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博库网首页 > 电子书专题 >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 第209章

三、坚持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相结合

第五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做好“十四五”乡村振兴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乡村振兴战略进入全面深入实施阶段,加快乡村发展,补齐短板弱项,是“十四五”时期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内在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思路、要求和基本原则,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科学谋划基本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举措,积极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奠定坚实基础。

一、处理好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城乡关系来看,农业农村发展滞后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最突出的表现。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新型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两者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发挥好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促进城镇和乡村的全方位对接统筹。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信息在乡村的良性循环,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公共设施建设重点放在乡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和社区治理有效的体制机制,借助新型城镇化提升乡村人员就业技能和文化素养,推动农村居民发展理念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保护乡村优秀文化传统,夯实乡村文化根基,也有利于向乡村推广城镇社区治理的先进理念和治理方式,促进乡村有效治理。

二、处理好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关系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差、底子薄、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导致农业农村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农业农村仍是现代化建设中最薄弱的环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从长期看,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从短期看,要紧密结合实际,确定阶段性目标。各地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方案时要克服急躁心态,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遵循乡村建设规律,体现乡村建设的历史延续性。结合各地乡村人口流动趋势、产业发展基础和自然人文禀赋等,科学研判乡村长期发展趋势,着眼长远目标和短期要求,注重质量,有序推进。同时,根据“十四五”时期发展基础和阶段性条件,抓住乡村振兴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突破口,排出优先序,制定符合不同发展阶段的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处理好发挥市场作用与政府作用的关系

乡村振兴着眼于解决农业农村发展深层次矛盾,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市场化方向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聚焦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农民和集体的关系、农民和市民的关系,推进发挥市场机制与功能,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激活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潜力。发挥市场作用,通过组织制度改革与创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户、合作社、农业经营组织等协同发展,引导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振兴。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入新的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放开搞活农村经济,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政府要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重点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供给,将政策指引、规划引导、治理有效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坚持政策指引,落实政策支持。结合顶层设计要求,将相关文件精神融会贯通、细化落实到地方实践中。要加大乡村振兴中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方面的投入和保障,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优先保障以及公共服务优先安排的体制机制,确保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投入水平和质量。引导社会各方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盘活乡村要素资源,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破解影响乡村振兴的机制体制性障碍。二是坚持规划引导,推动示范引领。科学编制规划,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推动乡村振兴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规划相融合。地方政府应立足乡村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探索良性互动和有机结合。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提炼乡村振兴模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坚持夯实治理有效基础,提升治理水平。围绕乡村治理有效的目标,健全乡村振兴法规制度,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市场监管和法治宣传等工作,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

四、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实施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提出了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大农村投入和金融支持等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明确细化了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不断完善顶层设计,为地方实践探索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特点和需求,不照搬、不套用既有模式,制定落实细化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科学把握乡村差异性,因地制宜,谋划乡村发展具体目标和任务。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民自主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民主治理等,鼓励各地探索适宜本地的乡村振兴路径模式。同时要注重基层经验、模式的总结提炼,为全国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处理好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的关系

增强群众获得感要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加快补齐农村发展和民生短板,重点抓好农村交通运输、农村饮用水、农田水利、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乡村物流、宽带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缩小城乡差距,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让亿万农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地方乡村振兴规划目标的制定,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和现实可能,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依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趋势,科学评估财政收支状况、集体经济实力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筹资渠道、负债水平,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三农”问题直接关乎吃饭问题,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这个传统不能丢。[1]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都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始终牢牢掌握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权,这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原则,就要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一是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着力夯实农业基础地位,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二是加强党对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着力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三是加强党对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在农民群众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四是加强党对农村社会建设的领导。坚持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五是加强党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六是加强农村党的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确保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推进乡村振兴,要依靠农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改革和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农村发展过程中,农民一直都是充满巨大创造力的群体。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发展史上,家庭联产承包、乡镇企业、小城镇发展、农民工进城、土地流转、“三权”分置等都离不开农民的创造。推动乡村振兴,要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支持和鼓励农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凝聚起农民的智慧结晶。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关键是要充分保障农民的利益。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各类主体的共同参与,特别是推动城市工商资本和人才下乡,为乡村注入新活力。同时,要基于国情和农民切身利益,加强引导,避免偏差。比如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必须坚决守住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要让亿万农民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政府要加强对乡村振兴的引导支持,但不能代替农民决策,更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要把好事办好,更要让农民群众想得通。

三、坚持绿色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良好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坚持绿色发展,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绿色是乡村发展的底色,是乡村的魅力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以生态宜居为关键,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要把绿色发展方式贯穿到乡村振兴的全过程,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正确处理乡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高消耗、高污染”农业发展模式。要着力建设农民美好幸福生活,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全面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和修复乡村生态、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四、坚持改革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2]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推动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推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向改革要发展动力。

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一是突出抓好农村改革的关键环节。重点是打通城乡要素合理流动的渠道,解决好人、地、钱三个问题。围绕解决好“人”的问题,培养和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围绕解决好“地”的问题,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保障乡村建设发展的用地需要;围绕解决好“钱”的问题,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多种措施,在强化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引入多方资本,下大气力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欠账较多的问题,加快补齐短板。二是抓实目标任务。围绕体制机制创新,自觉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推进各项工作,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推进、重点保障党中央明确的重要改革任务、地方破解发展难题迫切需要的改革任务、同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改革任务。精准落地要抓实,对症下药,制定实施方案直奔问题去,充分调研论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提高农村改革系统集成能力。着力抓实探索创新,在党管农村的总体前提下,加强改革的整体设计,提高改革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鼓励基层创新,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在明确建立改革容错机制的基础上,注重跟踪问效,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偏差,切实汇集各方力量,广泛凝聚共识,为乡村振兴注入改革动力。

五、坚持因地制宜

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我国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各地发展的基础不尽相同,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立足乡村发展基础和需求,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美其美。

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一是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对国土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推进“多规合一”,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二是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打造集约高效生产空间,营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保护山清水秀生态空间,延续人和自然有机融合的乡村空间关系。三是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科学论证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发展。四是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有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融合,推动乡村产业兴旺

(一)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优化农业产能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保护粮食生产能力为底线,立足市场需求,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在确保一定自给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调整种养殖业生产结构,有序调减非优势品种种植和养殖,加快发展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一是科学确定调整方向。以促进农民增收、提升产品品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立足市场需求和农民增收预期,选择农民接受程度高、种养模式成熟、技术可行、产品品质优良和经济效益好的品种推广种植,引导农产品生产从产量增加向质量提升转变。二是合理设定调整目标。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农民意愿和生产条件,合理确定农业结构调整规模、增收预期和时间进度,制定科学可行的目标,扎实推进。三是做好重点区域建设布局。充分考虑种养条件和生态安全要求,科学确定特色农产品种养基地和核心区域,完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套,改善种养环境和条件,提升畜禽良种繁育、饲草料产业配套等方面的能力。

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历史文化基础,有序开发优势特色资源,实施产业强县和产业强镇工程,创建特色鲜明、优势集中、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进以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产业链为基础,集科技创新、休闲观光、配套农资生产和制造融合发展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努力打造一批“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逐步形成世界闻名的特色农业产业带,增强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持续带动区域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培育农产品品牌。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推进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夯实农业品牌基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品牌认证主体及其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者追溯系统,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快农业品牌标准建设,构建评价标准体系。创新农业品牌营销,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价值,推动“文化+技术+平台”与品牌营销深度融合。支持优秀农业品牌参加国际知名展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农业品牌。

(二)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发掘农业新功能新价值。积极引进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等主体,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发挥企业、科技园区和农业园区等部门科研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附加值增加。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扩容提质的趋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功能和价值。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采用市场化运作管理方式,推进乡村特色产品、生态景观、历史文化等价值和功能融合,丰富特色产品和文旅产业内涵,形成地方乡村产业发展新的亮点和消费热点。

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发挥“互联网+”的带动作用,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夯实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和农村公路网建设。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集中实现农产品商品化、品牌化和电商化。创新农产品电商销售模式,积极对接引进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等专业运营公司,带动组织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和产销体系,发展农超、农社、会员宅配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要注重农产品生产、供应方面的标准监管和落实,确保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增强农业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发挥“旅游+”带动作用,利用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文化技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势,推进休闲农业、科普体验、红色旅游等乡村旅游项目建设,促进传统乡村旅游业态升级。立足特色农业基础,融合乡村山地、森林、水域等自然景观资源,以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和郊野公园等为重要载体,发展休闲观光,度假娱乐等产业。推动科技、人文等要素融入农业,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文化等新业态。充分利用农村土地、闲置宅基地、闲置农房等资源,结合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开发建设乡村民宿和养老基地,丰富乡村旅游服务业态。

打造新载体新模式。创新项目载体和模式是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运用发挥好农业产业园区、农商产业联盟和特色小镇等平台载体,将科学技术、商业运营、资金等要素与乡村业态融合,是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路径。地方实践中,积极争取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政策支持,依托园区的科学技术支持和成熟的商业运作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多种功能、多种业态融合。发挥地方农商产业联盟、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主体作用,促进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借助现代经济的资本、人才、技术、信息和市场等因素,增强特色产业竞争力。发挥农业特色小镇的要素集聚作用,融合农业特色产业、旅游、文化和社区服务等功能,推动城市交通、通信、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向特色小镇延伸,使特色小镇成为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联结乡村与城市的重要载体。积极发挥农村试点示范作用,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和农村循环经济试点建设,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三)完善现代农业发展支持体系

积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提高农业产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为目标,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制定完善针对新型经营主体的税收、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鼓励工商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发展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产业化联合体。

强化科技装备支撑。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成果转化水平为目标,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的科技研发、孵化和成果转化作用,结合地方农业生产基础和条件,加强种业、食品加工、农机装备、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科研创新、科技转化和推广工作。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国家对涉农技术创新市场导向建设和产学研用合作的要求,搭建农业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网络,探索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激励和利益分享模式。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推进技术交易、应用和示范推广。

加大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培育和支持,积极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参与乡村振兴农业科技服务,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和作价投资等方式,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研人员到乡村兼职和离岗创业,探索完善其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吸引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和协同推广。

建立健全农业服务支持体系。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谋划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影响全局的重大工程,加快提升农业基础设施水平。强化绿色发展导向,鼓励对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发展方面的支持。积极探索农业保险支持模式,鼓励地方保险金融机构、农业部门联合设计多层次、可选择、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险产品,开发适应不同经营主体需求和不同种类生产模式的保险品种,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以促进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为目标,着力增强农民参与融合能力,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参与程度,探索农民、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挖掘发挥资源和资产经济价值,通过开展股份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租赁等形式,与其他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参与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力量,开展农技指导,信用评价、保险推广、市场预测、产品营销等服务,为农民参与产业融合创造良好条件。

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普通农户等组织共同营销,开展农产品销售推介和品牌运作,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基金、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领办或参办农民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完善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利润分配机制,明确资本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上限。

强化政策扶持引导。更好发挥政府扶持资金作用,强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探索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数量和成效作为安排财政支持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以土地、林权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尽量将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特别是扶贫资金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允许他们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农民负盈不负亏的分配机制。

二、聚焦绿色发展和农村环境整治,推动乡村生态宜居

(一)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实施农业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乡村。对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轮作休耕数量和用地布局,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促进东北地区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海洋渔船“双控”和休禁渔制度,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建设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海洋牧场。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发展方向,落实融合农业清洁生产要求。推进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化肥农药减量施用、种养循环一体等清洁生产技术应用。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完善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处理和利用网络体系等技术体系和标准应用。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科学确定河湖水库、近岸海域网箱养殖规模。探索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模式,修复和完善生态廊道,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明确农业环境污染的来源和重点区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明确治理目标和方式,确定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方式,对重有色金属矿区、农业面源污染区域进行重点综合防治和修复。制定地下水漏斗区、地表水过度利用区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完善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分析工业和城镇污染源、污染类型和污染程度,制定污染处理、达标排放要求,推动环境监测,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和其他污染物进入农业农村。

(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升农村垃圾处理水平。垃圾是农村环境治理的首要难题,“十四五”时期,要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特点,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建立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加大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网络向农村延伸,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优先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水质需要改善控制单元内的垃圾。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立足于地方生活特点,突出干净卫生、节能环保等实用功能,制定厕所建设改造标准和目标,推广普及卫生厕所,加快农村公共卫生厕所和户用厕所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人口和生活水平情况合理预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量,结合处理范围和污水处理规模,因地制宜,采取城带村、镇带村、联村、单村、联户、单户等模式,合理优化调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布局,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村庄延伸覆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消除污水废水直排现象和农村黑臭水体,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着力改善村容村貌。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规划村庄建筑布局,大力提升农房设计水平,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快推进通村通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明确乡村绿化、村庄公共照明设施配套建设计划和资金保障方式。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综合改善田水路林村风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加强乡村生态修复与保护

统筹推进乡村生态修复与保护。综合乡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等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和工程,推进土地、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促进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推进造林绿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城乡生态景观建设重点工程,扩大造林绿化面积,明确新增森林面积目标。扩大重点生态涵养区的造林绿化面积,提高林分质量和功能效益。

改善水生态环境。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推进农村用水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积极促进农村生态优势向绿色发展优势转化,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对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发展生态旅游和生态农业等特色产业,鼓励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相关经营活动,探索提升自然资源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实现路径。

三、聚焦文化传承和农民精神风貌,推动乡村乡风文明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的方式方法和载体,注重寓教于乐、寓教于行、寓教于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农民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农村社区的作用,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和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发挥基层社区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精神文明活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注重诚信道德等典型示范,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二)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足乡村文明,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

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从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增强发展软实力的战略高度,深入挖掘农耕文化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文物古迹,传承传统建筑文化、竹编、年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乡村文化融入乡村建设与保护。紧密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地方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

(三)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发挥市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推动城乡一体的综合文化服务标准建设。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工程,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使农民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完善乡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乡村健身设施全覆盖。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根据本地农村群众文化特点,发动各级文艺组织和文艺工作者,推动形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社会影响力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项目。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培育扶持乡村文化人才,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传承和发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参与意愿强的农村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节日民俗活动。

四、聚焦基层管理服务和组织振兴,推动乡村有效治理

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

加强党组织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以建制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为了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防止贫困村返贫,应将“第一书记”选派工作长期化、机制化,提升基层组织治理水平。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对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的培养选拔力度。完善农村后备干部选拔和储备机制,确保优秀农村干部的可持续性。

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层层压实党组织建设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为优秀农村干部选拔提供依据。

(二)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规范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选举办法,健全民主决策程序。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全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纪委监委对村民委员会的联系和指导。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意识。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乡村法治服务能力。妥善处理农民群众合理诉求,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重视农民在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问题等方面的合法诉求和权利,着眼根本,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种行为,畅通农民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地解决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要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总结推广“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规民约,治理大操大办、不赡养父母的做法,通过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孕育社会好风尚。

强化典型示范。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最美邻里”“身边好人”等选树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争相弘扬文明乡风的浓厚氛围。

建设平安乡村。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落实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将扫黑除恶和基层反腐相结合,维护农村平安稳定。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消防、道路安全、安全生产等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全面防范和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

(三)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健全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加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准确把握县级是“一线指挥部”、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单元的职能定位,推动县乡村三级根据各自职能,明确重点、分级负责。坚持县乡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创新基层管理服务方式。明确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乡镇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方法。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以群众满意度为考核方向,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健全监督体系,规范乡镇管理。

五、聚焦民生保障和公共事业建设,促进农民生活富裕

(一)稳定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拓宽和稳定农民就业渠道。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引导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更加积极地支持就地就近就业。发展富民乡村产业,立足区域特色产业和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建设各类产业园区基地,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农业产业链延伸的增收收益和就业创业机会尽量留给农民。

稳定农民工就业。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结合农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增强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乡村就业服务。加强乡镇、行政村基层平台建设,扩大就业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模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相关政策。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农民实行分类帮扶。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

加强农村交通设施建设。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总目标,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行动计划,细化落实路网结构、实施道路加宽、路面养护、危桥改造、道路环境改善、完善停车场建设等重点任务。推进乡村公路路网、远郊区客运枢纽站等建设任务。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要求,健全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改善农村地区出行条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城市周边延伸,鼓励发展镇村公交,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加快评估传统村落、民俗村等乡村旅游区域潜力,合理布局开通旅游客运线路,完善乡村慢性交通系统,打造特色骑行路线和绿色步道。落实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铁路公益性运输政策,提高生产生活便利度。

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推进农产品电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建设县(市、区)、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从源头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

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加强农村供水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集约高效的供水设施建设,根据村庄布局,人口集聚和用水量变化情况,制定集中供水厂、村级供水站、供水管网新建或改扩建计划,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善农村供水计量收费和管理维护机制,积极引入专业公司参与镇村级供水厂投资、建设、运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

夯实乡村振兴水利基础。根据农业发展的需求和自然条件,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管网覆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等工程建设,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确保水利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水能和风能。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供热、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和规模化大型沼气等燃料清洁化工程。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推广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探索建设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

夯实乡村信息化基础。加强乡村电信服务,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推进城市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向乡村延伸,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系统。在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推进网络安全工作。

(三)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按照均衡、公平的发展思路,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按照就近上学和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优化农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有效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招生规模。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提供基础性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加强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深化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改革,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倡导优生优育。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办好县医院,推进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服务院室布局、人员和物资配置,提高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设备标准,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标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异地联网结算进度。加大对特困人员、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动态精准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根据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的形势,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合理优化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布局,与农村养老机构相互配合,形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提升政府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优先保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结合本地乡村特点,编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健全灾害应对救助和重建恢复体制。建设农村自然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加强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科学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大力推进消防设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乡村抵御各类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是党指导经济工作的重要方针,做好乡村振兴规划和实施工作必须坚持好三个导向。

(一)坚持问题导向

立足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聚焦目前农业农村发展中面临的城乡收入、城乡基础设施和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大等问题和明显短板,回应农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要研判农业农村和城镇化发展阶段,支持乡村振兴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农业科技发展水平、农村人才支撑等条件,明确影响乡村振兴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围绕问题的根本方面和根本原因,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措施。

(二)坚持目标导向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乡村振兴的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乡村振兴战略的长远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阶段性目标任务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每个阶段性目标接续递进、梯次实现。要结合当前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保障措施,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中,将更多的资源用于农村民生保障和改善。

(三)坚持结果导向

充分考虑乡村振兴工作成果能不能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最广大的农民群众,得到农民的认可,同时确保农业农村经济提质增效,稳步提升,确保农民持续增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监控和绩效评价体系,不仅要重视资金投入和项目推进,更要重视发展质量和实际效果是否提升了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规划制定、项目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体现规划目标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让政策效能贯穿到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全过程之中。

二、坚持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

实现乡村振兴,是着眼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对我国乡村整体发展提出的普遍性要求。根据不同地区乡村发展现状、区位条件和资源禀赋,乡村振兴又具有特殊性,需要精准规划、分类施策,按照发展潜力将村庄类型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并分别制定个性化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深化细化可行性举措。此外,还要求充分考虑气候特点、地形地貌、民俗文化等地方因素,制定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技术和标准要符合地方实际。

三、坚持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相结合

加强规划的公众参与。建立面对面与农民沟通的渠道和平台,以了解农民需求、发掘农村问题和提高规划科学性为目标,设计公众参与方式与路径,是创新规划工作机制和方法的起点。公众参与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应以广大农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邀请与乡村振兴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环节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三是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接受程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设计涵盖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的讨论主题,通过参与式小组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和群众需求;四是关注与农民切实相关的民生问题,提高农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加强专家咨询工作。围绕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在规划编制、政策咨询、模式创新、质量评估等方面邀请专家参与。发挥专家咨询作用,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理论和政策研究、协助地方制定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广泛征求专家意见,集中各方面智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和方案。鼓励专家长期跟踪调研,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了解问题,及时总结反映基层好做法好经验,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持。利用专家咨询队伍研究问题、理清思路,谋划对策,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更好落实落地。

四、科学利用新技术和新手段

我国乡村数量众多、资源禀赋各异,乡村振兴规划兼顾促进发展、合理配置资源和优化空间布局等任务,为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实施及管理的效能,应加强信息技术和新手段在乡村振兴规划工作中的应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分析问题、评估预测,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围绕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所需要的数据信息资料、编制技术路线和编制重点工作任务,确定信息技术和新手段重点发挥作用的领域。一是利用大数据弥补乡村统计数据不完善的弊端,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大量空间信息与乡村社会经济活动信息,如微博数据、移动手机信令数据等作为新型数据资源,不断扩展丰富规划数据基础。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新兴技术,以网站、微博、微信等应用为依托搭建信息平台,应用于规划的公众参与、社会思想和智慧的交流与凝聚。三是利用空间信息技术,将大范围、综合性的乡村经济、社会、人文、自然环境等方面的信息,准确快速地采集并建立规划的空间信息数据库,并利用信息系统的空间分析能力辅助规划分析和决策。比如,对乡村人口集聚能力和水平进行定量评价,对乡村产业、资源、用地和人文等信息进行叠加分析,判断划分乡村发展类型等。四是运用相关规划模型,对乡村振兴发展政策进行空间变化模拟,对乡村发展、演变进程进行模拟评估,对关键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提炼,对不同规划方案进行对比分析,辅助规划编制与管理的科学决策。五是利用规划信息可视化技术、规划公众参与信息平台等,实现规划信息内容向社会公众综合、动态发布,扩大规划影响。

五、加强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

乡村振兴规划包括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置等内容,涉及面广,与相关规划进行全面统筹和对接,有利于提升规划科学性,形成各方面支持乡村振兴规划实施的合力。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到,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和安排与相关规划的统筹衔接需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发展思路与目标的统筹对接。围绕乡村振兴规划在“十四五”时期的阶段性目标,以“十四五”规划思路和建议为纲,乡村振兴规划要落实和细化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任务,将农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与“十四五”规划进行对接,落实“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农民增收的指标要求。二是与国土空间规划对接。统筹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中提出的城镇化发展总体空间格局,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项目的布局情况,作为确定乡村发展类型、分析明确乡村发展潜力和方向的重要依据。三是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对接。乡村振兴规划所提出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要与各部门和行业专项规划进行对接,明确项目建设选址、建设规模、资金来源、技术标准等内容,确保规划项目科学可行。

一、推动人才振兴

(一)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等为农民提供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和创业指导等服务,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和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促进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二)多种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强涉农院校和学科专业建设,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科普人才,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

鼓励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提供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继续实施“三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深入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因地制宜实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等计划,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青春建功行动。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保障和改善乡村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待遇,通过免费师范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乡村教育、医疗卫生人员的学历水平和整体素质,通过职业资格倾斜、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等方式,提高乡村教育、医疗卫生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吸引力。

(三)促进城乡人才合作与交流

建立健全城乡、区域、校地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等专业人才参与乡村建设。对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才给予资金、项目和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搭建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的志愿者服务平台,支持和引导社会人才通过多种方式服务乡村振兴。

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为返乡入乡人员和社会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赋予人才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二、加强用地保障

(一)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

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建立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多元保障机制。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具体路径和办法。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统筹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发展。根据规划确定的用地结构和布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中可安排一定比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落实现代农业发展用地保障。支持通过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因地制宜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归并地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发展现代农业用地。

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涉及永久占用林地和耕地的列入省级用地指标。新编国土空间规划应设置预留用地指标专项,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优先向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等安排建设用地,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助农服务体系建设。

(二)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量

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将乡村振兴规划具体项目清单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规划的前提下,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方式,将节约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联营等途径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仓储物流、乡村休闲旅游和一二三产业融合等项目。拓展土地使用功能,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确保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产业融合发展、农民住房建设及非营利性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体育、殡葬设施等项目用地需求。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城市更新政策,引入投资经营主体,推动农村旧村改造、配套设施改善、工业园整治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宅基地改革,盘活利用宅基地存量资源支持乡村建设。

三、坚持多元投入

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一)财政优先保障

明确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根据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确定财政投入保障力度。根据项目类型,采取不同的投融资方式,政府重点保障农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短板弱项的投入。通过发行一般债券,支持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推动行业内和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加强涉农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提升使用效益。

(二)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开拓投融资渠道,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制度,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稳定可靠资金来源。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制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文件。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规范有序盘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回收资金主要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为乡村振兴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鼓励利用外资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

四、加强金融支农

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一)强化对“三农”信贷的正向激励

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提高风险容忍度,优化精准奖补措施。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三农”、小微企业等专项金融债券。

(二)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

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持续深入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县级土地储备公司参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作用,探索开发新型信用类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利用量化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融资方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农业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创新服务模式,引导持牌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促进金融科技与农村金融规范发展。

(三)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

通过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支持“三农”金融服务,将乡村振兴作为信贷政策结构性调整的重要方向。落实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规定享受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设置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的农业贷款期限。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完善涉农贴息贷款政策,降低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基金作用,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

(四)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

鼓励地方政府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银保担”风险共担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继续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

五、突出科技兴农

紧紧围绕乡村振兴规划和科技需求,从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创新,推进技术集成应用,优化基层科技服务等方面加强农业科技对乡村振兴的支持作用。

(一)加强农业应用基础研究

根据各地农业生产科学技术需求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高校等机构的作用,开展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研究,为地方动植物资源研究、高效育种、品种检测、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基因编辑、农业大数据、人工智能、农业装备研制等,提供坚实的应用研究基础。

(二)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应用

围绕提质增效和绿色安全目标,加强对提高农产品产量、改善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增加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研究和应用。加强农业生产不同环节、类型的技术集成与应用,推广适合于不同生产经营规模、有利于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开发的信息化产品应用,综合发挥农业技术效益。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依托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国际领先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鼓励科技创新联盟建设,支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强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与应用示范。建设农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与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重要公共科技资源优势,推动面向科技界的开放共享,整合和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三)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

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进一步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和专家服务团队。采取长期稳定的合作方式,深化科研院所与农业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着力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扩大对特色优势农产品覆盖范围。促进优质科技资源向基层下沉,向薄弱地区倾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工作。

健全省市县三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网络,支持地方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面向绿色兴农重大需求,加大绿色技术供给,加强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1]《习近平在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 加大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力度 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民安居乐业》(2016年4月25日),《人民日报》2016年4月29日。

[2]《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71页。

三、坚持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相结合

加强规划的公众参与。建立面对面与农民沟通的渠道和平台,以了解农民需求、发掘农村问题和提高规划科学性为目标,设计公众参与方式与路径,是创新规划工作机制和方法的起点。公众参与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应以广大农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邀请与乡村振兴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利益相关者参与,广泛征求意见;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在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环节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三是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接受程度,制定详细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设计涵盖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的讨论主题,通过参与式小组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和群众需求;四是关注与农民切实相关的民生问题,提高农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加强专家咨询工作。围绕乡村振兴的关键问题,在规划编制、政策咨询、模式创新、质量评估等方面邀请专家参与。发挥专家咨询作用,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理论和政策研究、协助地方制定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广泛征求专家意见,集中各方面智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和方案。鼓励专家长期跟踪调研,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了解问题,及时总结反映基层好做法好经验,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持。利用专家咨询队伍研究问题、理清思路,谋划对策,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更好落实落地。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