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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进展和成效 第一节 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主要做法 第二节 特殊情形下保供稳价的成功实践 第三节 

第四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进展和成效

重要民生商品主要是指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米袋子”“菜篮子”商品,保障其市场供应和价格总体稳定,事关14亿人的基本生计,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体系,保供稳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重要民生商品产购销体系逐步理顺,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价格机制基本形成。但随着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近年来猪肉、鲜蔬果等重要民生商品受到外部冲击更加频繁,给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和物价总水平稳定运行造成了一定影响。近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着力提升价格监测分析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预见性,不断健全以储备调节为主的调控手段,聚焦重点商品、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全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近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断适应形势变化,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能力建设。国家层面已建立了26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监测超过1 300种产品,基本实现了对重要民生商品的全覆盖。各地除国家规定的报告制度外,根据当地主产、主销等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关乎当地民生的重要品种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监测分析,不断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一)持续完善监测制度,扩大监测覆盖范围

在原有监测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和国计民生的实际需要,不断完善监测制度、增加监测品种、拓宽监测内容。中央和地方层面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均纳入了日常监测范围,遇特殊情况扩大监测面、增加监测频次。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对部分重点品种单独建立监测制度,如山东省2018年建立生猪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从饲料原料、饲料生产到生猪繁育、生猪屠宰的全产业监测数据链。

(二)创新价格监测方式,提升监测及时性有效性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粮油信息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等10家机构签署《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合作备忘录》,10家机构每日、每周或每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供国内外粮油等重点商品价格监测数据,并在商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提供更加全面的价格监测数据。各地也积极借助外脑,拓展监测渠道,提升监测分析水平。如河北省建立由省直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参加的价格形势会和价格系统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分析研判能力;江西省发展改革委与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建立定期会商制度,互通互享价格信息,形成强大合力。此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创新监测方式,通过采集各地重要产区、重点品种、不同环节价格,严谨测算、科学编制,以指数形式监测、发布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如山东省自2013年起陆续推出山东蔬菜、金锣生猪、烟台苹果、临沂商城等指数,为做好保供稳价工作提供更为科学、全面的参考依据,为区域性重要民生商品产、运、销各环节主体经营决策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价格信号。

>>案例4-1

上海市率先编制“菜篮子”价格指数

上海市在全国各省市率先编制“菜篮子”价格指数,监测范围覆盖粮油、肉禽蛋、蔬菜、水产品、水果、豆制品等6大类主副食品;2019年为推进价格信息共享,将“蔬菜田头价”“市场批发价”“主副食品零售价”等数据资源进行汇集并共享。目前,已初步建立覆盖生产基地、大型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的重要民生商品产销和价格监测网络,能够及时、准确、科学反映主副食品价格走势,为全市价格预警预测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快速灵活反应,加大重要时段价格监测力度

重要节假日、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段,是价格异常波动的高发期,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监测制度、增强应急价格监测本领,在历次中秋国庆、元旦春节、重大活动以及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期间实行日监测、日报告,为及时掌握和快速应对价格异常波动提供了支持。2018年初部分食品价格出现上涨苗头以及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迅速作出部署,及时启动应急监测,组织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密切监测粮油肉菜蛋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有力地支撑了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工作。

(四)善用技术平台,畅通价格信息发布渠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门户网站设置包括经济运行调节、产业发展、经济贸易、经济数据概览等专栏,为社会提供信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中心网站对外发布监测信息,包括定期发布主要粮油副食品日报、生猪出厂价与玉米价格周报,以及粮油肉蛋菜服务价格及重要消费品价格信息的月度监测行情表,猪料、鸡料、蛋料比价等涉及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信息,并不定期发布价格走势分析预测材料。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利用多种平台畅通群众了解价格信息渠道。如北京市打造“北京价格”信息发布平台,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微论坛、电视报刊等媒介定期发布最新价格监测信息,此外,还加强京津冀三地价格信息联合发布,价格信息向服务百姓转变。山东、福建、宁夏、陕西等省份也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平台等发布当地重要商品价格信息。价格信息向农副产品生产者快速传递,引导其合理安排生产。

(五)注重预测预警,加强市场预期管理

通过监测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出保供稳价的政策建议。对于重要时点、公众广泛关注的重要品种,通过媒体、网站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声,做好预期管理。如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召开定期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题采访等多种方式,对外发布生猪及猪肉价格运行情况,并作出权威解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北京市利用价格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最新价格政策,通报全市、各区和其他省市价格调控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每天更新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价格,实时展示北京市应急救助预警、生猪调控预警、蔬菜调控预警、粮油调控预警响应程度,稳定了市场情绪,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二、完善价格支持政策

我国既是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在农产品价格完全放开由市场形成的新形势下,保持农业生产稳定、维持重要农产品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针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市场形势变化,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对稳定相关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坚持并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手中有粮、心中不慌[1]67;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而且里面应该主要装中国粮[2]86。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对稻谷、小麦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稳定价格总水平、引导结构调整、促进规模经营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1.促进口粮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指出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3]。粮食最低收购价及其他惠农政策措施的实施,稳定了农民种粮的心理预期,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粮食生产实现“十六连丰”,产量由2012年的61 223万吨增加至2019年的66 384万吨,累计增长8.4%,连续5年稳定在6.5亿吨的新台阶,其中稻谷连续9年稳定在2亿吨以上,小麦连续5年稳定在1.3亿吨以上。粮食供求关系大为改善,库存充裕,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粮食安全,满足了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稳定种粮收益,保护农民利益

近几年,国内一些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较大,以最低收购价政策为支撑,将稻谷、小麦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在最低收购价水平附近,使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地得到了粮食价格稳定带来的实惠。据全国农产品成本调查,2013年以来,农民种植稻谷、小麦的现金收益基本稳定在每亩700元、400元左右。

3.增强调控能力,稳定价格水平

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收储的稻谷、小麦充实了粮食库存,为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增强了国家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近十年,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大幅波动,特别是2012年、2014年国际粮价大幅震荡,年波动幅度超过40%,而国内粮食价格始终保持平稳的态势。粮食安天下安、粮价稳百价稳。粮价基本稳定为安定群众生活、稳定价格总水平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应对物价较快上涨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中,“手中有粮”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增速放缓、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大幅下跌等因素影响,国内粮食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部分品种阶段性产大于需,国内粮食价格大幅高于国际市场,收储压力增大;另一方面,农民种植优质粮食的动力不足,市场活力减弱等问题突出,影响了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断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强政策灵活性和弹性,着眼于保供调优,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5年开始,粮食最低收购价改变连续7年上调的做法,保持稳定或逐步下调,同时配套补贴机制,保持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不减。经过几年的改革,成效初显:改变了价格水平只升不降的市场预期,托市收购量大幅减少,市场化购销发挥主导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优质稻谷、小麦的种植面积逐步扩大,品质逐渐提高,推动我国粮食生产向更绿色和更可持续方向加快转变;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激活了下游产业链,粮食加工企业经营状况向好,实现了产业上下游的协调发展。

表4-1 2013年以来粮食最低收购价情况 单位: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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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

2014—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为期三年的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2017—2019年深化目标价格改革,2020年进一步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经过多年的实践,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探索出一条农产品价格与政府补贴分离的新路子。

明确棉花目标价格改革的目标。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价格形成交由市场决定,以促进产业上下游协调发展。一方面,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企业按市场价格收购,有利于恢复国内产业的市场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将政府对生产者的补贴方式由包含在价格中的“暗补”变为直接支付的“明补”,让生产者明明白白得到政府补贴,这有利于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补贴效率。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生产结构的作用,有利于效率高、竞争力强的生产者脱颖而出,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激励农业技术进步,控制生产成本;此外,引导“优质优价”,通过下游纺织企业需求倒逼上游生产流通环节,形成棉花产销的顺利对接和良性循环。

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不断深化,带动了棉花生产、加工、流通、纺织全产业链发展,提升了国产棉花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支农惠农、兴棉利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一是价格完全由市场供求形成。改革以来,国内棉花价格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国内外棉花价差由改革前的5 300元/吨大幅缩小,最低时基本持平。二是切实保障了棉农收益。2014年以来,棉花市场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在目标价格补贴的支持下,新疆棉农种棉收益得到切实保障。特别是在近两年棉花市场价格已低于生产成本的情况下,加上补贴后,棉花平均每亩净利润超过300元,为棉农增收和新疆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全面推动了棉花产业升级。棉花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棉花品质继续提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各方主体更加注重优质优价,2019年新疆棉花28毫米及以上占比94%,比改革试点前提高19个百分点。四是有效促进了棉花全产业链发展。随着新疆棉花产量不断提高,带动纺织企业布局进一步向新疆集中,新疆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优质棉纺加工基地,初步建成西北地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服装生产基地。

三、优化储备调节机制

商品储备是保供稳价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强化国内粮食、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能力建设,注重加强并完善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储备调节机制,在关键时期加大投放规模,保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稳定。

(一)粮食储备体系较为完备

中央储备主要担负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战略性保障功能,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地方储备是区域性粮食安全保障的重要支撑。在大中城市和市场易波动地区,建立了10~15天的应急成品粮储备。政府储备粮食拍卖主要在“青黄不接”时投放市场,通过公开市场竞价销售,满足市场需求。通过加强粮食储备能力建设,合理进行储备吞吐,并把握好储备投放的时机、节奏和规模,调节国内粮食供求,有力地保障了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

(二)猪肉储备机制不断健全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出台了《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公告〔2012〕9号),并于2015年进行了修订,核心内容是发挥储备调节作用。近几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生猪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针对生猪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多次启动调控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冻猪肉收储和投放,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合力,为促进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稳定、维护养殖户和消费者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针对猪肉储备调节机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预警指标设置,完善执行机制,加大调控力度,旨在构建监测精准、预警及时、响应高效、协同规范的储备调节机制,合理平滑周期波动,有效调节异常影响,促进生猪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猪肉市场供应稳定和价格总体平稳。

各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优化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北京市积极探索完善冻猪肉政府储备调节机制,有关部门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协议,每年向承储企业拨付包括利息支出、仓储保管费、正常损耗等在内的储备费用;投放时,承储企业按照要求的数量、价格和投放地点进行投放。在政府冻猪肉储备投放时,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代储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按照市场机制适时投放商业储备,形成多点共振,全力保障猪肉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福建省为缓解因非洲猪瘟导致生猪生产和价格周期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于2019年及时修订生猪市场调控预案,弥补了原预案仅涵盖生猪活体储备而未将冻猪肉纳入储备范畴的不足;并将冻肉储备调节工作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为后续开展冻猪肉储备调节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江西省定期组织调度冻猪肉收储进展并及时上报;周密部署、提前筹划“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冻猪肉储备投放工作,细化投放数量和投放地点。在猪肉价格明显上涨期间,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快速反应,积极开展冻猪肉储备投放工作。在冻猪肉储备投放期间,实现了猪肉价格的基本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投放效果。

(三)蔬菜储备制度日趋完善

我国各区域间气候条件、饮食习惯以及消费活动差异较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根据本地区蔬菜生产消费实际情况,确定储备品种和储备量,建立起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有力缓解了北方大城市蔬菜产销区域矛盾和季节性供需矛盾。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储备的规模和品种,投放的时间和价格规则,后续监管、绩效考核等内容。二是根据储备投放效果,调整储备规模,重点加强基本蔬菜品种储备,适当调增部分耐储存、易周转的时令蔬菜品种。三是在城区储备的基础上,探索发展近郊产地储备方式,实现“藏菜于农”“先储后运”。四是完善市场化运作方式,构建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补助、自负盈亏的机制,平常时期正常轮换,应急时按指令投放。五是加强对蔬菜储备的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储备补助资金,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对企业开展蔬菜储备及相关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中城市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重点加强基本蔬菜品种储备,满足冬春季节应急调控需要。其他存在季节性供应紧缺的城市,也已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蔬菜储备制度。

>>案例4-2

陕西省积极开展冬春蔬菜储备工作

陕西省在2011年试点示范的基础上,于2012年在全省10个设区市全面开展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储备品种以耐储存、易周转的大白菜、圆白菜、白萝卜、胡萝卜、洋葱、土豆、大葱、冬瓜、南瓜等9种蔬菜为主,各市适当增加调剂品种。储备量以“市区常住人口5~7天消费量动态库存、人均日消费0.5公斤蔬菜”标准确定,储备期为当年12月至次年3月期间至少60天时间。储备形式为动态储备。储备资金补贴由省、市(区)两级分担。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设区市(区)和韩城市结合周转轮库,组织承储企业在403个投放网点共49批次投放储备菜累计约6.55万吨。监测显示,全省蔬菜平均批发价自春节前至3月底总体处于下行通道,有效保障了蔬菜市场的平稳运行,充分发挥了调控市场、保障供应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

四、强化民生兜底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基本民生保障工作。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建立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于2014年、2016年两次进行了修订;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按办法规定,当物价出现一定上涨时,各地要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价格临时补贴阶段性“提标扩围”政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

(一)价格临时补贴范围基本覆盖现有社会救助和保障群体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覆盖四类群体: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这一范围,基本涵盖了需要给予扶持的主要人群。一些地方还结合本地实际,在上述四类保障对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例如,北京市增加了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孤残儿童;上海市增加了符合本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规定、享受生活救助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陕西省增加了大中专院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企业退休人员;宁夏回族自治区增加了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困难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根据国务院部署,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

(二)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直接与物价指数挂钩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规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即应启动联动机制,启动门槛低:一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二是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实践中,一些地方还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降低了启动门槛。例如:江苏、福建、海南等地规定,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即启动联动机制;浙江省还结合当地情况,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即启动联动机制。

(三)价格临时补贴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发放

新修订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规定,CPI或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达到临界值就要启动联动机制(此前为“连续三个月”),对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时,要在价格指数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发放。一些地方主动作为、创新举措,优化工作流程,大幅提高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效率,如江苏省泰州市做到在符合启动条件指数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四)价格临时补贴必须足额发放到位

各地以省级或地市级为单位统一确定补贴标准,并按照不低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的原则,在全省(区、市)范围内设定统一的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同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规定,各地要根据当地物价变动情况,提前安排财政预算,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足额到位,同时中央财政继续按现行渠道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优抚等资金的投入力度。各地严格执行,并根据当地财力和实际情况,视情况增加。吉林省明确,价格临时补贴每人每月不足25元的,按25元发放,超过25元的据实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阶段性“提标扩围”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文件要求,以现行补贴标准为基础,阶段性提高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此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地方还提高了补贴标准或增发了一次性补贴。

据统计,2013—2016年,全国16个省份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合计53亿元。2019年以来,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36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约7.7亿人次。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测算,以2020年1月份为例,因肉菜价格上涨的居民人均支出增加与同期各地人均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基本相当,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会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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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2019年以来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

五、完善应急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极端天气、重大疫病等自然灾害影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断增强危机意识,健全应对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凡事从最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坚决把防范化解风险做实做细做到位。

(一)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为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风险,各地纷纷制定重要商品价格调控应急预案,制定有遵循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组织保障,明确谁预警、谁启动、谁决策、谁落实,确保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细化措施保障,针对可能遇到的各类特殊情况准备不同的应对举措,确保人、财、物切实到位,协调配合,高效运转。江苏省出台价格调控应急预案;湖南省出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生猪市场调控预案;福建省修订稳价控价机制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平价商店的几类触发条件;北京市分别建立了生猪、蔬菜、粮油的应急调控预案,全面实施分级预警响应。

>>案例4-3

北京市建立“1+2+3”价格应急调控体系

北京市逐步建立了以应急资金为基础、以应急救助为保障、以应急调控为抓手的“1+2+3”价格调控体系:强化1个资金支持,2013年建立北京市价格应急调节资金,规模达到每年5亿元额度。健全2个救助预案,2016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利用价格与补助联动机制,切实兜住民生底线。2016年建立牛羊肉价格分类救助预案,从民族政策出发,减轻特殊群体生活负担。创新3个调控预案,2016年、2017年、2019年,先后在生猪、蔬菜、粮油领域建立了市场供应和价格波动应急调控预案,全面实施分级预警响应。

(二)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研究提出突发事件情形出现恶化、供应出现紧张、市场出现抢购、价格出现暴涨等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置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坚决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和极端情况的发生。特别是各地普遍建立了应急监测机制,明确要求及时增加监测的商品种类,及时调整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在原有常规监测点位的基础上,新增应急监测点;增加监测频次,实行粮油副食品等重要民生商品及其他重要物资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反映。

六、创新价格调控方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价格调控体系,完善调控政策,创新方式方法,丰富调控手段,为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作出了新贡献。

(一)注重全产业链综合调控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产供储销体系稳定蔬菜生产供应和价格水平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977号),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出发,切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加强蔬菜生产、流通、储备、销售投入,全方位强化调控能力建设,把解决短期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兼顾种植户和消费者权益。福建省一方面调整优化城市副食品基地,推进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大力推进畜禽水产和蔬菜生产;一方面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作用。同时,持续强化重点商品储备调节能力,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从产供储销各个环节出发,积极开展“菜篮子”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专栏4-1

进一步完善产供储销体系稳定蔬菜生产供应和价格水平的重点举措

一、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工程建设

一是提高大中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城区常住人口在50万以上的大中城市,一般应按照人均菜地面积不低于3厘的要求,规划确定常年菜地最低保有量。二是加强城市蔬菜流通市场建设。三是建立基本蔬菜品种调控目录制度。四是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要完善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7天左右的动态库存。

二、继续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改善生产基础设施条件。二是加快提升蔬菜生产规模化组织化水平。三是加大科技创新推广力度。四是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三、加快完善蔬菜市场流通体系

一是全面推进产地标准化市场建设。二是加快推进蔬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三是提高蔬菜流通产业化水平。依托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卖场、生鲜电商、物流平台等加快培育大型蔬菜流通企业,支持发展具有集中采购、跨区域配送能力的现代化蔬菜集配中心。完善农产品流通领域法规和相关政策。通过产权回购、现代化升级改造等方式,有效降低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交易费、摊位费等成本。

四、加强统筹协调

一是引导蔬菜总量和结构平衡。中央地方上下联动,统筹做好蔬菜生产流通布局规划、产销信息监测发布引导、营销促销服务指导、国际市场拓展等一系列产销衔接工作,促进蔬菜总量和结构平衡。二是健全信息监测发布预警体系。三是强化各项保障政策。

(二)积极推广农产品价格保险

猪肉、蔬菜等农产品的生产供应和价格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农产品价格保险是政府发挥保险机制作用、缓解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保护农民利益、稳定农业生产的一种制度安排。近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各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上海、福建、山东、广西、四川、宁夏等地围绕生猪、蔬菜等重点品种进行价格保险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上海市于2010年在全国率先推出“绿叶菜价格保险”,保费由市级财政、区级财政和农户按照5∶4∶1的比例共同承担,对平抑恶劣天气下绿叶菜价格的异常波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已建立保险面积及区间、综合成本指数、投保自主权、规模化门槛、CPI指数、核查监管等六个动态机制。山东省从2014年开始实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明确当投保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对于价格降幅部分,由保险经办机构赔偿给农民;保费由各级政府补贴80%、参保农户自担20%。

>>案例4-4

山东省积极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

自2014年实施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以来,山东省共有9市15县(市、区)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参保品种达到8个(大蒜、马铃薯、大白菜、大葱、蒜薹、辣椒、生姜、生猪);蔬菜参保面积累计近1 000万亩、生猪80多万头,保费总额12.8亿元(其中省级补贴7.6亿元),总赔付近20亿元,给投保农民提供保障金额170多亿元,充分发挥了稳价稳产、惠民惠农的作用。

此外,2015年期货市场利用期货工具的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探索“保险+期货”模式,将保险和期货两种金融工具有机结合,分散农业风险和降低改革成本。2016—2017年,全国共完成“保险+期货”试点项目18个,涉及13个省份,覆盖大豆、玉米、棉花、白糖等重点农产品,“保险+期货”模式在确保农户和合作社的基本收益相对稳定以及降低财政压力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三)完善平价商店建设运营机制

平价商店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以企业自主投资经营为主,同时承担稳价惠民社会责任的商店,是一种既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创新举措。平价商店主要针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特别是粮油肉蛋菜等农副产品,在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或异常波动时期,按照政府要求平价销售,以平抑物价和保障民生。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和推动下,全国不少省份建立了平价商店,在节假日、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段平价销售粮油肉蛋菜等副食品,有效地发挥了稳价惠民作用。如福建省将平价商店建设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范围,按照触发条件及时启动、重大活动区域启动、传统节日统一启动、协议约定常态启动的机制启动平价销售,2020年以来全省销售平价粮油肉蛋菜2.7万吨,有效发挥了稳价作用,其中厦门市平价蔬菜价格低于市场价格15%以上,粮油肉禽蛋等低于市场价格5%以上。

>>案例4-5

福建省大力推动平价商店建设

福建省先后于2012年、2017年两次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修订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办法,并将平价商店建设纳入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市长负责制考核项目,积极打造5万人口或6平方公里的“平价圈”。平价商店按照“触发条件及时启动、重大活动区域启动、传统节日统一启动、协议约定常态启动”的原则启动,当锚定指标涨幅达到一定幅度或根据形势判断可能发生价格异动时(CPI达到年度控价目标、食品超过6%、猪肉超过5%且猪粮比达到或超过9∶1、蔬菜平均价格旬环比涨幅超过15%),启动平价商店,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让利于民,得到了市民的普遍认可。

近年来,面对频繁出现的极端天气、重大疫病等突发情形,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不断提升价格调控能力和水平,积极作为、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突发事件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生活物资保供稳价

2020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突然暴发对生产、流通、消费产生直接影响,疫情严重地区个别商品一度出现供不应求,粮油肉菜蛋果奶和速食食品价格普遍上涨,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形势严峻。打疫情防控阻击战,实际上也是打后勤保障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迅速行动,将抗击疫情、保障民生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承担起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的重任,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任务。

(一)下大力做好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1.建立健全机制,确保高效运转

面对前所未见的挑战,必须依靠体系化的力量进行应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的首要任务。

建立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照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在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牵头,成立生活物资保障组,加强对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协同和调度协调。

建立重点地区保障机制。为保障重点地区物资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武汉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机制和方案,细化明确目标任务、保障范围、储备计划和监测、启动、响应、反馈等机制,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纵向联动机制。为保证国家层面第一时间收到地方诉求,地方第一时间响应国家层面的调度指令,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湖北省、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并与中央赴湖北指导组建立每日沟通制度,反映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全面启动应急监测。疫情发生后,各地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认真排查生活必需品库存,切实做好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每日密切跟踪监测全国、湖北省及武汉市、北京市重要生活物资供需、价格变化情况及网络舆情等情况。

2.调足应急货源,保障运输畅通

疫情对重点地区保供稳价工作的最大冲击是生活物资供应不及时。寻找可用货源并确保物流畅通,是做好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供应的根本保障。

联系确定充足的备用货源和匹配运力,做到有备无患。为保障武汉市封城后生活物资正常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摸排湖北周边省份可直供湖北省以及武汉市的重要生活物资货源和运力并每日对接更新,确保随时运得出、送得到、用得上。备用物资包括可供使用40天以上的米面油,还包括可供使用5天以上的菜果蛋,另外还准备了方便面等速食品。同时,与60家湖北省物流运输国民经济动员企业建立联系,紧急情况下可动用企业人员、运力储备,保障完成物资配送任务。

及时协调解决进鄂车辆交通梗阻问题,畅通生活物资运输。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集团、民航局、相关地方政府,确保铁路、公路、民航、港口“路路通”,所需运力及时提供,确保生活物资及时供应到位。

3.紧盯关键环节,补短板保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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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 疫情防控期间调集物资保障武汉市重要生活物资供应

疫情对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影响涉及各个方面,必须坚持重点论,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重点品种、重点人群以及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紧盯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库存规模。武汉市先后出台专项储备政策,保障武汉市的生活物资有足够的储备数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紧急调度湖北省周边江西、安徽、湖南、河南4省以及有关粮企、黑龙江省成品粮源,落实成品粮38.2万吨并匹配相应运力保障,确保湖北省、武汉市米面油肉等基本生活物资30天以上消费需要。

紧盯猪肉、绿叶菜等重点品种。武汉市发展改革委在疫情期间每日监测市内重点蔬菜批发市场和主要商超进货量、出货量、库存量,确保货源充足。为进一步守护好武汉人民的“菜篮子”,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组织协调山东省寿光市向武汉市紧急调运蔬菜350吨,安排备投中央应急冻猪肉储备2万吨备投武汉。

紧盯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湖北省和武汉市强化兜底保障,细化工作方案,重点做好老弱病残、鳏寡孤独、低收入群体、老旧小区居民、外省滞留人员、有确诊病人家庭等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紧盯热点难点风险点。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即时协调相关部门、地方处理群众关切问题。先后就统筹做好湖北省内蔬菜供应销售,及时解决武汉市部分封闭小区菜肉配送难、价格高,部分市州县生活物资供应紧张、“最后一公里”配送能力弱等事项,加强与湖北省和武汉市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责任部门及时妥善处理。

4.压实地方责任,做好全国面上工作

针对突发疫情可能产生的影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蔬菜和猪肉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稳价工作。同时,组织召开全国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物价形势,部署价格调控工作。针对猪肉供应紧张的突出矛盾,从春节假期结束后连续面向全国公开组织投放中央冻猪肉储备,积极释放保供稳价的强烈信号。

(二)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成效显著

通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有力有效地保障了湖北省和武汉市生活物资供应,也较好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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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武汉市积极投放政府冻猪肉储备,稳定猪肉市场价格

1.物资供应总体充裕

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和武汉市粮油肉菜蛋果奶和方便食品等生活物资市场供应总体充裕,米面油肉等基本生活物资库存水平较高,有力地稳定了市场预期。全国面上市场秩序良好,生活物资供应充足,没有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2.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疫情期间,通过增加供应、协调捐赠、加强监管等方式多措并举稳定生活物资市场价格,全国以及湖北省和武汉市粮油价格基本平稳,猪肉和蔬菜价格先升后降。2020年3月底,湖北省精瘦肉价格为30.12元/斤,与疫情期间高点相比下降19.9%,与年初相比下降1.8%;13种蔬菜平均价格为3.04元/斤,与疫情期间高点相比下降38.1%,与年初相比下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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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3 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猪肉(精瘦肉)价格走势图(单位: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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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4 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13种蔬菜平均价格走势图(单位:元/斤)

3.困难群体生活得到较好保障

疫情期间,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启动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阶段性将价格临时补贴“提标扩围”。“提标扩围”期间,每月价格临时补贴金额提高1倍发放,同时在现行保障对象基础上,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通过中央与地方密切配合,实现薄弱环节无遗漏,切实做到兜底保障。

>>案例4-6

疫情期间湖北省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

2020年1—4月,湖北省共发放价格补贴29亿元,惠及困难人群2 000余万人次,同时为1.67万人增发一次性价格补贴187.63万元,为21万余人增发价值1 300余万元的生活物资,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综合国力强盛的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所在。这段时期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今后应对突发事件、紧急事态时开展保供稳价工作积累了十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积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的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生猪养殖产业链长、增加值大、从业人员多,是农业经济的重要支撑、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仅出场环节产值就达1.5万亿元,涉及养殖户2 600多万户。2018年8月,非洲猪瘟传入我国并迅速扩散,叠加上轮“猪周期”行业过剩产能出清接近尾声的影响,生猪产业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生猪与能繁母猪存栏大幅下滑,生猪与猪肉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生猪和猪肉保供稳价工作面临复杂严峻形势。2019年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同比下降幅度一度达到41%、39%。受疫情冲击和周期性因素影响,生猪价格自2019年3月份开始止跌回升,到当年11月份冲到40.44元/斤的历史高位,近8个月时间内涨幅高达226%。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抓早抓紧抓准抓实,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做好生猪和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在生猪产能下降幅度空前的情况下,保障了重要时间节点价格总体稳定、供应基本充足。

(一)强化分析研判,注重早发现早预警

非洲猪瘟潜伏期长、传播途径多、致死率高、无有效疫苗、易形成繁殖循环链,对生猪生产的危害极大。而生猪生产周期较长,待市场出现短缺、价格开始上涨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已错过调控时机。因此,必须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并及时提示预警,才能争取工作主动。

1.把握基本规律

由于行业集中度低、繁育周期较长等原因,生猪养殖产业具有非常明显的周期性特征,每轮猪周期基本持续3~4年。2018年中以来,在存栏持续下降的情况下,非洲猪瘟疫情暴发进一步导致产能大幅缩减,放大了猪肉供需缺口,带动生猪价格加快上涨。非洲猪瘟疫情出现后,持续加强对历史“猪周期”、动物疫病对生猪产业的影响、能繁母猪与生猪存栏变动对价格影响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加深了对生猪市场形势和价格变化基本规律的认识,为开展各项调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深入调查研究

在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测产业链变化的同时,先后多次组织全国大范围调研,赴生猪主产主销省份实地调研市场供需与价格形势,深入养猪场、屠宰场、食品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与生产经营者、消费者面对面沟通交流,获取第一手信息和资料,并选取一些企业和批发市场作为典型样本,密切跟踪市场微观变化。同时,多次组织行业协会、生猪养殖上下游企业及专家召开座谈会,分析疫情防控形势和发展态势,反复核实比对生产规模变化,研判后期生猪供应和价格形势。

3.监测关口前移

非洲猪瘟疫情在我国个别地区出现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组织专门力量专题研究国外非洲猪瘟防治经验教训,创新监测预测方式方法,将母猪补栏、生猪存栏出栏、猪饲料销售、屠宰加工、检验检疫、商业储备、价格变动以及社会舆情等纳入监测范围,对生猪和猪肉全产业链进行一体监测,深入评估疫情影响,对后期生猪市场供应和价格形势进行综合研判和趋势分析。

4.及时提示预警

在全面监测分析和密集实地调研基础上,及时提出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复杂深远,中小养殖户受疫情冲击大量退出,上游饲料和下游屠宰加工行业被动调整,将影响养殖业稳定、养殖户增收;同时可能诱发通胀预期,掣肘宏观政策选择,并加大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负担,需立即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可能发生的风险。相关提示预警及工作建议,为一年多以来的生猪和猪肉保供稳价工作赢得了主动。

(二)创新工作机制,注重协同发力

生猪和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涉及面广,为解决协调流程烦琐、用时较长甚至可能贻误调控时机的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显著提高调控合力。

国家层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猪肉市场保供稳价部门会商机制,与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定期会商研究相关工作,遇到重要紧急事项随时会商,会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分析生猪和猪肉市场价格形势,研究议定收储计划、投放方案,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储备调节措施和其他政策措施等。截至2020年6月底已召开25次部门会商会议,为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地方层面,各地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如浙江省成立了由20个部门参与的农业专班,按月对冻猪肉储备、生猪与能繁母猪存栏等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同时,以市县为单位成立99个农业专班,全面压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重庆市建立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的主体责任,在稳定生产供应、加强监测预警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加强央地联动,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2018年即推动各地区开展冻猪肉储备收储,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督促各地把握时机,及时收储。定期调度地方冻猪肉储备进展情况;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时,积极引导地方协同投放,提升调控效果。

(三)加强储备调节,注重精准有效

冻猪肉储备调节是猪肉市场保供稳价的重要抓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充分运用这一政策工具,精准有力开展调控,取得了显著成效。

1.及时果断组织收储

2019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工作方案,提出中央和地方冻猪肉储备收储计划。当年第三季度和2020年一季度,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和价格调控需要及时提出进口增储计划。各地结合当地的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积极推动冻猪肉储备收储工作。如北京市坚持底线思维,从最坏处做准备,两次增加冻猪肉政府储备,可满足全市30天基本需求。

2.精准组织储备投放

针对猪肉大幅减产、供需存在较大硬缺口的情形,聚焦重点时段组织投放,有效提升调控效果。2019年中秋、国庆期间,2020年元旦、春节至“两会”期间以及端午节前,中央和地方适当加大储备投放力度,稳定了市场预期和供应,有力地保障了重要时间节点猪肉市场价格在较高水平上相对平稳运行。其中,中央层面累计投放29批次合计45.7万吨冻猪肉储备。

3.动态评估完善机制

在2019年8月份国内猪肉价格已经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为避免公开竞价收储进一步推升市场价格,及时研究改变收储方式,利用市场渠道灵活完成收储工作。同时,根据市场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竞价投放底价,更好地发挥引导市场预期作用。在总结近两年来猪肉市场保供稳价经验教训和深入分析生猪产销形势深刻变化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研究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防范价格大幅波动的工作预案,推动提升猪肉储备调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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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5 2019年以来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情况图

(四)统筹各环节力量,注重综合施策

坚持全链条发力,首先立足国内生猪产业狠抓复产扩产,同时充分发挥猪肉进口的补充作用和其他肉类产品的替代作用,千方百计增加肉类市场供应。

着力恢复生产。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推动生猪生产恢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各地积极对标对表中央文件精神制定相应工作方案。随着相关政策措施加快落地,生猪生产恢复成效显著,2019年10月份以来能繁母猪存栏已经实现8个月连续环比增长,2020年5月份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增加3.9%,与2019年9月份相比累计增加23.8%。

增加猪肉进口和替代品供应。在生猪生产短期难以恢复的情况下,扩大猪肉进口、增加牛羊禽等替代肉类生产供应,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缓解国内猪肉短期供需矛盾,增加肉类蛋白供应总量。各地充分挖掘进口潜力,2019年,全国猪肉进口量为199.4万吨,同比增长67.2%。如浙江省积极挖掘进口潜力,实施进口肉类“7×24小时”预约通关制,2020年1—5月份,全省共查验放行进口猪肉6.43万吨,同比增长195%。福建省按照稳定生猪生产、做强家禽产业、加快草食畜牧业及渔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白羽肉鸡、黄羽优质肉鸡和设施蛋鸡,扩大优质牛羊兔生产。2019年新增肉禽3 248.8万羽、蛋鸡339万羽、牛羊兔40.48万头(只)。进口猪肉与牛羊禽等替代肉类的快速增加,有效弥补了国内猪肉生产供应不足所带来的供需缺口。

非洲猪瘟疫情导致生猪产能和猪肉供给大幅下降,对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迎难而上、勇挑重担,统筹调动各方面力量,以坚强的毅力定力,打破常规创新应变、精准施策,在历时近两年的应对疫情冲击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为今后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生猪产能逐渐恢复,价格将迎来从高位向正常水平的稳步回归。

三、应对自然灾害的保供稳价实践

近年来,各类极端天气、地震等自然灾害及相关次生灾害,给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带来更多挑战。为应对自然灾害,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国家和地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各地因地制宜完善调控机制,加强产供储销各环节的系统优化,统筹供给保障和质量提升,着力提高市场调控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一)建立健全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各地建立和完善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级别风险情形下的应急策略,当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市场供应,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如吉林省2019年印发了应急工作预案,成立了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明确了相关职责,建立了预警和响应机制,公布了应急联络方式;为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等突发事件冲击,上海、河北、海南等地政府制定了本地区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按照贮菜于库、贮菜于棚、贮菜于地相结合原则,实行储备大宗蔬菜和发展本地设施蔬菜、速生菜两手抓,应急供应能力增强。

(二)发挥骨干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应急保供作用

大中城市的骨干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是重要民生商品的生产和流通主渠道,批发市场还是产销衔接最重要的枢纽,发生自然灾害等情况时,可以发挥应急保供的重要作用。各地持续加强骨干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建设,为保供稳价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如福州市依托规模企业建立副食品直控基地,年出栏生猪50万头、禽蛋1 800万公斤、肉禽30万羽以上、短期叶类菜2 000多吨,对基地企业每年给予一定补贴,发生台风等自然灾害、应急保供时,直控基地服从政府部门统一调度安排;福州市大型批发市场,在发生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根据当地政府的调度,加强上游货源组织,引导经营户增加市场供应,并采取为经营户免费提供冷链仓储设施、减免经营户租金等措施,降低中间流通成本,对接下游配送销售,助力应急保供稳价。

(三)投放储备启动平价销售

自然灾害发生时,有效发挥储备投放作用,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价格。如厦门市建立副食品储备目录制度,除国家统一部署的粮油、冻猪肉以外,统筹考虑市民生活需求,建立食糖、罐头储备;指导蔬菜生产基地和豆制品加工企业建立豆类储备,储备量满足7天的豆芽生产需求;为适应当地居民对水产品的消费偏好,依托大型商业集团开展水产冻品储备。当出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通过平价商店投放储备,启动平价销售,有效地发挥了稳价惠民作用。

(四)加大灾后救济和困难群体救助

一些地方运用专项资金扶持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抗灾能力,对开展直供、直销、配送等新型农产品物流业务的生产基地,按照统一要求实行应急管理、平价让利销售时降价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补助;当农产品生产基地遭受天气灾害时,被损毁的农业设施和农产品,按受灾程度给予一定的灾后救济补助。如北京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和少数民族低保群众牛羊肉价格分类救助方案,及时向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湖南在“菜篮子”基地遭受自然灾害时,被损毁的农业设施和农产品,按受灾程度给予一定的灾后救济补助,保障全省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近十年累计投入4亿元以上用于抗灾救灾、灾后重建,2013年在遭遇特大旱灾的情况下,有效保障了当年1—7月蔬菜价格低于上年同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心谋划、扎实推进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在取得较好成效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

一、调控关口前移

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也是普遍联系、相互作用的。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必须坚持关口前移,及时发现潜在性、规律性变化,提高预见性、有效性。

前置监测关口。肉蛋菜果等重要民生商品都有生产周期,等到发现价格开始上涨,再采取措施就来不及了。实践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信息整合与共享,对重点商品产供储销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2018年8月份非洲猪瘟疫情暴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迅速跟踪调研疫情发展态势,分析研判对生猪生产流通的影响,提前预警风险,有效凝聚了各方面共识,为后期开展生猪和猪肉市场调控赢得了主动。

前置调控措施。生产和流通是保供稳价的基础,如果生产减少、流通不畅,终端市场供应紧张和价格上涨的情形将难以避免。因此,调控措施必须靠前发力。近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的许多价格调控措施都体现了这一思路。例如,实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有力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了口粮生产,进而为粮食丰产丰收和价格基本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系统谋划部署

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上中下游各环节以及相近产品之间相互替代等方面,须运用系统论的方法统筹分析研判并综合施策。

产供储销全链条谋划部署。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储备、终端销售是一个完整链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坚持从全链条组织开展保供稳价工作,确保上下游贯通和产销循环顺畅,避免因任一环节出现阻滞而可能导致的终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上涨。例如,为解决蔬菜“小生产对大市场”、“菜贱伤农”和“菜贵伤民”并存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蔬菜产供储销指导意见,从生产种植、冷藏运输、储藏保鲜、流通市场建设等产业全链条出发,提出了促进生产稳定发展、市场流通顺畅、储备调控有力、价格波动可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也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细化落实方案,通过提升蔬菜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实现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统筹做好“大食物”生产供应。树立“大食物”理念,就是要对肉蛋菜果奶等各类食品的生产供应进行系统研究、整体谋划。对各地区粮油肉蛋菜奶等各类食品的生产供应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既保总量,又优结构、提质量。在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影响、防范生猪价格大幅上涨有关工作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抓好生猪生产供应的同时,将禽肉作为重要替代品,制定和落实一系列促进禽肉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还对牛羊肉、蔬菜等其他“菜篮子”商品生产供应进行一揽子研究部署。在小麦、玉米及肉类生产供应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口粮与饲料用粮、粮食与肉类等之间的替代和转化关系,提前研判风险,采取必要应对措施,有力确保了相关商品生产供应链条的动态平衡。

三、各方协同联动

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必须坚持“全国一盘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参谋助手及综合协调作用,在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中坚持统筹协调,形成了部门联动、央地协同、政企互动的良好局面,凝聚了强大调控合力。

强化部门联动。重要民生商品生产流通政策涉及土地、规划、财政、金融、商务、交通、海关、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职能。只有各部门密切合作、协同联动,方能事半功倍。例如,围绕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定期召开部门会商会议,综合分析研判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研究确定中央冻猪肉储备调节工作安排,协调推进其他各项生猪稳产保供措施。天津、重庆等地还充分发挥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提升了部门联动的效率和效能。

强化央地协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每年召开系统会专题部署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积极指导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地方在中央指导下兼顾区域特点和地方特色创造性开展工作。在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中央和地方联动投放冻猪肉储备,增加市场供应,有力引导市场预期。通过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形成了良好局面。

强化政企互动。重要民生商品领域市场主体众多,且不乏全国性或区域性龙头企业。长期以来,相关企业在保供稳价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特别是突发事件期间,在政府协调指导下,重要民生商品生产、运输、流通、销售企业带头保供稳价,充分体现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担当和作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府统一调度,企业密切配合,政企之间良性互动、众志成城,迅速形成“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强大声势,为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作出了应有贡献。

四、聚焦重点发力

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牢牢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聚焦重点商品、重点时段、重点群体,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聚焦重点商品。“米袋子”和“菜篮子”商品是保供稳价的重点品种,在不同阶段还有一些“重中之重”。如非洲猪瘟疫情暴发后,生猪和猪肉就成了保供稳价的“重中之重”,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和精心部署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果断有力措施,全力推动猪肉增供和价格稳定。又如,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千方百计保障武汉市蔬菜和猪肉供应,为赢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

突出重点时段。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在“两会”等重要政治生活期间,在发生较大范围强降水、干旱、寒流等自然灾害期间,保供稳价之弦尤需紧绷。在这些重点时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时启动应急价格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调运、储备投放等准备工作,必要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应对。得益于有力的准备和及时的应对,近年来,全国各地相关重点时段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运行总体平稳。

关注重点群体。物价上涨后,受影响最大、最直接的是困难群众。为此,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以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重要抓手,在物价出现较为明显上涨时,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启动机制,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如浙江、江苏、福建、四川等省份和部分地市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或者在重要节日期间发放一次性补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紧急出台价格临时补贴阶段性“提标扩围”政策,各地坚决抓好落实,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压实地方责任

责任制是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牛鼻子”。在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实践中,必须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工作责任、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明确责任主体。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责任主体,省长、市长作为“父母官”责无旁贷。特别是城市人口集中、消费量大,距离产地相对较远,保供稳价工作压力大。在2019年以来的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压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出各地生猪稳产保供目标及冻猪肉储备建议最低收储量,明确各地责任目标。各地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坚持一抓到底。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后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以地方冻猪肉储备调节工作为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定期调度各地冻猪肉储备收储数量,对少数收储进度缓慢的地方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提示函、电话约谈等方式加强督促和指导,“咬定青山不放松”,有力推动了收储计划落实,切实增强了各地猪肉储备调节能力。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每日调度重点城市粮油肉菜等重点商品库存,对库存可用天数较短的及时提示补足,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有力确保了生活物资供应充足。

坚持常抓不懈。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不仅仅是关键时刻的超常规应对,更是一项持久战,重在抓常抓长、久久为功。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推进建立压实责任的长效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坚持结果导向,将“菜篮子”价格指数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完善民生商品监测价格和舆情动态监测提醒机制,对发生异动地方及时提醒;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指导各地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启动效率,按月进行调度并督促落实。近年来,各地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物质基础、工作机制基础等更加牢固。


[1]《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

[2]《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

[3]对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2020年2月25日),《人民日报》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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