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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乡村自治逐步完善

第三章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实践进展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近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扎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战略实施,我国农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乡村建设迈出新的步伐,乡村面貌日新月异,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乡村振兴开局良好。

一、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顶层设计。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部署,在阐述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基础上,明确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阶段性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任务。为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阶段性具体部署,提出了22个主要指标(见表3-1)和7个方面59项重点任务,部署了 82 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绘制了乡村振兴的阶段性发展蓝图。

表3-1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分重要指标实施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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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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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套政策逐步健全

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截至2019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已累计制定出台30多项政策举措。在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方面,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在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方面,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了乡村产业振兴、财政支持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数字乡村发展、宅基地制度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方面,有关部门围绕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等制定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力地强化了乡村振兴制度供给。

三、规划体系初步形成

各地区对标对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科学编制本区域乡村振兴战略地方规划,31个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部出台实施,2/3的市县出台了地方规划或方案,形成了上下衔接的规划体系。各部门细化落实并指导地方完成国家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先后出台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数字乡村规划纲要、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加强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加快推进本行业本领域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覆盖率不断提高,县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村庄规划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已初步构建起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为总领,行业专项规划为支撑,村庄规划为落脚点的规划体系。

四、各方责任逐步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会同27个有关部门建立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了机制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形成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台账,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力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建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机构,从省到市县,一级抓一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体系基本健全。考核机制不断完善,中央制定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具体办法,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

一、乡村空间布局优化

城乡布局结构不断完善,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逐步形成,城镇地区对乡村的带动能力增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快。空间用途管制得到强化,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和陆海统筹原则,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及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等主要控制线划定有序推进。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取得显著成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全面完成。截至2020年2月,分三批认定了229个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有序开展,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二、不同类型村庄协调发展

村庄是乡村振兴的最前沿、主战场,村庄发展水平直接体现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成效。我国村庄数量众多,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各有千秋,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相去甚远,决定了各地必须坚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路径。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各地各部门科学把握乡村区域差异,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精确把握区域差异和自身实际,科学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充分发掘和总结典型经验,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梯次振兴,不同类型村庄协调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发展典型模式不断涌现。这些村庄既有打造乡村振兴联合体,从一村绿富美带动村村绿富美的“大写意”,也有矢志不渝发展集体经济,持续推进强村富民的“工笔画”,例如,浙江探索了都市辐射型、城镇带动型、小县大城型、城乡融合型等乡村振兴模式。重庆在全市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六个区县开展综合示范,着力推动城乡规划建设、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五个一体化进程,选择五个示范区县围绕“五大振兴”进行单项示范。河北优选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示范区既可以在县域内,也可以跨县域,同步推进农村社区、现代产业园区、乡村生态功能区建设。还有不少地区依托交通节点、旅游线路、生态走廊等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促进资源条件相近区域连线成带发展。

一、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民以食为天,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的指引下,国家持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严格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国耕地面积保持在20亿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46亿亩以上,全面完成10.58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2018年以来,累计新增高标准农田超过1.6亿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超过4 000万亩,年均轮作休耕面积超过3 000万亩,全国耕地平均质量等级达到4.76等,较2014年提高了0.35个等级。全国粮食总产量已连续5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019年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3 277亿斤(见图3-1),谷物自给率保持在95%以上,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72公斤,超过国际公认的人均400公斤的粮食安全线。粮食生产稳定、库存充足、供给充裕、市场运行平稳,实现了从“吃得饱”向“吃得好”的历史性转变,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粮食安全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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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2011—2019年全国粮食产量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

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2019年全国优质专用水稻、小麦种植面积占比比上年提高10多个百分点,玉米“镰刀弯”地区种植面积调减5 000万亩左右,种植结构调整成果得到巩固,大豆种植面积增加1 600多万亩。种养加一体、粮经饲统筹的生产格局初步形成,粮改饲面积累计达到3 400万亩,棉花继续向新疆等西北内陆优势棉区集中,长江中下游油菜籽种植实现面积产量双增长,糖料生产保持稳定,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提高到65%。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动植物重大疫病得到有效防控,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止降回升,禽类和牛羊肉供给增加,肉品市场供应总体保持稳定,肉蛋菜果鱼茶等产量稳居世界第一。水产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海洋捕捞渔业比重继续下降,渔业总体养捕比(不含远洋)达到4.29∶1。

农业经营方式加快转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主体蓬勃发展,截至2019年底,家庭农场超过80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220万家,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近9万家,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 500万人,基本构建起了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89万个,全年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5亿亩次,服务小农户6 000万户,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小农户正在加快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科技装备支撑不断提升。截至2019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9.2%,成功选育了一批节水抗病小麦、优质抗病虫水稻、高产高蛋白大豆,农作物自主选育品种面积占比提高到95%以上,畜禽核心种源自给率达到70%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0%,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主粮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应用于农业生产,科技创新正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新动能,农业生产从主要依靠增加资源要素投入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升。

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推进

农产品加工业做精做深。加工产业逐渐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优势区布局,产地初加工覆盖面明显扩大。2019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约68%,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业产值比达到2.36∶1,逐步改变了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全国果蔬等农产品产后损失率从15%降至6%,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快速应用。乡村特色产业展现新生机,一批特点鲜明的小宗类、多样化乡土产业逐步形成,培育了880个乡村特色产品和210名能工巧匠,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产业融合载体加快培育。截至2019年,累计批准创建107个、认定49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将7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体系,带动各地创建1 800多个省级产业园和3 800多个市县级产业园,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200个、农业产业强镇552个,“一乡一业、一县一特”产业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

电子商务和休闲农业蓬勃发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启动实施,一大批特色农产品正在成为新网红。2019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过3 500亿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2019年接待游客32亿人次,营业收入超过8 500亿元,共享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大量催生。

农村创新创业活力明显增强。一批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返乡入乡兴办企业,引领带动农村建立健全现代生产经营方式、新商业模式和通达营销网络,日益成为带领广大农民兴业致富的生力军。2019年,农村“双创”人才超过850万人、“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总数超过3 000万人。

一、人居环境整治基本完成

截至2019年底,全国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60%,北京、江苏、福建、广东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超过95%;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88%的行政村,比2013年提高40多个百分点,各地排查出来的2.4万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6%已完成整治;90%以上村庄开展清洁行动,动员近3亿人次清理各类生活垃圾4 000万吨、村塘淤泥3 500万吨、村内残垣断壁410多万处,乱排乱放现象明显减少。农村人居环境大为改观,村民生活习惯逐步改善,生活品质有了较大提高,美丽乡村正在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形成了一批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二、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

截至2019年底,全国新建和改建“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25.4万公里,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420.05多万公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率分别达到100%、99.8%,基本打通了交通运输“最后一公里”(见图3-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分别达到82%和85%以上,农民安全饮水基本保障。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加快改造,在农产品种植、加工、乡村旅游等方面建成一批电气化试点示范工程,广大农民正在从“用上电”向“用好电”迈进。全国行政村通光纤、通4G比例均超过98%,建成一批“宽带乡村”“百兆乡村”,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挡升级,农民生活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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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2014年以来贫困地区具备条件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

一、乡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和推动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起将每年农历秋分设立为“中国农民丰收节”,这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中国农民丰收节”成为展示、传承、弘扬农耕文化的一块金字招牌。农村地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水平显著提升,2019年,基层农村累计放映公益电影500万场次,1.3万个贫困乡镇累计演出约8万场戏曲,1.2万支文化文艺小分队在广大农村举办了21万场文化文艺活动,近2万名志愿者为16个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服务人次1 000多万,“乡村春晚”百县万村网络联动活动共吸引观众3 078万人次。展示传播新时代优秀乡村文化的阵地更加完善,超过80%的县实行了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成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4.9万个,培训各类文化艺术辅导员上万人次。优秀乡村文化保护传承力度明显加强,年画、剪纸、花儿、染织等近千项起源于乡村的民间美术、音乐和传统技艺被确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118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其中云南红河哈尼稻作梯田、内蒙古敖汉旱作农业、浙江湖州桑基鱼塘等15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截至2019年,中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分别达到6 819个和1 057个,涌现出安徽宏村、浙江兰溪诸葛村、福建长乐村等一大批历史文化古村落。

二、乡村社会风气不断进步

移风易俗成效显著,村规民约覆盖率达到98%,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性组织普遍建立,婚丧嫁娶标准逐步规范,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成为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2019年,各地共确定了133 个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单位、51个全国农村社区治理试验区。福建宁乐“红十条+黑名单”、安徽岳西“党建引领”等地方模式加快涌现,农村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初步得到遏制,农民人情费支出明显减轻,移风易俗由“软任务”变成了“硬约束”。

一、农村党建工作得到加强

2015年以来,全国累计选派45.9万名驻村第一书记,截至2019年底在岗23万名,实现了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顿提升软弱涣散村党组织4.47万个,调整不胜任不尽职村党组织书记1.2万名,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制度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增强,涌现出余留芬、黄文秀等一大批工作有思路、干事有办法、群众有口碑的基层党员先进代表。

二、乡村法治工作稳步推进

“一村一法律顾问”覆盖范围持续扩展,截至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创建北京房山区水峪村、吉林双辽市五一村、江苏靖江市德胜村等3 365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法治精神进村入户到人。“一区一警”“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建成各级综合治理中心64.9万个,85%以上的村定期组织开展协商活动。建成警保合作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1 000余个,招聘劝导员1.5万余人。“枫桥经验”在各地创新发展,形成“村民说事议事”“小微权利清单”管理、农村网格化管理等一大批乡村治理新模式,农村社会风更清、气更正。

三、乡村德治成效显著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礼堂、道德讲堂等宣传教育阵地更加巩固,乡风文明焕发新气象,涌现出甘肃古浪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等新时代农民先进典型和福建建宁县文军种子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丁绍文、吉林长春市双阳区奢岭街道马场村党支部书记李华靓等“全国十佳农民”,以及尼玛顿珠、王振美等全国道德模范,推介了一批邻里和谐、诚信重礼的乡风文明建设示范村,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引导农民群众加强自我管理、崇德向上。

四、乡村自治逐步完善

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村民委员会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得以确立,村民自治实践不断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全面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村级党组织全程主持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健全村务监督体系,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基础。在北京市密云区穆家裕镇辛安庄村等全国18个县(市、区)的24个村(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了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一、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2019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 021元,实际增长6.2%,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 567元,同比增长11.5%,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快1.6个百分点。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明显快于其他地区。2019年实现全国减贫1 100万人以上,贫困县摘帽340个左右,97%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4%的贫困县实现摘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发生率降至0.6%,剩下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也将如期全部脱贫(见图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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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2012年以来我国贫困人口脱贫情况

资料来源:国务院扶贫办网站。

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改善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提标扩面,截至2019年底,已改善2 600多个县近22万所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规模提前一年达到10万人,乡村教育资源质量有了较大提高(见图3-4)。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基本消除。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力度明显加大,贫困地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全面消除,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参保率接近100%,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有效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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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扎实推进

注:“全面改薄”即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资料来源:国务院扶贫办网站。

三、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

普遍建立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2019年,将脑卒中等4种重大疾病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病种规模扩大到25种,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基本、防大病、兜底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东、中、西部每人每月300 元、450 元、600 元,增幅达 50%。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5 247元/(人·年),较上年同期增长10.4%,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基本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并轨”。农民工数量达到2.8亿人,其中外出打工农民工1.4亿人,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为转移就业的农民工实现由“漂”转“稳”提供了保障。在医疗和社会保障领域,涌现出北京平谷医养联动、山西宁武优化基层卫生服务、甘肃天祝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网等一批农村公共服务典型,不少地区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服务。

四、乡村自治逐步完善

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村民委员会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得以确立,村民自治实践不断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全面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村级党组织全程主持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的指导,推动建立健全村务监督体系,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基础。在北京市密云区穆家裕镇辛安庄村等全国18个县(市、区)的24个村(村民小组、自然村、屯),开展了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一、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2019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 021元,实际增长6.2%,提前一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目标,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 567元,同比增长11.5%,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快1.6个百分点。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明显快于其他地区。2019年实现全国减贫1 100万人以上,贫困县摘帽340个左右,97%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4%的贫困县实现摘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发生率降至0.6%,剩下的551万农村贫困人口也将如期全部脱贫(见图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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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2012年以来我国贫困人口脱贫情况

资料来源:国务院扶贫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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