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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

第七章 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

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破除各种束缚和限制人才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坚持用法制规范促进和保障人才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2010年5月27日,习近平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3年9月30日,习近平主持第九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此次学习的“课堂”搬到了中关村,结合调研、讲解、讨论等多种形式展开。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着力完善人才发展机制,用好用活人才,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中关村作为我国人才特区之一,在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殊平台的支持下,在全球范围内发现人才、延揽人才,充分发挥了集聚人才功能,形成了新的人才洼地,为创业创新打好人才基础,为创新驱动提供人才保障。中关村人才特区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为人才的集聚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示范。

体制机制顺,则人才聚、事业兴。习近平多次强调,要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各级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的改革任务,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重大举措,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其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努力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习近平多次强调,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关键资源,要求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如何集聚人才?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首先处理好人才集聚与形势、开放、市场、环境等现实要素的关系,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和把握人才集聚的基本规律,改革现有人才体制机制与人才规律不相适应的地方。

集聚人才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古人云:“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提出并推动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关键在我们党,关键在人才,在于我们能否集聚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大军。可以说,建立人才集聚体制机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实现由人口大国向人才强国转变,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集聚人才要秉持更加开放的态度。“不拒众流,方为江海。”2014年5月22日,习近平在上海同外国专家座谈时强调:“一个国家对外开放,必须首先推进人的对外开放,特别是人才的对外开放。”[1]小到用人单位,大到一个地区乃至国家,自身所拥有的人才资源都是有限的,无论是从数量、质量还是结构上,都会出现不够用、不适用的问题。2016年4月,习近平在召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时再次强调:“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网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人才是第一资源。古往今来,人才都是富国之本、兴邦大计。”[2]人才的开放将为人才集聚提供“源头活水”,以开放之“广”保集聚之“精”,水到渠成方能汇聚“一池春水”。可以说,建立人才集聚体制机制必须以增强人才开放度为前提,只有广开聚才之门,才能汇聚天下英才。

集聚人才要依靠市场的基本手段。习近平指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关键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市场经济规律首先是竞争规律、供求规律和价值规律,这与人才成长、发展和价值实现的要求不谋而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哪里有需求、哪里能发挥作用、哪里效率高,人才就往哪里流动,只有通过市场的调节作用人才资源才能获得高效配置和优化组合。

集聚人才要有环境作为支撑。习近平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环境好,则人才聚、事业兴;环境不好,则人才散、事业衰。”“环境之于人才,犹如水之于鱼。”[3]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对内是凝聚力、向心力和驱动力,有利于发挥人才的作用;对外是吸引力、竞争力和生产力,有利于提升人才的综合实力。我们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知识的良好环境,营造鼓励创业、推崇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2015年3月5日下午,习近平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人才政策方面手脚还要放开一些,要集聚一批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领军人才。”[4]习近平高度重视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问题,他多次强调,“要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改革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等机制”[5]。“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要着力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最大限度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造”[6]。人才发展观念的转变,首先是思维方式的转变,最终落实到体制机制的改革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企业首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已经取得重大的进展,在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例如,打破人才单一管理模式,建立人才分类管理制度,市场对人才资源的配置作用不断增强,人才创新创业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等。但是,现行人才管理体制机制仍然存在许多与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例如,在选人用人方面视野还不够宽广,人才的流动与配置机制还不够完善,人才效益还不能充分发挥等。唯有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才体制机制,才能激发广大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全面深化改革为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重要契机,要把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布局,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围绕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大胆试点探索,集中难点攻关,统筹协同创新。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作出的工作部署,当前要把“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机制”[7],作为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

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是人才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前提,对人才效益的发挥和人才资本的价值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现行人才体制机制中仍然存在许多阻碍人才顺畅流动的弊端,例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通畅,社会上许多优秀人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又如,由于受到“体制内”“体制外”的身份限制、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差距,以及户籍、工资水平、发展空间等因素的影响,也阻碍了各类人才的顺畅流动。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创新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8]。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9]。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人才流动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政府在人才市场的引导、培育、调控、规范和服务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由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着力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破除阻碍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建立开放、有序、规范的人才流动制度体系,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创造良好环境。

人才的顺畅流动需要破除身份壁垒。目前的身份管理制度对人才的流动造成了诸多限制,如体制内、体制外的身份差别受到了编制的制约,农业人口与非农人口的转换需要非常繁杂的审批程序,公有制与非公有制身份界限难以跨越等。“英雄不问出处”,人才在身份上是平等的,不应该仅仅属于某个单位、部门或者地区,要打通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之间、各类人才之间流动的渠道,形成体制内外、各行各业人才顺畅流动的新机制。

人才的顺畅流动需要打破户籍限制。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统筹考虑,又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充分考虑能力和可能,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10]当前,我国正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各类人才的自主择业、顺畅流动为创业创新扫清了障碍,让创业创新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而是更多人实现梦想的机会。创新创业的关键是人才,而深化改革的目的之一便是破除禁锢人才发展的各种藩篱,让更多的千里马奔腾。综观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中国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核心原因就是人的解放,越来越多的人从土地、单位、户籍的捆绑中挣脱出来,实现迁徙自由、择业自由、创业自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拼搏实现自我价值,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消户籍、学历方面的限制,将降低创业、创新人才的生活和落户门槛,方便人才自由流动,为各项事业的发展补充人力资源。

人才的顺畅流动需要完善社会保障。我国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建立于1955年,60多年来,这项制度对于保障各类退休人员生活、稳定干部和人才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暴露出一些矛盾和弊端,例如,原有的退休制度仅仅覆盖了体制内的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体制外的绝大多数退休人员并不享受国家制定的退休政策。再如,退休人员按单位管理,退休费用全部由财政或单位负担,使一些单位财政不堪重负。又如,退休费一般以退休前的“最终工资”为基数,无法全面体现工作人员劳动贡献,不利于保护和调动工作积极性。为此,从20世纪90年代起,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来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了原有退休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其他就业群体陆续进入这一制度范围。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一改革的实施对于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社会保障“双轨制”“待遇差”的矛盾,推进社会养老保障的全民覆盖,打破了人才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流动障碍,促进了人才的顺畅流动,为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才的顺畅流动需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机制。当前我国各类人才分布不尽合理,大多数人才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基层人才匮乏,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11]。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是促进人才成长、优化人才布局、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引导人才向欠发达地区和基层一线岗位流动,不仅需要增强人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且需要在人才选拔、使用、培养、职称、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切实解决人才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扎根基层、奉献社会。

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完善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人才评价机制贯穿于人才工作全过程,是发现、培养、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在人才开发与管理中发挥着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借助人才评价机制揭示人才价值,激励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人才,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充分释放人才红利。更好地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必须在创新人才评价体制机制上下功夫。

在人才评价机制中,考试招生制度、公开招聘制度、职称评审制度和院士制度是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人才设置的,体现了对人才发展不同阶段的具体标准。在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过程中,对人才评价机制中的这四项制度也提出了改革的新要求。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4年8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对考试招生制度的深化改革作出了专门部署。会议认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同样,考试招生制度也是人才培养阶段广泛采用社会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招生制度,有助于对进入培养阶段的人才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行考试招生制度总体上符合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其权威性、公平性得到社会认可,对于人才的选拔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唯分数论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二是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忽视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考评;三是区域、城乡教学发展的不平衡影响了学生入学机会的平等,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四是考试招生中的附加条件使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等现象时有发生。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2014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其指导思想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12]。文件明确提出了当前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通过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是要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是要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是要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四是要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继续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公开招聘制度是人才选拔阶段普遍采用的一种评价机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各类人才的选拔主要是通过国家统一分配、组织调配和吸收录用等方式进行,用人单位对于人才的选录缺乏自主权,各类人才对工作岗位缺乏选择权,造成了大量人岗不相适应、人才资源浪费等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企业首先实行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人才选拔机制。1989年开始,在中央国家机关部分单位试行中央国家机关补充工作人员考试;1993年,我国开始实施公务员制度,1994年正式推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公务员录用制度。2005年年底,原国家人事部颁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的制度。由于事业单位涵盖的专业范围广、人员数量多、利益牵涉面大,推进改革的难度大速度慢,继续深化改革任务非常繁重。

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社会公共组织,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一直沿用党政机关的管理模式,新进人员主要采用国家统一分配、组织调配和吸收录用等方式。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样的选人用人方式符合当时的国情,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2006年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事业单位陆续改革了人员选录机制,许多部门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日益显露,“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绕道进人”等现象常常见诸报端,引发不少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质疑。事实证明,无论是制度设置还是实际运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确实存在一些缺陷。例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不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缺失;考试形式比较单一,考试内容未能全面体现岗位需求;公开招聘信息的发布范围和时间不合理;少数单位不按制度办事,违规操作进人等问题时有发生。

2010年颁布执行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改进宏观调控,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健全人才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遵循放开搞活、分类指导和科学规范的原则,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13]

习近平不单就人才队伍作出总体的考虑,对具体的人才类型也有具体要求,比如,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14]

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的深化改革,就要继续完善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制度。公开招聘要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既遵循统一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又充分尊重各类人才的特点,做到权限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监督到位。积极探索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才招聘方式,在考试内容、组织方式、评价标准、录用程序等环节进行探索和创新,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

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贯穿于专业技术人才使用全过程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进行评价的主要机制,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专业技术人才科学配置与合理使用的重要依据。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职称制度经历了由技术职务任命制、技术职称评定制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三个发展阶段。从1986年开始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和1994年逐步推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对于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其能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毋庸讳言,近30年的实践证明,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仍然存在制度设计不够完善、执行不够规范、结果不尽合理等问题。例如,职称评价标准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过分强调学历、资历、年龄和外语等非学术因素;职称框架设计不尽合理,目前职称系列和职业资格并存,适用范围较为混乱;身份壁垒的制约没有打破,体制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审渠道不畅;非学术因素对职称评审干扰过多,学术造假和腐败现象还时有发生;等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快速发展,新兴职业大量涌现,用人主体呈现多元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现行职称制度逐渐显现出功能定位不够准确、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审机制不够完善、综合管理不够到位等方面的问题,迫切需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2003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都提出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并且把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成为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的重要任务。根据中央的部署,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就是要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提高评价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推进制度创新,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职称制度,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制度保障,为各类用人单位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依据,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开辟广阔通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人才保障。

积极推进院士制度改革。院士制度是我国在专业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中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并且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杰出代表进行最高褒奖的评价机制。正如习近平在2014年6月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上讲话所指出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是我国科学技术界、工程技术界的杰出代表,是国家的财富、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光荣。”[15]

作为院士制度的前身,我国于1955年在中国科学院建立学部和学部委员制度,经过长时间的探索与酝酿,在1994年正式建立院士制度。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长期以来,我国院士制度在推动科技界出思想、出谋略、出成果、出人才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16]广大院士胸怀报国为民的理想追求,发扬不懈创新的科学精神,秉持淡泊名利的品德风范,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勇攀科学技术高峰,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我国综合国力,为推动我国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国防建设和优化国家决策作出了重大贡献。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现行院士制度在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科技界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院士遴选有时受非学术因素的干扰过多,有的地方和部门让院士称号承载了一些非学术的、带有明显功利性的负担,有的人把有多少院士当作出政绩的一个标志,等等。

在中国科技界,没有哪一个群体像两院院士这样贡献卓著,享有无限荣耀的。这些成绩的取得与院士制度的有效运行是直接相关的,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院士制度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习近平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我国院士制度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社会关注”[17]。这些问题需要通过院士制度深化改革加以解决,只有使制度更加完善,才能真正守住其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院士制度的要求,主要就是要突出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改进和完善院士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兼职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18]根据这些要求,推进院士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一是院士制度要回归学术本位。院士的遴选要突出学术导向,要严格按照学术的标准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努力排除“官本位”“功利化”“学派之争”和“门户之见”等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二是优化院士团队的学科布局。我国现有的两院院士大多分布在传统学科,出自于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院士明显偏少,与当今世界科技的飞速发展,新兴学科、前沿科技的层出不穷不相适应,因此亟须改变我国院士团队的学科布局。三是优化院士团队的年龄结构,给优秀科技青年才俊提供更多机会。习近平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未来总是属于年青人的。拥有一大批创新型青年人才,是国家创新活力之所在,也是科技发展希望之所在。”[19]目前我国两院院士年龄偏大,平均年龄超过70岁,要在建立和完善院士退休制度的同时,尽快优化院士团队的年龄结构。通过院士制度的改革,要更好地发挥广大院士的作用,更好地发现和培养拔尖人才,更好地维护院士群体的荣誉和尊严,更好地激励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才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 《习近平在同外国专家座谈时强调:中国要永远做一个学习大国》,《人民日报》2014年5月24日。

[2] 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4月19日。

[3] 习近平:《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10月21日。

[4] 《习近平到上海代表团参加审议》,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3/05/c_1114537732.htm。

[5] 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10日。

[6] 《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 不断在攻坚克难中追求卓越》,《人民日报》2014年1月7日。

[7]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8]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1795989.html。

[9]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10] 《改革要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着力提高改革针对性和实效性》,《人民日报》2014年6月7日。

[1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12]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民日报》2014年9月5日。

[13]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11795989.html。

[14] 《习近平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10/11/c_1119697415.htm。

[15] 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10日。

[16] 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10日。

[17] 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10日。

[18]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

[19] 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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