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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精准发力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提高制造业产业基础能力 第二节 提高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第三节 推动制造业创

第五章 精准发力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善于化危为机,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坚定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健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促进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各类要素向实体经济加快集聚、优化配置、高效协同,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不断增强制造业创新力和竞争力,实现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相统一,持续提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

产业基础主要包括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是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托,是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产业基础门类比较齐全、规模优势突出,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部分技术和产品质量可靠性和稳定性不高,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十四五”时期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优生态,构建高标准的产业基础体系,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水平,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一、加快产业基础能力补短板强弱项

瞄准我国产业基础能力的短板弱项,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做好顶层设计,分类组织实施,增强自主能力。跟踪分析产业基础能力存在的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以重点行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要为导向,聚焦市场需求量大、质量性能差距大、对外依赖程度高的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攻关突破。

以高参数、高性能液压、气动、密封、紧固、轴承、传动等通用基础零部件,高档数控机床、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端医疗设备等高端装备专用零部件为重点,全面提升产品性能,大幅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可靠性、耐久性,满足超常、复杂工况应用需求。以信息通信、汽车、高端装备等发展所需的核心电子器件为重点,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加快发展智能硬件、智能汽车、机器人等新型终端设备用先进操作系统,加快发展一批基础性、通用性工业软件,全面提升稳定性和成熟度。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合金、特种纤维、生物医药等所需的关键基础材料。提升铸造、锻造、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基础工艺水平,加快发展近净成形、增材制造等先进制造工艺,节能节水、综合利用等绿色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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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领域关键零部件补短板强弱项

高性能减速器。研发RV减速器和谐波减速器的新型制造工艺,提高减速器的精度保持性(寿命)、可靠性,降低噪音,扩大产品产量。建立新型高性能精密齿轮传动装置的基础理论体系,突破精密/超精密制造技术、装配工艺,研制新型高性能精密减速器。

高精度伺服驱动系统。进一步提升和优化高性能伺服驱动控制技术、伺服电机结构设计技术、制造工艺技术;联合国内优势企业开发高性能电机制动器等伺服电机核心部件,开发高精度、高功率密度的机器人专用伺服电机。

先进控制器。研发具有高实时性、高可靠性、多处理器并行工作或多核处理器的控制器硬件系统;发展开放型控制器,实现模块化、标准化、网络化;突破多关节高精度运动解算、动力学控制及智能运动规划算法,提升控制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及实时性、安全性、可靠性和易用性。

智能一体化关节。研制机构/驱动/感知/控制一体化、模块化机器人关节,研究伺服电机驱动、高精度谐波传动动态补偿、多类型传感器高精度实时数据融合、模块化一体化集成等技术,实现高速实时通信、关节力/力矩保护等功能。

新型传感器。研制三维视觉传感器、六维力传感器和关节力矩传感器等力觉传感器、大视场单线和多线激光雷达以及高精度编码器等产品,满足机器人智能化发展需求。

一体化控制器软件开发平台。研制集逻辑控制、运动控制、功能安全、智能感知、数字孪生等功能于一体的工业控制软件,构建从智能控制、应用工艺、边缘计算到云端服务的软件体系,实现运动控制系统、控制器、生产控制系统等快速开发,提高机器人控制器软件的开发效率。

二、加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以需求为牵引,强化质量基础共性技术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研究、推广与应用,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新型产业创新平台,构建完善引领未来的产业基础设施体系。

(一)加强国家质量基础共性技术的研究应用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是支持和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的政策法规、技术依据、监管体系的总称,主要包括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监管等要素,是提升质量竞争能力的基石。针对我国国际互认校准测量能力不强、质量评价准确性和可靠性不高、认证认可定量评价技术发展滞后、NQI整体技术解决能力不足等制约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发展的关键共性问题,整合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多方资源,组织全链条设计和一体化实施,着力突破一批检测核心技术,加快形成一批“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全链条整体技术解决方案,推动我国国家质量基础技术能力升级换代,夯实质量强国战略技术基础。

(二)强化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的推广应用

重视先进质量理念的推广应用,并结合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和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生产管理模式和方法。对于管理基础较好、市场竞争充分的行业,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框架,以质量求效益、促发展;对于产品链较长、质量成本压力较大的行业,推广精益管理,通过强化现场管理和现场改善保质量、降成本;对于高科技、高风险行业,推广六西格玛管理、可靠性管理,依靠科学的步骤和严谨的数据分析,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鼓励中小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支持企业增强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艺优化行动,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教育培训,并将方法培训与实际应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企业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

不断完善现代测量体系、先进标准体系、高质量认证检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水平和效能。围绕当前全球供应链存在的不确定性问题和区域产业体系发展需求,特别是针对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加快建设国家质检中心、产业计量中心、标准创新中心等质量基础设施。加强高端检测仪器和计量装置研发制造,深入开展标准计量和质量比对。建设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推进国家消费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大前瞻性、基础性研究投入。建设综合性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把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知识产权服务结合起来,打造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四)发展新型产业基础设施

适应人工智能、智能汽车、数字经济等领域快速发展需求,加快完善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构建一批覆盖全行业的数据资源库,促进大数据应用创新,为新业态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数据、应用和基础设施服务。围绕制造业创新链和产业链,加快培育具有提供科研基础设施和条件、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创新创业企业、培育科技创新人才等重要功能,具备科技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的数字化科技创新功能性平台,打造协同研发、测试验证、数据利用、交流合作、咨询评估、创业孵化等公共创新服务载体。围绕制造业共性问题,积极推动垂直领域的数字化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创新资源利用率。

(五)提升产业创新平台

健全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重大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瞄准国际产业前沿,建设高水平技术创新平台,引领行业技术进步。支持重大产业基地、产业集聚区结合实际,建设满足本地区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的创新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市场运作、机制创新的原则,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等联合组建若干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立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究院。

三、优化产业基础发展生态

提升产业基础能力,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鼓励大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主机生产需求,开展技术和产品攻关突破,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以政策协同为保障,加强战略谋划、前瞻部署和顶层设计,着力完善研发试验、成果转化、产品应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引导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聚焦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坚持应用牵引、问题导向,强化整机应用带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开展协同攻关。坚持独立自主和开放合作相促进,对我国境内各类企业实施同等政策,积极利用全球资源和市场,加强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开展技术研发,鼓励企业遵循商业原则,与境外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国设立全球研发机构,开展产业基础共性技术合作研究。实施高等教育“强基计划”,加强学科融合,优化专业设置,加快基础技术和产品领域紧缺人才、冷门人才培养,为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提供人才支撑。

我国制造业规模位居世界首位,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体系比较完整、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独特优势。但与世界制造业强国相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我国产业链依然存在不强、不稳等问题,产业链供应链的总体效率有待提高,灵活性、韧性和抗风险能力有待增强。“十四五”时期,要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和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以自主可控、安全高效为目标,着力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的产业链,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在开放合作中形成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一、建立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十四五”时期,要持续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果,加快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

(一)健全产业准入标准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环保、安全、能耗、质量等产业准入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产业准入管理体制,实现对各类不同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等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法律法规,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

(二)畅通落后产能退出渠道

采取差别电价、惩罚性水价和特别排污费等市场化的方式,提高落后产能的运行成本,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加强对“僵尸企业”日常监测排查,对于在市场竞争中新产生的低效、无效企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置,确保应退尽退。针对“僵尸企业”处置中债务处置难、人员安置难等问题,建立以债权人为基础的庭外重组决策与执行机制,建立多渠道、多方式补偿机制,依法建立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规则,放宽金融机构债务重组与呆坏账减免规则限制,完善破产清算规则,落实金融、财税等支持政策,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对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转岗、培训再就业的帮扶力度,推动职工实现转移就业。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

(三)强化法治化市场监管

加强环保、能耗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处置环保、能耗不达标的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法执法,及时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产能违法违规举报响应制度,认真核查举报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逐步完善巩固去产能成果长效机制。

二、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企业兼并重组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是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品牌影响力大、生产经营稳健、综合实力雄厚的骨干企业,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实施兼并重组。通过横向兼并,发挥规模经济效应,扩大品牌影响力,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倒逼落后产能退出,推动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垂直一体化整合,延伸拓展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配套能力,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补短板强弱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完善兼并重组政策环境

坚持企业主体运作,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通过自主决策开展兼并重组,防止“拉郎配”。全面清理废止各种不利于企业兼并重组和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进一步破除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清理取消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或本地企业跨区域重组的规定。落实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财政、税收、金融服务、债权债务、土地、矿产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解决兼并重组中资产债务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保障各类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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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重点行业兼并重组

汽车行业。鼓励整车企业横向兼并重组,整合要素资源,优化产品系列,发展自主品牌,提高产能利用率。鼓励零部件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经营,与整车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鼓励大型汽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向服务领域延伸。鼓励汽车企业参与全球资源整合与经营,完善全球生产和服务网络。

钢铁行业。鼓励大型钢铁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以兼并重组带动空间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国有钢铁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船舶行业。鼓励大型骨干造船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实施产业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高端产品制造能力,发展拥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鼓励中小型制造企业面向细分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在优势领域实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鼓励船舶配套企业以资本、产品为纽带,加大专业化重组力度。

电子信息行业。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推动产业链整合,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推进制造业向服务延伸,推动产品制造与软件和信息服务融合、制造业与运营业融合,催生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

医药行业。鼓励研发和生产、原料药和制剂、中药材和中成药企业上下游整合,完善产业链。鼓励优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三)加快培育世界一流企业

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综合竞争力。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石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培育世界一流石化企业。大力推重组、促转型,培育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抓住汽车电动化、智能化机遇,培育汽车制造、电子信息、互联网等领域跨界融合、创新发展的领军企业。加快培育集咨询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和全程服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企业集团。以品质提升和品牌建设为重点,培育一批产品美誉度高、品牌影响力大、综合竞争力强的大型国际化轻工、纺织企业集团。

三、有序推动产业梯度转移

产业转移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成合理产业分工体系的有效途径。“十四五”时期,要深入落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产业梯度和比较优势,推动产业有序转移,着力构建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产业联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产业转出地和承接地应结合实际、遵循规律,合理确定产业转出和承接的重点,尊重各类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促进产业有序转移。

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并向优势地区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完善产业跨地区转移的投资、地区生产总值、财税等利益共享合作机制,加强产业分工、产业整合、园区共建,推动产能由沿海地区向内地有序转移,拓展产业发展腹地和空间,巩固我国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依托中西部、东北地区国家级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范围内的重点园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积极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打造一批高端制造业基地。提升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效能,支持重点园区内道路、桥梁、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孵化基地、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提升县城产业平台承载能力,提高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引导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吸纳从东部返乡和就近就地转移的务工人员,使中西部地区进城农民和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安居乐业。支持科技资源优势地区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开放国家技术创新平台、产业孵化平台、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相关平台到中西部、东北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中西部、东北地区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与科技资源优势地区共同申建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并参与相关科技创新活动。大力推动东部沿海地区创新成果向中西部、东北地区转移转化。支持沿海与内地通过共建合作园区、发展“飞地经济”等多种方式,探索合理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转出地技术、资金、品牌等优势,利用好承接地土地、市场、劳动力等资源,引导轻工、纺织、建材、机械等行业有序转移。

四、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

先进制造业集群具有产业、企业、技术、人才和品牌集聚协同、融合发展的综合竞争优势,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要素丰富、企业竞争力强、空间布局合理、分工协作水平高,是产业集聚发展的高级形态。

(一)因地制宜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

东部地区要发挥现有基础优势,扬长避短,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等高端要素集聚,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率先在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成为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力量。中西部、东北地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能力不断完善,市场潜力巨大,是我国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潜在增长空间。要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发挥要素比较优势,通过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一批主导产业鲜明、产业配套完整、安全绿色高效、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集群。

(二)支持资源型城市建设特色产业集群

对于成长型城市,要强化绿色高效的资源开发方式,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基地,发展高附加值的资源精深加工产业,打造若干产业链完整、特色鲜明、主业突出的资源深加工产业基地。对于成熟型城市,要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引导有实力的资源型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大力支持资源深加工龙头企业转型发展,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对于衰退型城市,要实施资源枯竭城市接续替代产业培育行动计划,支持资源枯竭城市承接产业转移。对于再生型城市,要引导产业创新发展,实现能源资源粗放利用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转变,加快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优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具有资源型城市特色、需求潜力大、带动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

(三)积极探索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路径

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调整优化产业集群功能布局,突出主导产业特色,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完善产业配套体系,促进人才、金融、信息等要素集聚集约和高效配置利用,提升要素对集群发展的支撑能级,增强发展后劲,做大集群规模经济。构建集群创新生态系统,完善集群技术创新体系,引导集群内企业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加强集群创新载体建设及产学研用协作,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推动个体创新向集群创新转变,营造尊重创造、勇于创新、宽容失败和公平竞争的创新创业氛围,增强集群内生动力。深化集群双向开放合作,推动集群跨区域协作,鼓励集群间加强交流合作,以大协同提升集群生产运行效率、市场占有率和集群综合竞争力。鼓励集群高水平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提升集群国际化水平,激发集群发展活力。提升集群融合发展水平,推动集群与城市融合发展,鼓励集群跨领域融合发展,通过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等手段促进上中下游产业跨领域融合,促进集群包容增长。

五、着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我国已经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既可以充分利用全球市场和资源、发挥比较优势,也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冲击。中美经贸摩擦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以来,部分领域国际产业链一度濒临中断,给我国相关行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与此同时,国内区域产业布局不合理、应急物资产能保障体系不健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整体效率。“十四五”时期,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国内布局,提高产业链供应链效率,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一)优化重点产业布局

原材料行业要严格控总量、优存量,通过安全环保搬迁、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生产力布局调整,提高生产组织效率。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链长、配套面广、协同度高且规模体量大的行业,要系统优化配套体系,着力完善区域产业配套,大力发展产业链集群,不断提升配套体系整体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消费品行业要围绕目标市场优化区域布局,提高市场配置和响应效率。

(二)优化应急物资生产能力

梳理制定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等关键物资和原材料、设备、零部件等生产供应目录清单。统筹考虑区域、人口、基础设施等因素,查缺补漏、巩固提升,科学规划布局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引导企业通过新建、改造专用或通用生产线、保留闲置生产线等方式建立必要的产能备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转产技术攻关,制定紧急转产预案,形成应急产能储备。

(三)支持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稳定发展

落实落细财税、金融、用工、用能、物流等支持政策措施,缓解企业因外部环境变化而出现的经营风险。鼓励企业大力开拓多元化市场,积极对冲外需萎缩影响,努力保障在全球产业链中有重要影响的企业和关键产品生产出口。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推动解决标准资质、营销渠道、资金周转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治理,推动供应链稳定国际合作,共建区域性、全球性弹性供应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供应链稳定保障体系。加强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支持在我国境内深耕发展、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有重要影响的龙头企业在国内稳产扩产。

(四)优化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加强对全球疫情走势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针对产业链可能出现的区域化、分散化、本地化等调整变化,积极主动予以应对,巩固和拓展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加强我国与日韩、东盟地区产业合作,进一步拓展合作广度深度。结合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升与相关国家合作水平,形成抗风险能力、竞争力强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网络。

六、增强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相对丰富,品种较为齐全,已形成地质调查、勘查、采选、冶炼、加工和应用的完整产业链,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但也存在资源保护和绿色发展能力不强、勘查投入和技术水平尚需提升、对外依存度高等问题。“十四五”时期,要坚持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统筹国际资源和国内资源、原生资源和再生资源开发利用,坚持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夯实资源保障基础

加大找矿力度,开展重要矿产资源现状调查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摸清资源家底。以紧缺资源为重点,加大重点勘查区、重要矿集区、资源集中区和重要找矿远景区找矿力度。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等控制线时,与重要矿产资源区域充分衔接。积极开展现有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强化市场化运作,加强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产业与国际相关产业的对接合作,进一步融入全球产业链。引导赴海外开展矿业投资的企业遵守当地法律、环保标准和社会习俗,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打造我国企业良好形象。规范资源开发,加强对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统一规划,优化开发和保护格局。鼓励矿山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清理、整合矿业权,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质量、能耗、产业政策等法律法规要求,整顿、关停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系统建立生态、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风险防范、冶炼废渣污染治理。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强化社会监督。

(二)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和循环综合利用

合理确定重要矿产资源开采强度,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降低资源损耗。发展生物质化工技术,生产高性能合成材料及复合材料替代紧缺资源金属材料。强化回收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把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建立逆向回收网络体系,规范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探索建立城市矿产资源基础数据库,加强对城市矿产资源流量和存量的动态追踪。加快建立废钢、废铜、废铝以及废稀有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制定回收钢、回收铜、回收铝原料产品质量标准,有序推进境外回收钢、回收铜、回收铝原料产品进口和资源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重要矿产资源产业与下游行业耦合发展,大力促进再生资源开发及消费品类报废后的资源再生利用,大幅提升循环利用总量,引导再生资源产业规范发展。推动难选冶共伴生资源高效分离提取和综合利用。加强对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赤泥、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废弃物消纳、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推动重要矿产资源产业改造升级

推动绿色化改造升级,加快重要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技术应用。推广非高炉炼铁、低能耗铝电解、铜高效熔池熔炼及闪速熔炼、炼厂干气回收利用、炉窑烟气除尘脱硫脱硝等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应用。大力实施绿色制造,推动环保首台套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培育一批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提升资源开发绿色化改造水平。推动智能化改造升级,鼓励矿山企业发展智能化设计控制系统,实现勘查开采全流程自动控制和动态全局优化。分类推进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的智能工厂、数字车间、数字矿山和智慧园区建设,制定相关标准,加快提升智能化水平。加强智能制造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综合保障体系。加快资源开发利用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发挥生产性服务业支撑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提升重要矿产资源产品分析检测、应用服役评价等平台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建设集交易、物流、信用评估、大数据分析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统筹各方资源,围绕重要矿产资源全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基础技术和重点产品开展科技攻关。加强成矿理论和先进适用勘查技术研究,加快采选冶绿色高效工艺研发,提高大型低真空熔炼炉等核心装备研制水平,加快高性能功能材料、结构材料等新材料开发,突破高端应用部件瓶颈。实施科技重大项目,完善和提升重要矿产资源产业从设计、材料、工艺、装备、服役、应用评价到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的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加快高端应用技术发展。支持前沿应用基础、尖端材料、新材料应用研究及工程化开发,提升高端前沿应用技术和原创性技术的储备和开发水平。鼓励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针对应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协同式创新和集群式研发。培育扩展重要矿产资源在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现代交通、海洋工程、工业机器人等高端领域的应用。强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撑,加快整合科技领域创新资源,依托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建成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矿产资源创新平台,瞄准国际新材料前沿,探索新功能,拓展新应用,引领产业技术变革。进一步提升重要矿产资源功能材料技术成果转化平台服务能力。完善我国重要矿产资源标准体系。加强产业化导向的核心技术专利开发和专利池建设,建立全球重要矿产资源专利服务平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持续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源泉。创新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内涵,“十四五”时期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紧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短板技术,以前沿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布局,持续提高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率效益。

一、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短板技术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格局深刻调整、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巩固和拓展我国制造业的竞争优势,必须扭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这个“牛鼻子”,抓紧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短板技术,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把关键核心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把握发展主动权。

(一)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

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加强研发攻关和应用推广,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及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国家战略引领,引导创新要素向核心技术攻关集聚,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方面,建立健全基础研究支撑体系。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的前瞻部署,推动不同领域创新要素有效对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引导技术能力突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加强基础研究。加大中央财政对基础研究的稳定支持力度,健全技术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强基础领域科研投入。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攻关。面向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建设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切实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惩罚力度,为产业协同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制度环境保障。

(二)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

聚焦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梳理“卡脖子”关键短板技术和产品,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创新等为突破口,引导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智能机器人、智能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重要矿产资源、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推动“临门一脚”关键技术产业化,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推出一批高端产品、形成一批中国标准,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创新运用投贷联动、股债联合等方式,引导更多中长期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制造业关键技术产业化领域。

(三)推进首台套示范应用

重大技术装备是国之重器,事关综合国力和国家安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国内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近年来,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但产业基础薄弱、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首台套示范应用不畅成为装备制造业创新发展的瓶颈制约。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政策激励与制度保障相结合、供给提升与需求牵引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协同推进相结合,加快完善首台套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着力完善政策支持、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推动首台套示范应用取得实质性进展,为装备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加快构建首台套示范应用体系。依托重大工程建设和有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等,建立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依托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建由用户、工程设计、设备成套、研发、制造、检测等单位参加的首台套示范应用联盟,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鼓励组建示范应用联合体,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示范应用生产线。

二是加强首台套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对首台套产品的核心关键专利申请,依法给予优先审查支持,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增强授权及时性和专利权稳定性。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原则,鼓励首台套研制、系统集成、示范应用等企业知识产权成果依法分享。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在重大技术装备等重点领域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

三是加强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支持。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技术装备及相关共性技术研发。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首台套相关公共平台的支持,重点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究院、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和检测评定机构等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利用产业投资基金等渠道,支持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和示范应用项目建设。落实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优化金融支持和服务。鼓励发展首台套融资租赁业务,鼓励有条件的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公司设立首台套租赁部门或专业子公司,更好地满足首台套等重点领域融资租赁需求。加强银行信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建立首台套企业和项目贷款绿色通道,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首台套示范应用项目提供贷款支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满足首台套企业融资需求。优化首台套保险运行机制,细化并动态调整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优化保险公司共保体的运行模式和机制,完善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机制。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创新险种、扩大承保范围。

五是发挥国有企业作用。落实国有企业责任,大力推动和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参与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检测评定机构、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示范应用联盟等建设,积极采用首台套产品。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首台套研制、示范应用情况等纳入国有企业相关考核事项清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容错机制,制定首台套示范应用过失宽容政策,合理界定并适当豁免相关企业及负责人的行政、经济、安全等责任,充分调动和保护应用首台套的积极性。

二、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全球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高起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高点等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时期,要认清形势、厘清思路、把握规律、抓住机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聚焦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重点发展知识技术密集、资源能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具有长远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形成接续有力、相互支撑、融合互动的产业梯队。

1.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

一方面,要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高端在线检测仪器、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另一方面,要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进一步发挥无线电频谱资源对于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先导和基础支撑作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强化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对生产、流通、分配等经济活动的改造,使数字化的研发、生产、流通、交换、消费成为主流,形成数字经济发展新动能。

2.做强做优高端装备产业

瞄准重点行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科技项目攻关等重大战略需求,创新体制机制、整合要素资源,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高端装备产品,疏通产品应用瓶颈,畅通“产品研制-示范应用-改进提升-产业化”的循环,实现产业从做大到做强做优的转变。

3.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

大力发展航空航天、高铁、海洋工程装备、核电、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所需金属及非金属关键材料,大力发展光刻胶等高端专用化学品、工程塑料、高端聚丙烯、高性能合成橡胶、膜材料等先进有机材料,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高端产业用纺织材料、纸基新材料、高性能电池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等先进复合材料,推进工程应用和产业化,不断拓展应用领域,扩大市场应用规模,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做大做强新材料产业。

4.推动生物产业发展壮大

现代生命科学及生物技术与信息、材料、能源等技术加速融合,融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生物农业、生物育种、生物制造、生物制药和各个领域的新兴生物技术进入加速发展的新阶段,生物产业已成为世界经济中增长最快、技术创新最活跃的产业之一。“十四五”时期,我国生物产业发展重点是实现从培育到壮大的转变,要加大力度支持生物创新药、疫苗、体外诊断与检测试剂、医疗器械等研发和产业化发展,提高药品供应保障和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加快农业育种向高效精准育种升级转化,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物育种企业。

(二)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素支撑

“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数据等要素支撑,协同发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科技要素支撑

一方面,创新组织模式,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努力攻克一批制约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急需的重大技术、事关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关键核心技术、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制高点的原创性前沿重大技术。另一方面,统筹推进技术创新的“加减乘除”。做加法,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设计+”等新业态,推动跨界整合、融合创新;做减法,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技术,减少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依赖;做乘法,依靠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和智能技术,加速成果转化和创新应用,努力实现效率倍增;做除法,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信息和资源更精准对接,在带来效率改进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破除相关领域利益藩篱,促进社会公平。

2.畅通现代金融支撑

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综合发挥政策性和商业贷款、科技银行、证券市场、保险资金、融资担保资金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需求衔接匹配。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发行力度。研究依托政府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板块,扩大中小企业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拓展符合“双创”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的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示范带动作用,更多依靠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提供多元融资支持,鼓励创业投资机构通过资本纽带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互动的产业生态圈。支持领军企业利用其产业链整合能力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上下游、周边优质企业的拓展服务力度。

3.加大人力资源要素培育

把人才培育引进作为培育新优势的重要抓手,通过吸引高层次人才推动一批战略性、引领性、支撑性项目落地,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根基。抓住全球创新合作多元化机遇,实施更具竞争力的海外人才吸引政策,抓紧培养和引进高水平创新人才。完善政府对产业人才的激励和表彰机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计划和杰出工程师行动,依托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培育急需人才。探索建立高端人才长效激励机制,在住房安居、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配套政策措施。

4.完善数据等新型要素支撑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共享和数据库建设,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适应市场需求发展各类大数据平台,加大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和共享力度,充分发挥其放大社会生产力的乘数效应。加快相关领域改革,建立跨界协同、多元共治的数字经济管理方式,促进知识、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和利用。

(三)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生态

新技术发展成为新产业进而成为新动能,决定因素不仅是技术是否成熟,还在于应用条件是否具备,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标准和市场等相关体系和环境是否完善,关键是要创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1.坚持企业主体

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发展的重要标志就是拥有一批世界级的创新企业。要鼓励创造新模式、运用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壮大一批具有产业生态主导能力的领军企业和细分领域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隐形冠军”企业。要通过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创新企业培育计划、支持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搭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完善公平竞争环境等方式为企业发展添油助力。

2.强化制度创新

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活跃、迭代较快的特点决定了原有的管理方式和体制机制难以适应发展需要,必须加快制度改革创新。尊重科研规律,加快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和成果收益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创新治理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新产业新业态的市场准入,探索包容创新、多元参与的监管方式,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合理不适应制度规章的动态调整机制,破除旧管理规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束缚。强化普惠性市场化引导政策,通过加大研发费用抵扣所得税力度等措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研究将品牌运营、标准制定等相关费用比照研发投入享受所得税抵扣。构建宽容失败的法律保障体系,合理界定新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构建更加有利于创新创业者轻装上阵的制度体系。

3.拓展市场空间

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创新资源优势,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在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生物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持续丰富和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应用场景,充分释放市场红利,加速产业迭代,大力推动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应用。强化产业链上下游供需衔接,鼓励中小微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4.发展产业集群

产业集群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形态和未来趋势。“十四五”时期,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要依托现有国家级园区等平台载体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相关企业、科研单位、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的空间有效集聚、分工合作、协同创新,促进科研、创业、金融等领域和产业链协同。

三、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是振兴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领域,一方面,实施传统产业改造,将直接拉动国内装备制造、系统集成、工程设计和施工等市场需求;另一方面,通过改造提升提高供给质量,也将有效扩大优质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对增强应对外部风险挑战能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

>>专栏 5-3

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导向

激发市场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市场化改革,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发展更多优质企业。

聚焦重点领域。立足强大国内市场优势,以升级空间大、市场潜力足的领域为重点,着力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打通创新产品进入市场瓶颈,不断扩大优质供给,通过创新供给激发市场需求,更好满足投资和消费升级需要,畅通国内市场和生产主体的循环。

突出技术改造。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广先进适用绿色工艺、技术,加快生产线和“工作母机”改造,补齐关键技术短板,完善提升产业链和供应链,提高产品质量,推行清洁生产,降低消耗排放,使高端产品不断升级继续走在前面,中低端产品加快升级迈向中高端,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坚持分业施策。原材料行业重点是严格控制增量,调整优化存量,推动布局优化和安全绿色高效发展;装备行业重点是突破“卡脖子”核心技术,加快补短板,实现自主可控;消费品行业重点是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培育和发展新产业集群,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

强化要素保障。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降成本”,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加大中长期资金供给,加强创新、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引导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更多投向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十四五”时期,要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要素保障支撑,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加快设备更新和装备升级,促进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提升传统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夯实我国经济发展的根基。

(一)加快智能化改造

拓展“智能+”,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制造过程、装备、产品智能化升级,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赋能,推动传统产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探索建立和推广模块化、可裁减、低成本、易部署的智能化改造系统解决方案,加快现有设备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新型智能装备,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示范园区和智能化仓储示范项目。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做大做强工业数字经济。推动汽车智能化发展,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安全保障等体系。

(二)推进绿色化改造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形成绿色生产方式,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加快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支持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和园区化发展。实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支持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零渗漏、循环化改造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重点推进建材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推动废旧汽车、家电、服装等回收和循环利用。定期发布石化行业绿色工艺、产品、企业、园区名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专栏 5-4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

构建协同开放的智能汽车技术创新体系。开展复杂系统体系架构等基础前瞻技术研发,重点突破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等共性交叉技术。建立健全智能汽车测试评价体系及测试基础数据库。重点研发虚拟仿真等技术和验证工具。开展特定区域智能汽车测试运行及示范应用。

构建跨界融合的智能汽车产业生态体系。推进车载高精度传感器等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鼓励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人工智能、互联网、信息通信、交通基础设施等企业积极发展智能汽车相关业务。创新产业发展形态,培育新商业模式,推动新技术转化应用。

构建先进完备的智能汽车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智能化道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推动5G与车联网协同建设,建设广泛覆盖的车用无线通信网络,建设覆盖全国的车用高精度时空基准服务能力,建设覆盖全国路网的道路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国家智能汽车大数据云控基础平台。

构建系统完善的智能汽车法规标准体系。开展智能汽车相关法律问题及伦理规范研究,构建智能汽车中国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认证认可机制,构建覆盖智能汽车全生命周期的综合认证服务体系,推动测试示范区评价能力和体系建设。

构建科学规范的智能汽车产品监管体系。完善智能汽车生产、准入、销售等管理规定。研究制定智能汽车相关产品安全审核和管理办法。完善智能汽车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取证和处置、安全事故追溯和责任追究相关规定。颁布智能汽车标识管理办法,完善多方联动、信息共享、实时精准的运行监管体系。

构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车网络安全体系。完善智能汽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实施统一身份权限认证管理。建立北斗系统抗干扰和防欺骗安全防护体系。建设智能汽车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实行重要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确保用户信息、车辆信息、测绘地理信息等数据安全可控。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三)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

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优化生产性服务业供给,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加快服务模式创新,运用先进技术和标准提升服务能力,增强生产服务渗透能力。鼓励传统产业向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生产服务拓展延伸,支持研发、设计、采购分销、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鼓励发展总代理、总承包、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培育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的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企业。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升级发展,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健全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服务体系。

(四)加快重点行业结构调整

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更好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有效发挥精准投资作用,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原材料工业要巩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严格控制总量,大力优化存量,推动组织结构优化和生产力布局调整,促进安全绿色高效发展。强化装备制造业的战略性地位,优化基础装备产业体系,健全专用装备、高端装备自主体系,掌握重大技术装备发展主导权,为制造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坚定电动化、智能化战略转型方向,增强关键技术创新引领能力,扩大汽车产业规模和体系优势,促进相关产业协同发展。轻工、纺织等消费品工业要把重点放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上,扩大优质产品供给,提高产品附加值,培育发展新产业集群,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需求。

>>专栏 5-5

重点行业改造升级方向

汽车。严格控制新增汽车生产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和产能布局,提升骨干企业品牌竞争力和产业链国际化发展能力。巩固提升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建立健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体系,推动产业加速向电动化、智能化战略转型。

装备。大力发展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部件、配套工艺设备,聚焦高端数控机床等关键技术装备开展攻关,建立健全研发创新、检测评定、示范应用体系,促进首台套示范应用,加快关键技术产业化,增强产业发展战略支撑能力。

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重点发展高端船舶和深远海工程装备,完善研发、设计、制造、检测等技术和产业体系,大力提升关键船用设备配套能力。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积极培育领军企业,巩固提升竞争优势。

钢铁。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钢铁去产能成果。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与生态环境和谐共生。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铁矿石安全、稳定、经济供给能力。

有色。严管严控电解铝产能。重点突破有色金属材料设计开发、制造流程及工艺优化等关键技术和装备。推动集群发展,建立和完善标准保障体系。增强重要紧缺矿产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发挥优势矿产资源的战略价值。

建材。严禁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加快促进建材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发展,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快建立新型建材行业制造模式,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建材工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石化。优化石化产业布局,推动重大石化项目建设,加快培育世界级的石化产业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鼓励炼化企业“控炼少油增化”,提升炼化一体化水平,提高关键化工产品供应保障能力,发展高端化工新材料,促进石化产业安全、绿色、高效发展。

医药。鼓励临床急需的创新药、首仿药开发及产业化,提升儿童药、短缺药供应保障能力,推动原料药绿色化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加快高端医疗器械升级换代和质量性能提升,鼓励支持专业化外包服务平台建设。

轻工。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重点,强化科技引领,推动轻工行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适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增加优质供给,扩大国内消费。

纺织。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快纺织新材料、共性关键技术、信息化智能化装备等研发突破,加强纺织服装自主品牌建设,持续推动纺织产业转型升级;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加快培育纺织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增加优质供给,扩大国际贸易与合作。

四、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

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激发产业创新活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时期,要继续鼓励大中小企业创新组织模式、重构创新模式、变革生产模式、优化商业模式,进一步深入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一)挖掘和推广融通发展模式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围绕供应链整合、创新能力共享、数据应用等当前产业发展关键环节,推广资源开放、能力共享等协同机制,为建设融通发展生态提供有益指引和参考。

1.深化基于供应链协同的融通模式

构建大中小企业深度协同、融通发展的新型产业组织模式,提高供应链运行效率。发挥龙头骨干对供应链的引领带动作用,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形成带动能力突出、资源整合水平高、特色鲜明的大企业。推动建立联合培训、标准共享的协同管理体系;打造多方共赢、可持续发展的供应体系,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2.推动基于创新能力共享的融通模式

打造产研对接的新型产业创新模式,提高产业创新效率,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创新引领效应明显的平台,发挥平台对各类创新能力的集聚整合作用。鼓励大企业建立开放式产业创新平台,畅通创新能力对接转化渠道,实现大中小企业之间多维度、多触点的创新能力共享、创新成果转化和品牌协同,引领以平台赋能产业创新的融通发展模式。

3.推广基于数据驱动的融通模式

加速构建数据协同共享的产业数字化发展生态,提高中小企业获取数据、应用数据的能力,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进一步完善数据平台建设,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领域形成数据规模大、集聚能力强的企业。集成具有较好数据服务基础的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依托平台对外提供服务,通过共享平台计算能力和数据资源,扩大数据规模,强化中小企业品牌影响力。鼓励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支撑中小企业智能制造,引领行业数字化转型。

4.打造基于产业生态的融通模式

支持创新资源集聚、产业生态完善、协作配套良好的地区,推动基于融通模式的区域产业生态。鼓励建立龙头骨干带动的专业化配套集群。探索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区域创新网络,推动大中小企业针对产业、区域的共性技术需求展开联合攻关,加快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打通区域内外企业信息链和资金链,加速区域内外大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生产能力、市场能力的有效对接,推动资源能力的跨行业、跨区域融合互补,提升产业协同效率。强化品牌意识,制定区域品牌发展战略,探索共建共享区域品牌的路径和方式,促进企业品牌与区域品牌互动发展。

(二)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

鼓励大企业利用“互联网+”等手段,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中小企业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促进生产制造领域共享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重构产业组织模式,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降低自身创新转型成本,形成融通发展的格局。

1.推动生产要素共享

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分享制造平台,有效对接大企业闲置资源和中小企业闲置产能,推动制造能力的集成整合、在线共享和优化配置。鼓励大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的信息支持,包括上游产品供给、下游产品需求、产品质量及流程标准,提高全链条生产效率。深入推进工业强基、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专项行动,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深化工业云、工业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实现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2.促进创新资源开放

鼓励大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建设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向中小企业提供科研基础设施及大型科研仪器,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鼓励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新机制,提高创新转化效率。鼓励国有企业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设立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

3.提供资金人才支持

鼓励大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开展订单和应收账款融资、仓储金融等服务,帮助上下游中小供应商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大企业以股权投资、股权质押融资等形式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推动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建立人才工作站、合作开发项目等方式开展人才培养使用的全方位合作。

(三)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

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大力培育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深入开展“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1.大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以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高端装备等为重点,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引导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鼓励中小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2.深入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计划

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推动大型信息化服务商提供基于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应用。推广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依托云平台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深入推动实施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强中小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组织、经营管理、安全保障等环节对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

(四)建设融通发展平台载体

提升载体平台融通发展支撑能力,支持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

1.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

依托特色载体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新型产业创新生态。支持实体园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发挥在资本、品牌和产供销体系方面的优势,打造有特色的孵化载体,开放共享资源和能力,推动大中小企业在创新创意、设计研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资金融通等方面相互合作,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赢格局。

2.提升平台融通发展支撑能力

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引导培育若干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和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平台;推动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支持服务。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平台的资源整合和对接能力,畅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渠道。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大中小企业提供“信易贷”等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

(五)优化融通发展环境

进一步夯实网络基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深化对外合作,打造有利于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环境和机制,释放融通发展活力。

1.夯实网络基础

发挥互联网对融通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为实现产业链各环节的互联与数据顺畅流通提供保障。打造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工业企业内网、工业企业外网和标识解析体系的改造升级。

2.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

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企业创新的引导作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创新成果利用效率。推动建立大中小企业共创、共有、共享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率。加快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3.深化对外合作

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在大型跨境电商的带动下充分利用跨境网络交易平台进行跨境产品交易、技术交流、人才流动,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产业创新体系。依托中小企业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围绕绿色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开展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吸引高端制造业、境外原创技术孵化落地,推动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带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促进单项冠军企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合作。

五、持续加强质量和品牌建设

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是提升供给体系质量的中心任务。“十四五”时期,要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气力狠抓质量品牌建设,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

(一)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把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作为提高供给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持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层次,推动我国产业价值链从低端向中高端延伸,更深更广融入全球供给体系。

1.增加食品药品优质供给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增强统一性、专业性、权威性,为食品药品安全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继续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加快提升营养健康标准水平。推进传统主食工业化、标准化生产。促进奶业优质安全发展。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等现代食品产业。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药物质量水平,提高中药质量稳定性和可控性。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2.促进消费品提质升级

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撑民众消费升级需求。推动家用电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改善新兴家电产品的功能和消费体验,优化小家电产品的外观和功能设计。强化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新型视听产品的信息安全、隐私保护,提高关键元器件制造能力。巩固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箱包等传统产业的优势地位。培育壮大民族日化产业。提高儿童用品安全性、趣味性,加大“银发经济”群体和失能群体产品供给。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产品,推动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多样化发展。

3.提升装备制造竞争力

加快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提高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继续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提高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品性能,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发展智能制造,提高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的加工精度和精度保持能力,提升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的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绿色制造,推广清洁高效生产工艺,降低产品制造能耗、物耗和水耗,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效。加快提升国产大飞机、高铁、核电、工程机械、特种设备等中国装备的质量竞争力。

4.提升原材料供给水平

鼓励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开发和利用,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升油品供给质量。加快高端材料创新,提高质量稳定性,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供给能力。加快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焦炭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稀土、石墨等特色资源高质化利用,促进高强轻合金、高性能纤维等关键战略材料性能和品质提升,加强石墨烯、智能仿生材料等前沿新材料布局,逐步进入全球高端制造业采购体系。

(二)着力打造中国品牌

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培育壮大民族企业和知名品牌,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1.提高品牌竞争力

鼓励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构建管理体系,明确品牌定位,采用合理定价、差异发展等策略,整合渠道资源,提高品牌产品性价比。支持品牌企业创新商业模式,与大型电商平台对接,与零售企业开展统一议价、集中采购,促进产销对接,拓宽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推动各地、各行业建立品牌商品工商对接机制,大力开展知名品牌产品“全国行”“网上行”“进名店”等活动。

2.培育知名品牌

提高消费品标准化程度,支持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培育新品牌。实施中国精品培育工程,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等品牌培育和保护,培育更多百年老店和民族品牌。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培育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开展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推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化工作。规范品牌评价程序,支持行业协会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宣传活动。鼓励行业协会依托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指导开展消费品区域品牌创建工作。

3.完善品牌服务体系

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服务机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消费品品牌设计创意中心和广告服务机构。建立品牌人才培训服务机构,形成多层次的品牌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品牌价值评估体系,为企业品牌创建提供咨询评估。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建设试点,支持地方和行业协会办好博览会、设计大赛等重大品牌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渠道、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展览展示机构。推介国货精品,促进品牌消费,择优选择自主品牌企业试点使用中国品牌日标识,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4.推进品牌国际化

鼓励优势品牌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化品牌管理人才和经营理念,建设海外研发设计机构及营销渠道。支持品牌企业以参股、换股、并购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提高品牌国际化运营能力。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高品牌产品出口比重。

5.发挥中国品牌日平台作用

用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平台,创新机制、丰富形式、拓展内容,引导全社会树立品牌发展理念,凝聚品牌发展共识,增强品牌发展意识,营造企业大力创建品牌、政府积极支持品牌、中介机构主动服务品牌、消费者自觉关爱品牌的良好氛围,汇力推进品牌创建行动,全面提升影响品牌发展的质量、创新、诚信、文化、人才、营销和环境等要素,打造一批叫得响、有影响的国际知名品牌,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三)着力提升消费品品质

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立足大众消费品生产推进“品质革命”,走以质取胜、质量强国的发展道路,推动中国制造加快走向精品制造,赢得大市场。

1.开展国际对标

开展与国外中高端消费品对标,推进国内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引导重点消费品企业参照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开展国内外中高端消费品质量品质比对,逐步缩小与国际标准差距。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支持标准化技术机构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增强我国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2.加强质量精准化管理

引导企业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销售全流程质量管控,推广工艺参数及质量在线监控系统,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及质量一致性。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树立质量标杆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消费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研制消费品工业急需的计量标准,推进消费品工业领域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推广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测量管理体系。

3.推进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

加快发展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探索建立质量追溯管理体系专门认证制度,提高检测认证机构公信力。支持重点消费品企业积极采用和参与制定国际质量检验检测标准,推行产品认证制度,推动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结果与技术能力国际互认。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支持医药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开展国际通行认证。

4.保障药品和优质原料供应

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扩大定点生产试点品种范围,支持建设小品种生产基地。加快重大疾病治疗用新药、临床急需的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和中药新药的开发,积极研发儿童适宜品种和剂型。支持有条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消费品企业在国内外建设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加强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从原料端保障消费品质量。

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推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重塑,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智能化已经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十四五”时期,要加快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为制造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创新

(一)加快智能制造装备发展

聚焦感知、控制、决策、执行等核心关键环节,推进产学研用联合创新,攻克关键技术装备,提高质量和可靠性。面向制造业重点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等系统集成应用,以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装备制造商与用户联合的模式,集成开发一批重大成套装备,推进工程应用和产业化。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装备(产品)中的融合应用,促进智能汽车、机器人等产品研发、设计和产业化。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重点突破高性能光纤传感器、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视觉传感器、分散式控制系统(DC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数据采集系统(SCADA)、高性能高可靠嵌入式控制系统等关键产品。依托优势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集成创新和应用示范,加快产业化。

(二)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

围绕感知、控制、决策和执行等智能功能的实现,针对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产品、重大成套装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开发和应用,突破先进感知与测量、高精度运动控制、高可靠智能控制、建模与仿真、工业互联网安全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智能制造相关的核心支撑软件,布局和积累一批核心知识产权,为实现制造装备和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提供技术支撑。重点突破新型传感技术、模块化/嵌入式控制系统设计技术、先进控制与优化技术、系统协同技术、故障诊断与健康维护技术、高可靠实时通信、功能安全技术、特种工艺与精密制造技术、识别技术、建模与仿真技术、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研发智能制造支撑软件,突破计算机辅助类(CAX)软件、基于数据驱动的三维设计与建模软件、数值分析与可视化仿真软件等设计、工艺仿真软件,高安全高可信的嵌入式实时工业操作系统、嵌入式组态软件等工业控制软件,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管理软件(ERP)、供应链管理软件(SCM)等业务管理软件,嵌入式数据库系统与实时数据智能处理系统等数据管理软件。

(三)建设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开展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行业应用标准研究,搭建标准试验验证平台(系统),开展全过程试验验证。加快标准制(修)订,在制造业各个领域全面推广。凝聚国内外标准化资源,扎实构建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先进适用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参考模型、术语定义、标识解析、评价指标、安全等基础共性标准和数据格式、通信协议与接口等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探索制定重点行业智能制造标准。强化方法论、标准库和标准案例集等实施手段,以培训、咨询等方式推进标准宣贯与实施。推进智能制造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加快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

(一)深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推广

顺应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趋势,鼓励基础条件好和需求迫切的重点地区、行业、骨干企业,围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批量定制、远程运维服务、工业云平台、众包众创等方面,深入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试点示范。围绕设计、研发、生产、物流、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组织开展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典型经验做法的移植、推广。

(二)推动重点领域智能转型

围绕制造业重点行业,深入推进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试点建设,提升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水平,促进制造工艺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加大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促进集团管控、设计与制造、产供销一体、业务和财务衔接等关键环节集成。针对传统制造业关键工序自动化、数字化改造需求,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提高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努力提升发展层次,加快迈向中高端。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轻工、食品、纺织、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物流仓储、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深度应用。大力支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和核心支撑软件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生产装备和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水平。在基础条件较好的领域,深入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

(三)促进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

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生产线自动化改造,深入开展管理信息化和数字化升级试点应用。建立健全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中小企业推进自动化、信息化的发展机制,提升中小企业智能化水平。整合和利用现有制造资源,建设提升云制造平台和服务平台,在线提供关键工业软件及各类模型库和制造能力外包服务,服务中小企业智能化发展。支持第三方机构提供分析诊断、创新评估等服务,鼓励系统集成商、装备供应商、软件供应商等,针对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研究制定简便易行的智能化改造方案,推广一批成熟使用的单元装备和先进技术。深入推进“互联网+”小微企业,推广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各个环节中的应用。深入推进云制造,构建云制造平台和服务平台。

三、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与应用

(一)打造平台体系

1.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突破数据集成、平台管理、开发工具、微服务框架、建模分析等关键技术瓶颈,形成有效支撑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的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适配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试验验证,推动平台功能不断完善。通过分类施策、同步推进、动态调整,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平台发展体系。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形成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多层次公共平台。

2.提升平台运营能力

强化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资源集聚能力,有效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运营管理等数据资源,汇聚共享设计能力、生产能力、软件资源、知识模型等制造资源。开展面向不同行业和场景的应用创新,为用户提供包括设备健康维护、生产管理优化、协同设计制造、制造资源租用等各类应用,提升服务能力。不断探索商业模式创新,通过资源出租、服务提供、产融合作等手段,不断拓展平台盈利空间,实现长期可持续运营。

(二)促进融合应用

1.提升大型企业工业互联网创新和应用水平

加快工业互联网在工业现场的应用,强化复杂生产过程中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能力,实现企业各层级数据资源的端到端集成。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数据集成应用,形成基于数据分析与反馈的工艺优化、流程优化、设备维护与事故风险预警能力,实现企业生产与运营管理的智能决策和深度优化。鼓励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资源,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组织的协同制造体系,开展用户个性需求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精准对接的规模化定制,推动面向质量追溯、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的服务化转型。

2.加快中小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

推动低成本、模块化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中的部署应用,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充分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云化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和运营优化软件,实现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降低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成本。引导中小企业开放专业知识、设计创意、制造能力,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供需对接、集成供应链、产业电商、众包众筹等创新型应用,提升社会制造资源配置效率。

(三)完善生态体系

1.构建创新体系

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有效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资源,围绕重大共性需求和重点行业需要,开展工业互联网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促进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面向关键技术和平台需求,支持建设一批能够融入国际化发展的开源社区,提供良好开发环境,共享开源技术、代码和开发工具。规范和健全中介服务体系,支持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分析预警和交易、投融资、人才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发展,加快技术转移与应用推广。

2.构建应用生态

支持平台企业面向不同行业智能化转型需求,通过开放平台功能与数据、提供开发环境与工具等方式,广泛汇聚第三方应用开发者,形成集体开发、合作创新、对等评估的研发机制。支持通过举办开发者大会、应用创新竞赛、专业培训及参与国际开源项目等方式,不断提升开发者的应用创新能力,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3.构建企业协同发展体系

以产业联盟、技术标准、系统集成服务等为纽带,以应用需求为导向,促进装备、自动化、软件、通信、互联网等不同领域企业深入合作,推动多领域融合型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依托工业互联网促进融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大中小企业跨界融通,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将业务流程与管理体系向上下游延伸,带动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化改造和工业互联网应用,提升整体发展水平。

4.构建区域协同发展体系

强化对工业互联网区域发展的统筹规划,面向关键基础设施、产业支撑能力等核心要素,形成中央地方联动、区域互补的协同发展机制。根据不同区域制造业发展水平,遴选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转型需求迫切、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在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探索形成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工业互联网发展路径和模式,并逐步形成各有特色、相互带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四、积极培育发展智能制造生态体系

(一)培育智能制造生态体系

面向企业智能制造发展需求,推动装备、自动化、软件、信息技术等不同领域企业紧密合作、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各环节企业分工协作、共同发展,逐步形成以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为核心、各领域领先企业联合推进、一大批定位于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深度参与的智能制造发展生态体系。加快培育一批有行业、专业特色的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大力发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集团;做优做强一批传感器、智能仪表、控制系统、伺服装置、工业软件等“专精特新”配套企业。支持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或产业创新联盟,鼓励发展成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以装备智能化升级为突破口,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支持规划设计机构以车间/工厂的规划设计为基础,延伸业务链条,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总承包业务。支持自动化、信息技术企业通过业务升级,逐步发展成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

(二)打造智能制造产业集聚区

积极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加强规划引导,提升信息网络、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区规范有序发展。促进区域智能制造差异化发展。大力推进制造业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率先实现优势产业智能转型,积极促进制造业欠发达地区结合实际,加快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改造,逐步向智能化发展。

(三)加强区域智能制造资源协同

搭建基于互联网的制造资源协同平台,不断完善体系架构和运行规则,加快区域间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集成和对接,推进制造过程各环节和全价值链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实现区域优势资源互补和资源优化配置。

制造业是推进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难点领域,绿色是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制造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根本途径。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是“十四五”时期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大力推动制造业绿色化

(一)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加快实现节约发展

坚持节约优先,大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提高制造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加快形成绿色集约化生产方式。

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结构化节能

把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作为推进制造业节能的重要途径,加强节能审查,优化能耗、环保等准入门槛。以钢铁、石化、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为重点,运用环保、能耗、技术、工艺、质量、安全等标准,依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加快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大力推进制造业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2.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应用,强化技术节能

全面推进传统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推广节能先进技术。继续推进锅炉、电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能效提升。围绕高耗能行业企业,加快工艺革新,实施系统节能改造,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推动工业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提升产品的轻量化水平,推广复合材料、轻合金、真空镀铝纸等高强韧度新型材料,推广超高强度钢热冲压成形技术、真空高压铸造、超高真空薄壁铸造等轻量化成形工艺。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供热及循环利用,积极推进利用钢铁、化工等行业企业的低品位余热向城市居民供热,促进产城融合。实施工业园区节能改造工程,加强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推进集中供热制冷。

3.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管理节能

贯彻节能标准,推动重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将能源管理体系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定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和对标,发掘节能潜力,构建能效提升长效机制。围绕中小工业企业节能管理,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提升中小企业能源管理意识和能力。加强工业节能监察,开展强制性节能标准贯标及落后用能设备淘汰等监察,实施重点行业、重点用能企业专项监察和督查。

(二)扎实推进清洁生产,大幅减少污染排放

围绕重点污染物开展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广绿色基础制造工艺,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1.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针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烟(粉)尘等主要污染物,积极引导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建立健全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高效推行模式。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地区等区域为重点,推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强度。以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为重点,推进造纸、化工、印染、化学原料药、电镀等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降低废水排放总量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放强度。推进工业领域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推广先进适用的土壤修复技术装备和产品。

2.加强节水减污

以钢铁、化工、造纸、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强化企业生产过程和工序用水管理,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推广特许经营、委托营运等专业化节水模式,推动工业园区集约利用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推进中水、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钢铁等企业充分利用城市中水,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企业开展雨水集蓄利用。

3.推广绿色基础制造工艺

大力推广清洁高效制造工艺,以铸造、热处理、焊接、涂镀等领域为重点,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热处理工艺、高效焊接工艺、清洁涂镀技术,减少制造过程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推进短流程、无废弃物制造,重点发展近净成形、数字化无模铸造、增材制造、新型防腐蚀等短流程绿色节材工艺技术,以及干式切削加工、低温微量润滑切削加工、铸件余热时效热处理等无废弃物制造技术,减少生产过程资源消耗。

(三)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推动循环发展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制造业体系,促进企业、园区、行业、区域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以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为重点,围绕尾矿、废石、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冶金尘泥、赤泥、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深度资源化利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强体制机制和运行管理模式创新,打造完整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探索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发挥各地优势,推动区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

2.加快推动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及产业规范发展

围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塑料、废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建筑废弃物等主要再生资源,加快先进适用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推进再生资源跨区域协同利用,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行业秩序逐步规范,培育再生资源行业骨干企业。

3.积极发展再制造

围绕传统机电产品、高端装备、在役装备等重点领域,推进实施高端、智能和在役再制造。加强再制造技术研发与推广,研发应用再制造表面工程、疲劳检测与剩余寿命评估、增材制造等关键共性技术工艺,开发自动化高效解体、零部件绿色清洗、再制造产品服役寿命评估、基于监测诊断的个性化设计和在役再制造关键技术。引导再制造企业建立覆盖再制造全流程的产品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再制造规范健康发展。

4.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

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拓展产品制造、能源转换、废弃物处理-消纳及再资源化等行业功能,强化行业间横向耦合、生态链接、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因地制宜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鼓励造纸行业利用林业废物及农作物秸秆等制浆。推进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和综合竞争力。

(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促进绿色创新发展

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向,加快绿色科技创新,加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力度,增加绿色科技成果的有效供给,发挥科技创新在制造业绿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1.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关键技术研发

围绕钢铁、有色、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以新一代清洁高效可循环生产工艺装备为重点,突破一批工业绿色转型核心关键技术,研制一批重大装备,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

2.支持绿色制造产业核心技术研发

面向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等绿色制造产业的技术需求,加强核心关键技术研发,构建支持绿色制造产业发展的技术体系。

3.鼓励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的共性技术研发

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以提高制造业绿色发展技术水平为目标,加大绿色设计技术、环保材料、绿色工艺与装备、废旧产品回收资源化与再制造等领域共性技术研发力度。重点突破产品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研发推广高性能、轻量化、绿色环保的新材料,突破废旧金属、废塑料等产品智能分选与高值利用、固体废物精细拆解与清洁再生等关键产业化技术,开展基于全生命周期的绿色评价技术研究。

二、加快绿色制造产业发展

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发展壮大绿色制造产业。

(一)开发绿色产品

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加快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低耗、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积极推进绿色产品第三方评价和认证,引导绿色生产,促进绿色消费。

(二)创建绿色工厂

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分类创建绿色工厂。引导企业按照绿色工厂建设标准建造、改造和管理厂房,集约利用厂区。鼓励企业使用清洁原料,对各种物料严格分选、分别堆放,避免污染。优先选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推动水、气、固体污染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降低厂界环境噪声、振动以及污染物排放,营造良好的职业卫生环境。采用电热联供、电热冷联供等技术提高工厂一次能源利用率,设置余热回收系统,有效利用工艺过程和设备产生的余(废)热。提高工厂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建设厂区光伏电站、储能系统、智能微电网和能管中心。

(三)发展绿色工业园区

以企业集聚化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进绿色工业园区建设。优化工业用地布局和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利用余热余压废热资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建设园区智能微电网,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实现整个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推动供水、污水等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加强污水处理和循环再利用。促进园区内企业之间废物资源的交换利用,在企业、园区之间通过链接共生、原料互供和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建立绿色供应链

以汽车、电子电器、通信、机械、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依托,以绿色供应链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撑,带动上游零部件或元器件供应商和下游回收处理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践行环境保护责任,构建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涵盖采购、生产、营销、回收、物流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

(五)推动企业绿色管理

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开展绿色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品牌绿色竞争力。引导企业建立集资源、能源、环境、安全、职业卫生于一体的绿色管理体系,将绿色管理贯穿于企业研发、设计、采购、生产、营销、服务等全过程,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绿色化。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的绿色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带动作用,在绿色发展上先行先试。

三、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有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淘汰废旧家电量达1亿~1.2亿台,并以年均20%的幅度增长。废旧家电兼具资源性和污染性双重属性。有的包含有色金属、橡胶,有的含有金、银等贵金属,有的存在铅、汞等有毒有害物资。如果处理得当,就是可利用的资源,处理不当,将会威胁自然生态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还不健全,机制不够完善,大量的废旧家电未能得到规范处理。这既影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秩序,也不利于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十四五”时期,要聚焦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和支持政策,畅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基本建成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补齐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短板,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推动家电行业绿色发展。

(一)完善回收处理体系

健全回收网络,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城市功能与专业服务相结合,城市、街道、社区、家庭相贯通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以城市为单位、企业为主体,结合垃圾分类、大件垃圾处理等工作,优化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搭建互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支持大中城市合理设置废旧家电回收运输中转站,加大规划、用地和资金保障。以社区为载体,支持物业组织市场主体开展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上门维修、回收预约等服务。优化回收渠道,支持大型家电生产、销售、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利用配送、装机、维修等渠道,发展逆向物流,开展废旧家电回收。鼓励回收企业建立多元化回收渠道,通过全品类回收、预约回收等方式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并交由合规企业处理。鼓励大型回收企业吸收个体回收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处理能力,推动分选、处理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生产和规模化应用,鼓励废旧家电处理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重点加强线路板处置、元器件无损化高效处理、稀贵金属提取等无害化、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处理产物附加值。

(二)组织开展典型推广

推广典型回收模式,积极推广有关城市实施的居民垃圾分类、社区站点投放、统一作业队伍、集中运输处理的社区回收模式;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回收网络、委托回收、联合回收等方式,落实回收目标、推进规范回收处理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良好模式;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以及回收、运输、分拣、再利用全品类一条龙回收模式。鼓励平台企业通过“互联网+回收+创业单元”等模式,拓宽家电回收领域创业带动就业渠道。培育行业先进典型,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培育行动,组织各地选择城市、园区、街道或企业作为主体,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通过优化政策环境、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树立“城市规范回收”“社区便捷回收”典型案例,培育“责任延伸制”先进企业、“互联网+回收”骨干企业,探索、总结成功做法,形成先进典型地区、园区、街道或企业,更好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废旧家电监管,市场主体从事二手家电销售、租赁,必须严格执行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相关规定。鼓励回收企业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信息登记,推动收集、存放、转运、处理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可查询可追踪。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废旧家电处理企业定期开展巡检和抽查,加大对企业违规处理、造假骗补、环保不达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拆解废旧家电、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依法打击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健全相关标准法规,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健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相关标准。鼓励企业开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第三方认证。研究制定街道和社区废旧家电等临时存放点设置标准,提高废旧家电等回收、存放的便利性。优化动态管理机制,研究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促进政策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推动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动态调整,优化基金补贴机制,形成激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政策导向。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按照属地原则,研究对入户回收废旧家电人员实施备案管理,有效防范治安风险。从事家电维修和上门拆机、安装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考核,熟练掌握操作规范。优化从业环境,构建包含培养使用、保障激励、职业认同感、社会地位等在内的更加积极、更为长效的激励机制。

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十四五”时期,要着力优化发展环境,清理制约两业融合发展的相关不合理规定,改革完善资质、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制度,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完善质量管控机制、标识标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适应两业融合发展需求,切实强化土地、金融、人才等要素保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城市、产业园区、企业开展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先行先试,探索形成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不同区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融合发展业态模式和路径;促进形成一批创新活跃、效益显著、质量卓越、带动效应突出的深度融合发展企业、平台和示范区,逐步提高企业生产性服务投入,不断完善产业生态,使两业融合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以数字化技术深入应用为支撑,以产业转型、消费升级为驱动,促进业态和模式创新,实现技术、产品、服务、载体、链条深度融合。

(一)推进建设智能工厂

大力发展智能化解决方案服务,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应用,实现数据跨系统采集、传输、分析、应用,优化生产流程,提高效率和质量。

(二)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

以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发展应用平台体系、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支撑,推动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连接,完善协同应用生态,建设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服务体系。

(三)推广柔性化定制

通过体验互动、在线设计等方式,增强定制设计能力,加强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管理,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定制和按需灵活生产。

(四)发展共享生产平台

鼓励资源富集企业面向社会开放产品开发、制造、物流配送等资源,提供研发设计、优化控制、设备管理、质量监控等服务,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

(五)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水平

支持设计、制造、施工等领域骨干企业整合资源、延伸链条,发展咨询设计、制造采购、施工安装、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一揽子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六)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

引导企业通过建立监测系统、应答中心、追溯体系等方式,提供远程运维、状态预警、故障诊断等在线服务,发展产品再制造、再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生态价值最大化。

(七)优化供应链管理

提升信息、物料、资金、产品等配置流通效率,推动设计、采购、制造、销售、消费信息交互和流程再造,形成高效协同、弹性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八)发展服务衍生制造

鼓励电商、研发设计、文化旅游等服务企业,发挥大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要素优势,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

(九)发展工业文化旅游

支持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企业、园区、基地等,挖掘历史文化底蕴,开发集生产展示、观光体验、教育科普等于一体的旅游产品,厚植工业文化,弘扬工匠精神。

(十)培育其他新业态新模式

深化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关联,加快业态模式创新升级,有效防范数据安全、道德风险,实现制造先进精准、服务丰富优质、流程灵活高效、模式互惠多元,提升全产业链价值。

二、探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新路径

延伸产业链条,深化业务关联,构建相互支撑、紧密联动、高效协同的发展生态,促进制造业重点行业和服务业重点领域双向深度融合。

(一)加快原材料工业和服务业融合步伐

加快原材料企业向产品和专业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加强早期研发介入合作,提供定向开发服务,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社会化能源管理、安全环保、信息化等服务。推动具备区位、技术等优势的钢铁、水泥等企业发展废弃物协同处置、资源循环利用、污水处理、热力供应等服务。

(二)推动消费品工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

注重差异化、品质化、绿色化消费需求,推动消费品工业服务化升级。以服装、家居等为重点,发展规模化、个性化定制。以智能手机、家电、新型终端等为重点,发展“产品+内容+生态”全链式智能生态服务。以家电、消费电子等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健全废旧产品回收拆解体系,促进更新消费。

(三)提升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水平

推动装备制造企业向系统集成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支持市场化兼并重组,培育具有总承包能力的大型综合性装备企业。发展辅助设计、系统仿真、智能控制等高端工业软件,建设铸造、锻造、表面处理、热处理等基础工艺中心。用好强大国内市场资源,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带动配套、专业服务等产业协同发展。

(四)完善汽车制造和服务全链条体系

加快汽车由传统出行工具向智能移动空间升级。推动汽车智能化发展,加快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加强车况、出行、充放电等数据挖掘应用,为汽车制造、城市建设、电网改造等提供支撑。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探索发展换电和电池租赁服务,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规范发展汽车租赁、改装、二手车交易、维修保养等后市场。

(五)深化制造业服务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互联网+”,激发发展活力和潜力,营造融合发展新生态。突破工业机理建模、数字孪生、信息物理系统等关键技术。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标识解析、安全保障体系,发展面向重点行业和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广一批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推动企业内外网升级改造。加快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服务企业的创新应用,逐步实现深度优化和智能决策。

(六)促进现代物流和制造业高效融合

鼓励物流、快递企业融入制造业采购、生产、仓储、分销、配送等环节,持续推进降本增效。优化节点布局,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物流资源配置共享。鼓励物流外包,发展零库存管理、生产线边物流等新型业务。推进智能化改造和上下游标准衔接,推广标准化装载单元,发展单元化物流。鼓励物流企业和制造企业协同“走出去”,提供安全可靠服务。

(七)强化研发设计服务和制造业有机融合

瞄准转型升级关键环节和突出短板,推动研发设计服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引导研发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嵌入式合作,提供需求分析、创新试验、原型开发等服务。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型。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推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

(八)加强新能源生产使用和制造业绿色融合

顺应分布式、智能化发展趋势,推进新能源生产服务与设备制造协同发展。推广智能发电、智慧用能设备系统,推动能源高效管理和交易。发展分布式储能服务,实现储能设施混合配置、高效管理、友好并网。加强工业设备、智能家电等用电大数据分析,优化设计,降低能耗。推动氢能产业创新、集聚发展,完善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等设施和服务。

(九)推进消费服务重点领域和制造业创新融合

满足重点领域消费升级需求,推动智能设备产业创新发展。重点发展手术机器人、医学影像、远程诊疗等高端医疗设备,可穿戴监测、运动、婴幼儿监护、适老化健康养老等智能设备,开展健康管理、运动向导、精准照护等增值服务,逐步实现设备智能化、生活智慧化。鼓励增强/虚拟现实等技术在购物、广电等场景中的应用。

(十)提高金融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质效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新产品和服务,有效防范风险,规范产融结合。依托产业链龙头企业资金、客户、数据、信用等优势,发展基于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装备融资租赁业务。

三、发挥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作用

发挥不同规模、各种类型市场主体独特优势,激发发展活力,加快探索创新,发挥示范作用,带动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快融合发展步伐。

(一)强化产业链龙头企业引领作用

在产品集成度、生产协作度较高的领域,培育一批处于价值链顶部、具有全产业链号召力和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产业链推动者作用,在技术、产品、服务等领域持续创新突破,深化与配套服务企业协同,引领产业链深度融合和高端跃升。

(二)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示范效应

在技术相对成熟、市场竞争充分的领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突出的行业领军企业。鼓励其先行探索,发展专业化服务,提供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引导业内企业积极借鉴、优化创新,形成差异化的融合发展模式路径。

(三)激发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融合发展活力

发挥中小微企业贴近市场、机制灵活等优势,引导其加快业态模式创新,在细分领域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以国家级新区、产业园区等为重点,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产业集群融合发展。

(四)提升平台型企业和机构综合服务效能

坚持包容审慎和规范监管,构建若干以平台型企业为主导的产业生态圈,发挥其整合资源、集聚企业的优势,促进产销精准连接、高效畅通。鼓励建立新型研发机构,适应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需求。加快培育高水平质量技术服务企业和机构,提供优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服务。

(五)释放其他各类主体融合发展潜力

引导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以及科研、咨询、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机构,发挥人才、资本、技术、数据等优势,积极创业创新,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发挥行业协会在协调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建立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业联盟。

“十四五”时期,要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引领,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在开放合作中形成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具韧性的产业链。这既是制造业拓展发展空间、加快迈向中高端的有效途径,也是主动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必然选择。

一、不断提高引资引技引智质量

我国劳动力成本持续攀升,资源优势趋紧,原有的引资优势相对减弱,同时面临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格局加速演变的不确定因素。“十四五”时期,要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共举,着力提高“引进来”质量。

(一)着力提升制造业利用外资质量

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时间较早、程度较深的领域,也是发展较快、竞争力较强的领域。“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放开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推动全面开放。健全外资安全审查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鼓励外商投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提升对外资企业服务水平,积极回应合理诉求,依法保障外资企业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权利。积极支持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建设,统筹加强要素保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发挥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制度优势,吸引跨国公司和科技型企业对华投资。充分发挥强大国内市场优势,不断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支持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承接国际和东部地区外资产业转移,发展新的外向型产业集群。

(二)着力提升制造业引进技术质量

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研究机构之间的技术创新战略合作,鼓励在国内设立研发、中试和技术转化、孵化机构,围绕我国产业链的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引进和研发合作,积极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构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便利化机制,为世界一流高新技术企业来华投资开设绿色通道,帮助解决技术转移和产业化过程中的融资、土地、配套等问题。积极构建国际开放实验室、世界产业创新联盟、全球创新网络等,在国际合作中统筹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实现更深层次的创新合作和更高水平的创新升级。

(三)加快集聚国际化高水平人才

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打造吸引国际高端人才来华工作的政策环境,在职业资格认定认可、子女教育、医疗保健以及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等方面,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对于重点行业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人才来华工作,适当放宽年龄、工作经历等限制。优化外国人申请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流程,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整合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二、持续提升“走出去”水平

我国拥有强大的产能、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较为雄厚的产业基础,开展对外投资合作的条件较为成熟,在提高“引进来”质量和水平的同时,支持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走出去”,这既有利于保障资源能源供应、带动商品和服务输出、积极利用创新资源和营销网络,助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也有利于促进东道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一)创新对外投资方式

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导向、商业原则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推动产业合作由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提高国际合作水平。鼓励优势企业积极发展国际总承包、总集成,带动装备、技术、标准、品牌等输出,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植根本土、全球发展,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国际惯例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交叉持股等多种方式高效配置全球资源。

(二)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

指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顺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深化自身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鼓励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通过全球资源利用、业务流程再造、产业链整合、资本市场运作等方式,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生产性服务业“走出去”步伐,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管理咨询、资产评估、会计等专业服务。

(三)强化风险防控和管理服务

指导企业扎实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时度势、量力而行,切实避免盲目决策导致的经营风险。引导企业遵守合作国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强化企业“走出去”综合支撑。推进对外合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营造国际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加大引进外资力度、打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十四五”时期,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按照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服务便利高效、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要求,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市场化步伐

一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坚持“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及时整治违法设置各类显性或隐性门槛的问题,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大幅压减行政许可,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清理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定等形式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破除制度障碍。加快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和投资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堵点问题,严格落实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等领域投资准入政策。

(二)进一步规范规则,推行公平公正监管

一是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统一规范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监管执法透明规范。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在日常监管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大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逐步消除随意执法、多头执法、频繁执法、“一刀切”执法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规范执法行为。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优化政务流程。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广和应用,整合再造政务流程,减少环节手续及办理时限,建立各部门数据同步采集、业务同步办理、结果实时共享的办理流程。二是推进信息共享。加快推动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用、数据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为精简审批、优化服务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提高政务效能。加快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构建零距离的服务机制,打通从政策制定到窗口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加强政务失信治理和执法活动监督。建立健全政务诚信配套监督机制,对“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重点解决行政机关侵害企业产权、不履行承诺和合同义务、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既要千方百计为新企业、新项目增便利,更要做好既有项目的接续服务,创造条件解决问题。

(四)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方面,完善制度保障。全面梳理与“放管服”改革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加快推动“立改废释”,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增强发展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依法依规提供政府公共产品和服务,加快构建标准统一、公开透明的办事流程和监管规则,大力提高服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打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四五”时期,要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着力解决体制性障碍、疏通机制性梗阻、推出政策性创新,推动资源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政策措施向实体经济倾斜、工作力量向实体经济加强,营造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发展环境和社会氛围,在优胜劣汰、竞争合作中增强企业活力,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

一、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型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产业发展呈现形态更加高级、分工持续深化、结构加快演变的趋势,但我国供给体系还不适应需求结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良性循环形成了制约。“十四五”时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弥补市场失灵、维护产业安全、落实国家战略三个方面,着力推动产业政策作用领域、作用方式、作用机制三个转变,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型。

(一)强化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

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坚决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健全和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大力破除各类市场壁垒,强化市场竞争行为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政府过度和不正当干预市场。严格执行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标准,加大执法力度。严惩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失信企业的认定核查、信息采集、信息公示及失信惩戒。加快转变行业管理方式,由事前准入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适应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需要,及时完善引导和管理办法,探索弹性治理新机制。强化互联网交易监管。

(二)强化产业发展创新激励

优化创新政策供给,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价值充分体现、创新成果有效保护的制度环境。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各类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以市场价值回报创新价值。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加快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优化政策激励支持产业创新发展的方式,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作用。积极营造激励创新、包容失败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三)强化产业政策评估调整

适时开展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的全面评估,动态调整产业政策内容。强化产业政策评估,广泛听取企业、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委托研究机构、中介机构、专业评估机构,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产业政策开展第三方评价。鼓励第三方机构对产业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独立评价。根据评估、评价结果,对作用领域、作用方式、作用机制不符合新形势新要求的产业政策适时调整完善,对失去效用的产业政策及时清理退出,提高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强化信息披露和引导

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涉及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强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分析研判,做好社会舆情监测,畅通各方诉求通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中介机构信息引导的主渠道作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时搜集、整理、分析、发布市场供求信息、产能利用情况、技术发展趋势,加强政策解读,引导企业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预期。

(五)强化产业安全风险防范

加强维护国家产业安全的统筹协调。创新外资监管服务方式,完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加快建立全球重要工业品监测预警体系。健全“走出去”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反倾销反补贴领域的对话和谈判,降低国际贸易摩擦和技术壁垒对我产业的负面影响。健全产业风险防范体制机制,建立可有效隔离风险、防止风险传递的组织架构和制度,防范产业风险向金融领域传递。

二、强化制造业发展的要素支撑

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既是一个重大理论命题,更是一个重大实践课题。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着力解决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失衡问题,推动协同发展,形成整体效应。

(一)增强科技创新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能力

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作为支撑,发挥科技创新对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独特作用,使科技创新成为产业升级的持续驱动力。

1.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的质量效率

提升前沿基础研究能力,建设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在战略性领域布局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国家实验室的研究论证。攻克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在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重要民生领域加大技术突破和应用力度,推进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

2.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对于产业目标明确的重大项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联合各方力量组织实施。切实发挥好各类创新平台对引领产业转型、支撑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结合扶持创新创业平台发展等专项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投入。促进创新要素向产业升级集聚,建立完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强化以导向计划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工作体系。

3.着力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支持北京、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支持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发挥创新引领作用。促进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科技创新合作,支持中部地区打造制造业创新高地,激活西部创新资源,深入实施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

4.着力推进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入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快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为依托创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提高执法效率,打击严重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等恶性违法行为,解决举证难和维权周期长、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问题。

(二)增强现代金融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能力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大中小合理分工的银行机构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个性化、定制化金融产品,建设透明、开放、有活力的资本市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绿色金融、创业投资、并购投资、保险等金融工具的功能,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发展

有序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引导中小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为实体经济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特定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建立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稳步扩大政策性转贷规模,为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来源。支持转贷合作银行、政策性担保机构等密切合作,设立多级风险分担机制,降低转贷业务风险,提升担保资源使用效率。

2.创新金融服务模式

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等创新模式,为实体经济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与大数据企业、互联网征信企业加强合作,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审核效率,降低审核成本。鼓励发展线上“银保”业务,引导有条件的担保公司建立线上担保审核系统,推动小微企业贷款的批量化程序化线上审贷、线上担保。

3.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

发挥好政策性金融逆周期调节作用,优化政策性银行的开发性、政策性业务范围及相应的国家信用、政策支持和补偿机制,研究允许各银行根据开发性、政策性业务特点制定差别化风险管理模式,为商业性金融不能覆盖的重大制造业领域提供金融服务,实现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服务界限明晰、功能互补,发挥好政策性金融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

4.改善企业融资结构

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产品创新,大力推进股权市场建设,拓宽实体经济股权融资渠道,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素质,保护企业和投资人权益。突出产业引导作用,聚焦实体经济,支持制造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用于科技创新、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方向的项目。更加注意尊重市场规律、坚持精准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暂时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重点支持。

5.以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中小企业融资

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将金融数据、市场交易数据、经营状况数据、综合信用评级信息等多元大数据汇聚整合,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认证体系,充分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全貌,为银行融资决策和风险定价提供深度参考。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认证为基础,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信用和大数据融合发展,完善“信易贷”“信易债”等定制化金融服务产品,更好满足中小企业投融资需求。

(三)增强人力资源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能力

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以人力资源培育为支撑,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符合需要的高素质人力资源和各类实用型人才,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1.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

瞄准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高端产业,培养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产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推进产业结构和劳动者技能协同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与高质量就业互促互进。坚持需求导向,统筹推进人才、教育、用工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同,实现劳动力素质提升和产业升级的良性互动。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和定向式、订单式培训,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

2.优化就业服务,切实提高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

深入推进户籍、社保、住房、教育等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影响劳动力自由流动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支持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县乡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畅通信息渠道,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就业。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及时发布用工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引导劳动力城乡、区域和行业间合理流动。

3.完善协调机制,着力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

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发挥在薪酬协商、合同签订、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提高农民工参保率。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环境。规范招聘行为,坚决查处户口、学历、院校、性别等各类就业歧视问题,促进就业公平。

(四)增强土地资源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

顺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强化产业政策导向,加强科学规划、改进土地管理、创新供地方式、挖掘资源潜力,更好保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用地需求。

1.加强制造业用地的科学规划

严格执行工业用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规定,促进工业用地集中集聚。按照工业园区内不同功能区的规划要求配置项目,整合、提升现有各类工业区。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制定地价与土地集约度调控系数,对投资企业用地实行定额控制,对土地利用率低的项目提高供地价格,对土地投资强度高的项目降低厂房租赁税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开展低效土地二次开发,避免土地闲置与浪费。

2.推广弹性化用地制度

在传统的固定最高期限用地模式下,由于土地出让年限与企业发展周期之间的不匹配,往往容易造成土地资源紧张和土地利用低效。推行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改革,打破工业用地一次性50年出让的传统单一模式,健全弹性出让、分期供地、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土地供应制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满足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发展需求。

3.推动混合用地供应方式

变“单一用地”为“混合用地”,促进土地利用集约化。随着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类型的兴起,单纯工业供地模式已难以适应产业转型、新兴业态发展趋势,迫切需要综合生产、研发、办公、居住等使用需求的“一地多用”模式。“十四五”时期,要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探索功能适度混合的产业用地模式,对同一宗土地上兼容两种以上用途的,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主用途可以依据建筑面积占比或功能重要性确定。

4.规范工业地产产权分割政策

推行工业标准厂房分割出让,有利于破解中小微企业用地难、分割难、资产抵押难、盘活难等现实问题,有利于中小微企业根据产业规划和自身投资能力“灵活”购入厂房,轻松创业。符合产业和用地政策,具备独立分宗条件的宗地可以合并、分割。借鉴先行先试地区好的做法经验,推广实施标准厂房分幢、分层转让,并办理相应产权证件。

5.挖掘存量土地潜力

切实维护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切实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用地的统一管理,严禁擅自调整规划、扩大用地规模、占用基本农田等非法批地行为和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强化产业政策导向,严格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标准控制,提高用地质量效益,推进集约节约用地。鼓励高密度建设、高效率用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地上空间,倡导城市综合体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税费制度,推动城市土地立体综合开发和空间统筹利用。大力推进旧城旧村旧厂改造,集中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稳妥推进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试点,促进“腾笼换鸟”,建设节地型工业项目。

三、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

切实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优胜劣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基础性工程。“十四五”时期,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适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一)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法规

着力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法律法规,首先要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明确监管范围。应秉承职责法定的原则,政府在开展宏观调控、市场调节等宏观经济管理活动时,要避免对市场主体、市场行为造成直接干预,不该干的事情不能插手,把主要精力放在掌舵方向和当好裁判上,实现政府、市场各归其位、各司其职。与此同时也要厘清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权,明确各自肩负的监管职责。对于法律法规中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部门的,由法定监管部门依法履责;没有明确的,则由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这有助于推动监管法治化、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建立科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政府部门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和作用,打出现代市场监管的“组合拳”,着力构建“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格局。要以监管信息平台为支撑,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合力,形成跨部门联动反应、综合执法、失信惩戒与信息互通的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桥梁作用,以及在制定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和行业准入条件、协调解决行业发展内部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信用评价机构等中介机构的专业优势,为市场监管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健全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机制,利用新媒体等手段畅通公众监督投诉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的积极性。

(三)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法和手段

事中事后监管的方法和手段,是指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一系列管理制度、流程规范和技术手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必须创新方法和手段,建立起科学、系统、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并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运用,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十四五”时期,一是要着力完善管理制度体系。重点是明确纳入事中事后监管的内容,包括具体领域、具体事项、具体环节等。合理确定日常监管、定期监管、专项监管、随机抽查等不同监管方式的适用对象,以及监管责任主体,制定完善监管内容、监管结果应用等方面的规定,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二是要逐步健全监管流程和规范。针对不同的监管方式,分别制定监管流程,细化操作规范,明确监管要求,既规范监管主体的行为,又使被监管对象形成稳定预期。合理确定监管的强度和频次,既确保监管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监管效能,又尽量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三是要加强新技术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应用。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地理信息、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被监管对象的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信息。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强对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分析评估,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加快事中事后监管的信用体系建设

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信用体系建设是贯穿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性工程。“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加快事中事后监管的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三个平台”,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打造网络监管平台,健全社会监管平台,尽可能拓宽信用信息来源覆盖面。推进“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市场主体等各方的信息资源优势,提高信用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发源地。近年来,围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一些基础性制度性问题亟待解决。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形成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

健全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以《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基础,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鼓励地方依法制定本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坚持公平竞争制度,公正公平对待中小企业,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实现大中小企业和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和发布制度,定期发布中小企业统计数据,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编制中小微企业金融条件指数,探索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开展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分析。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坚持“政府+市场”的模式,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整合共享各类涉企公共服务数据;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创新小微企业征信产品,高效对接金融服务。完善公正监管制度,全面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避免对中小企业采取简单粗暴处理措施。

(二)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

健全精准有效的财政支持制度。中央财政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县级以上财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公司制母基金,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建立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长效机制,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简化税收征管程序;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等优惠政策,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机制,完善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三)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

优化货币信贷传导机制,综合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商业银行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建立差异化小微企业利率定价机制,保持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合理水平。健全多层次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深化大中型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改革,推动中小银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中长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开展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融资,加强银税互动;推动金融科技赋能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完善规范银行业涉企服务收费监管法规制度,降低小微企业综合性融资成本。强化小微企业金融差异化监管激励机制,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长效机制,督促商业银行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改进贷款服务方式;完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大力培育创业投资市场,完善创业投资激励和退出机制,引导天使投资人群体、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等扩大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更多地投长、投早、投小、投创新;完善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机制,鼓励地方加大对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企业的支持;加大优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开发更多适合中小企业的债券品种,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担保费率水平;落实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制度,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可获得性。

(四)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制度

完善创业扶持制度,完善创业载体建设,健全扶持与评价机制,为小微企业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高质量服务。完善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制度,创新中小企业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联合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科研仪器、实验设施、中试小试基地等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开放。调整完善科技计划立项、任务部署和组织管理方式,大幅提高中小企业承担研发任务比例,加大对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直接支持。完善专业化市场化创新服务体系,完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的机制,提升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能力与水平。完善中小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和培育制度,优化人才激励和权益保障机制。以包容审慎的态度,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支持产业园区、产业集群提高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建立中小企业新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新技术推广机制,提高新技术在园区和产业链上的整体应用水平。

(五)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健全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发展中小企业服务产业,引导服务机构提供规范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引导大企业结合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创新链为中小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完善中小企业培训制度,构建具有时代特点的课程、教材、师资和组织体系,建设慕课平台,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中小企业培训体系;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弘扬工匠精神。深化双多边中小企业合作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探索建设中小企业海外服务体系,夯实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服务机制,在国际商务法务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性贸易措施、质量认证等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帮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

(六)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

构建保护中小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制度,坚决保护中小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依法惩治侵犯中小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强化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的政策,提升中小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能力;优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强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减轻中小企业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的费用负担。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构建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畅通中小企业表达诉求渠道,完善咨询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和督办考核机制;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公益诉讼制度、国际维权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应急救援救济机制,帮助中小企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

五、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

企业家、工匠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和工匠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不断涌现,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工艺传承、推动技术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十四五”时期,要着力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创造有利于大国工匠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在市场竞争中打造一支爱国、创新、诚信,有开拓精神、前瞻眼光、国际视野、责任担当的企业家队伍,培养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宏大的高素质劳动者大军,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依托。

(一)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1.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政府工作人员要坦荡真诚、光明磊落同企业家交往,树立服务意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清白纯洁、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鼓励企业家积极主动同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交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涉企政策制定多听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家成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模范,更多国有企业家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2.树立对企业家的正向激励导向

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对国有企业家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等为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只要不属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当谋利、主观故意、独断专行等情形者,要予以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3.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凝聚崇尚创新创业正能量,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舆论氛围。

(二)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

1.引导企业家树立崇高理想信念

加强对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优良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守法诚信教育培训,培养企业家对国家、对民族的崇高使命感和强烈责任感,引导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员工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

2.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

企业家要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强化诚信意识,主动抵制逃税漏税、走私贩私、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不做偷工减料、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亏心事,在遵纪守法方面争做社会表率。党员企业家要自觉做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模范。

3.鼓励企业家保持艰苦奋斗精神风貌

激励企业家自强不息、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企业发展遇到困难,要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奋发图强。企业经营成功,要居安思危、不忘初心、谦虚谨慎。树立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竞争意识。

(三)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

1.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

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依法保护企业家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将创新创业作为终身追求,增强创新自信,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提升企业家科学素养,发挥企业家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家参与科技创新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制定和立项评估等工作,向企业开放专利信息资源和科研基地。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探索建立创业保险、担保和风险分担制度。

2.引导企业家弘扬工匠精神

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制度,强化企业家“以质取胜”的战略意识,鼓励企业家专注专长领域,加强企业质量管理,立志于“百年老店”持久经营与传承,把产品和服务做精做细,以工匠精神保证质量、效用和信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培养技术精湛技艺高超的高技术人才,推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扶持具有优秀品牌的骨干企业做强做优,树立具有一流质量标准和品牌价值的样板企业。激发和保护“老字号”企业和企业家改革创新发展意识,发挥“老字号”的榜样作用。

3.支持企业家追求卓越

弘扬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敢于承担风险的精神,支持企业家敏锐捕捉市场机遇,不断开拓进取、拼搏奋进,争创一流企业、一流管理、一流产品、一流服务和一流企业文化,提供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新的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勇立潮头、脱颖而出,培育发展壮大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

(四)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

1.引导企业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增强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奉献爱心,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应急救灾等,支持国防建设,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关爱员工、依法纳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家要自觉做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模范。

2.鼓励企业家干事担当

激发企业家致富思源的情怀,引导企业家认识改革开放为企业和个人施展才华提供的广阔空间、良好机遇、美好前景,先富带动后富,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引导企业家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振兴和发展实体经济等方面作更大贡献。激发国有企业家服务党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担当精神。国有企业家要更好肩负起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

完善企业家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鼓励企业家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参与“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参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兴业,为经济发展拓展新空间。

(五)加强对企业家优质高效务实服务

1.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

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核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和领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优化面向企业和企业家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推进窗口单位精准服务。

2.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政府部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规划、法规,要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保持涉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基于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严格调整程序,合理设立过渡期。

3.完善涉企政策和信息公开机制

利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政务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线上线下载体,建立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制度和推送制度。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强化涉企政策落实责任考核,充分吸收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参与政策后评估。

4.加大对企业家的帮扶力度

建立健全帮扶企业家的工作联动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和走访,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经营困难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主动及时了解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前提下积极予以帮助。支持再次创业,完善再创业政策,根据企业家以往经营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在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给予更多便捷支持。加强对创业成功和失败案例研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借鉴。

(六)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加大对大国工匠和工匠精神的宣传报道,营造尊崇工匠精神的社会氛围,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鼓励各行业劳动者练好基本功,钻研基本技能,激励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探索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体系。探索建立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创新成果参与收入分配的机制。开展技能大赛、工匠比武和劳动模范、大国工匠评比等活动。提高劳模和技能人才的工作待遇、社会地位、收入水平,为劳模和技能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宽广舞台,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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