固政权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这个系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党是领导一切的,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一个都不能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深刻阐述了工会等群团组织在参与国家治理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对工会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赋予新的使命。我们必须把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使之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把正方向、引对道路。中国工会肩负着引领工人阶级跟党走、使之成为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的使命,绝不能成为那种“独立工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全面把握“六个坚持”(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的基本特征。“六个坚持”中,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排在首位;“三统一”中,最重要的要素就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对工会组织来说,离开党的领导,就会迷失方向、丢掉灵魂。必须时刻牢记,同各种敌对势力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很尖锐的,工会组织不能缺位、不能失声。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敢于冲锋陷阵、发声亮剑。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十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697页。

[2].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档案资料》[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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