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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管好用好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对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1] 这为新时代管好用好干部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着力点是用严明纪律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对干部队伍尤其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更高更严标准,通过以高的标准、严的要求从严管理干部,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证。在重要性上,强调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从严管理干部的课题十分紧迫地摆在全党面前。在思路上,强调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从严管理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贯穿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贯穿到党的建设和党内生活各方面。在方式方法上,强调要以严的标准选拔干部、严的教育培养干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严的纪律监督干部。在制度保障上,强调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在管理重点上,强调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管理,特别是对高级干部和一把手的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从严管理干部,基于领导干部在党的事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基于管党治党的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基于治国理政的历史文化特点。

(一)治党先治吏

治吏是治国理政的首要问题,在管党治党中处于特殊重要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重申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吏,党要管党首先是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把从严管理干部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优先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干部队伍在党的事业中的特殊重要性有着清醒认识。他指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领导干部普遍受人关注,言行无小事。一篇讲话、一次活动,一项决策、一个部署,甚至一餐饭、一杯酒,都会影响着周边、影响着社会,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党的形象。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又必须管好,管不好就会出乱子。2014年12月,他在视察江苏期间强调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2] 从严管理干部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他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3] 基于党的干部队伍的特殊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有一大批先锋队,特别是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从严管理干部的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队伍以及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着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对于这些问题及其危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听取巡视汇报等多个场合作过深入分析,强调从严管理干部必须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对管党治党尤其是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阐述,表达了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1.找准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严管理干部首先要找准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只有找准问题才能辩证施治、对症下药。习近平总书记从政治、组织、廉洁、作风、担当等方面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

(1)在政治上:有的理想信念“总开关”常年失修,对共产主义心存怀疑,认为那是虚无缥缈、难以企及的幻想;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蜕变,不信马列信鬼神,从封建迷信中寻找精神寄托,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遇事“问计于神”;有的是非观念淡薄、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糊里糊涂当官,浑浑噩噩过日子;有的甚至向往西方社会制度和价值观念,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丧失信心;有的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派”,做“两面人”;有的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原则性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不敢亮剑,甚至故意模糊立场、耍滑头。

(2)在组织上:有的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热衷于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变着法儿把一件完整的需要汇报的大事情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汇报的小事项,让组织程序空转;有的领导班子既有民主不够、个人说了算问题,也有集中不够问题,班子里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互不买账,互不服气,内耗严重;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有的办事不靠组织而靠熟人、靠关系,形形色色的关系网越织越密,方方面面的潜规则越用越灵;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

(3)在廉洁上:有的不顾党中央三令五申,依然不收敛、不收手,以权谋私,腐化堕落;有的仍心存侥幸,搞迂回战术,卖官帽、批土地、抢项目、收红包,变着花样收钱敛财,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数以亿计;有的欺瞒组织、对抗组织,藏匿赃款赃物,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

(4)在作风上:有的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坚决、不彻底,耍花样、搞变通,“四风”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党的十八大之后查处的领导干部,很多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没有收手,贪图享乐,大吃大喝,花天酒地,骄奢淫逸,依然我行我素。有的“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出现了各种变异。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

(5)在担当上:一些干部中好人主义盛行,不敢批评、不愿批评,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满足于做得过且过的太平官;有的身居其位不谋其政,遇到矛盾绕道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成大祸;有的为人圆滑世故,处事精明透顶,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遇事明哲保身,有功劳抢得快,出了问题上推下卸。有的干事创业精神不够,不担当、不作为,奉行“既不落后头,也不出风头”,怕决策失误,不敢拍板定事,干工作推诿拖延。

在这些问题中,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治方面的问题。他指出,“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4]。必须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2.找准干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从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选人用人上的腐败、一把手缺乏监督、干部管理乏力等方面,分析了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从严管理干部找到了病灶和根源。

(1)干部选拔存在的不正之风。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选拔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四唯”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

一是“唯票”。针对干部选拔中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这个制度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改革措施,目的是改变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起到了较好效果,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过度依赖票数、唯票取人,致使那些因拉票或当老好人而得票高的人得到提拔重用。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干部拉票或当老好人的不良风气愈演愈烈,拉票行为花样百出、屡禁不止,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5]

二是“唯分”。针对竞争性选拔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竞争性选拔的初衷是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也确实有一大批优秀干部在这种机制下脱颖而出。但是,有些地方和单位的考试侧重于知识而不是能力,而且以笔试成绩作为第一道关卡,这就让那些善考不善干的人占了先,选拔出的人不少“高分低能”,也造就了一批不好好工作的“考试专业户”。有的岗位明明有合适人选,也要搞竞争性选拔,招进女婿气走儿。一些地方和单位甚至科级干部也动辄面向全国选拔,花的人力物力不成比例。竞争性选拔的方式方法也要改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而不是在考试、分数上竞争,不能搞“一考定音”。就是公选也要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和考试方法,让干得好的才能考得好,考出干部真水平、真本事。[6]

三是“唯年龄”。针对干部选拔以年龄划线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并不意味着提拔任用的每个干部都要是年轻的,也不是每个班子都要硬性配备年轻干部,更不是不同层级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德才表现好的、群众口碑好的还是应该用,不能简单以年龄划线,否则会造成很大的人才浪费。[7]

四是“唯GDP”。为了解决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定政绩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强调用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指出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

(2)用人腐败问题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吏治腐败深恶痛绝,指出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用人腐败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就会涣散党心、冷了人心。他对用人腐败的种种表现进行了深刻剖析。

一是“潜规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一种现象很值得注意,就是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干部好不好,群众有公论,实践有比较,领导心里也明白,但在具体用人时,结果却与事业需要和群众期盼大相径庭。这其中作祟的,是一些领导干部的私心杂念,是人们议论的“关系网”“潜规则”。正是这些不健康的因素起作用,任人唯贤被丢在一边了,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等问题发生了。[8]

二是“带病提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有些地方选出来的干部素质和能力明显不合格,甚至出了一些“带病提拔”、违规提拔的干部。

三是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年来,尽管我们不断大力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但从查处的案件看,任人唯亲、卖官鬻爵在一些地方、部门、单位还十分严重。有的拉关系、找靠山,攀龙附凤、跑官要官;有的明码标价、批发官帽;有的举大旗、拉山头,选边站队、拉帮结派;有的在用人问题上极其专权,对下属买官来者不拒,对组织部按正常程序研究的用人方案概不同意。有的人在忏悔录里讲,他们那个地方从政环境不好,特别是官场风气不好,跑官要官极为普遍,就是多数人并不看好的个别人,却常常成为杀出来的“黑马”。一些德才平平、投机取巧的人屡屡得到提拔重用,踏实干事的干部却没有进步的机会。[9] 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中央巡视组巡视情况汇报时指出,巡视中对用人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反映突出,违规用人问题十分普遍,干部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地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严重,有的热衷于寻求政治靠山,搞小圈子,架设“天线”。[10]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了用人腐败问题给我们党造成的严重危害。他指出,任人唯亲、任人唯利、任人唯圈,如同埋下“定时炸弹”,终究会引爆。为了一己私欲,无视组织原则,提拔重用德才不达标者甚至长期带病的干部,必然扭曲用人导向,挫伤干部队伍积极性,对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11]

(3)对干部疏于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人用人和管人不能偏废。要选对用好干部,更要管好干部。他指出,这些年来,在各级党组织中,对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大量存在,从严管理干部的课题十分紧迫地摆在全党面前。[12]

一是监管缺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的一大问题是选人的人不管人、不监督人,有的党委不管监督,干部一出事就把挑子撂给纪委。很多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后缺少有效管理,如果自律不严必然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从一些干部违法犯罪的事实看,这方面的教训极为深刻。这些年,我们在干部管理上不可谓不重视,也出台了不少制度规定。之所以还存在那么多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讲“认真”不够。

二是对一把手监督管理薄弱。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

三是干部管理“宽松软”。由于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导致一些干部为官不为,一些干部哀叹“为官不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13] 他专门对“为官不为”的表现和问题根源作了深刻分析,指出当前“为官不为”主要有三种情况:其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其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其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为官不为”的情况当前表现得比较突出,除了一些干部自身素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外,也有我们工作上的原因,还有社会上种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从我们工作来看,主要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政策尺度把握不够准确,方式方法有些简单生硬,对干部教育引导不够及时到位,在思想、理念、作风、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操作上,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没有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要求进行调整,或者还没有调整到位,出现了不适应的状态。从社会因素来看,主要是负面舆论和恶意炒作使一些干部模糊了视线、增加了困惑。解决干部“为官不为”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要不等不拖、辩证施策,争取尽快扭转。[14] 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管理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十分警醒,严肃地指出“管不好就会出乱子”。

(三)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管理干部

从严管理干部首先是把高标准立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的标准问题进行了多次阐述,明确了新形势下对干部的新要求。

1.提出好干部标准

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好干部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他对20 字好干部标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1)信念坚定:要求党的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

(2)为民服务:要求党的干部必须做人民公仆,忠诚于人民,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勤政务实:要求党的干部必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4)敢于担当:要求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5)清正廉洁:要求党的干部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在以上20字的好干部标准中,突出强调的是信念坚定和敢于担当。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要看这一条。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15]

2.提出严和实的要求

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三严三实”,“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16] 按照严和实的要求,中央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3.提出“四个铁一般”的要求

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强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17]

4.提出“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要求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18]。2015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他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要求各级纪委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19]

5.提出“高素质”和“专业化”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选拔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

一是突出政治标准,强调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看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首先看政治上是否站得稳、靠得住。站得稳、靠得住,最重要的就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各项工作中毫不动摇、百折不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选拔干部首先要把紧把严政治标准,切实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尤其要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二是突出专业化要求,强调注重培养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各项工作对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采取一般化、大呼隆、粗放型的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是完全不能适应的。领导工作要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如果只是泛泛知道其中一些概念和要求,而不注重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体系,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讲话做事就会缺乏专业水准。这就要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要提高各级各类干部专业化水平,选干部、配班子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专业化能力,培养干部的专业精神。

三是突出增强执政本领,着眼于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强调“我们党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内外、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知识更新周期大大缩短,对干部队伍增强本领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要适应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进展,努力增强各方面本领,包括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6.提出“五个过硬”的要求

2018年1月,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出了“五个过硬”的要求。他强调,要把我们党建设好,必须抓住“关键少数”。一是必须做到信念过硬,带头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二是必须做到政治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必须做到责任过硬,树立正确政绩观,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四是必须做到能力过硬,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全面提高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五是必须做到作风过硬,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在真心实意向人民学习中拓展工作视野、丰富工作经验、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在倾听人民呼声、虚心接受人民监督中自觉进行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自我教育,在服务人民中不断完善自己,持之以恒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久久为功祛除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7.提出对不同岗位干部的具体要求

对党委办公厅(室)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坚持”的要求,即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20]

对组工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第一位的是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此外,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他强调,组工干部特别是组织部长要把公道正派作为立身之本,以实际行动让干部群众感受到组织上的公道、公平、公正;作为管干部用干部的干部,要有“瞻山识璞、临川知珠”的识人慧眼,要有“劝君参透短长理,自有人才涌似云”的用人之道,要有“众里寻他千百度”的爱才之心,要有“铁肩担道义”的忠诚公道。

对宣传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各级宣传部门领导同志要加强学习、加强实践,真正成为让人信服的行家里手;[21] 要求宣传思想干部要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增强本领能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宣传思想工作队伍。

对政法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五个过硬”和“四个忠于”的要求,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他强调,政法干部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对统战干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发扬优良作风,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真正赢得党外人士尊重和认同,团结他们同我们党一起奋斗。

对群团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工会干部要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努力走在时代前列、走在职工群众前列,在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在企业生产一线、在职工群众的伟大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努力把自己锤炼成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共青团的干部队伍建设要严,政治上、思想上、能力上、担当上、作风上、自律上要强,做到对党忠诚,敢于挑急难险重的担子,敢于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岗位锻炼,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干,尤其要做到带头刻苦学习、带头苦干实干、带头严格自律、带头联系青年。妇联干部要对广大妇女充满感情,真诚倾听她们呼声,真实反映她们意愿,真心实意为广大妇女办事,在广大妇女中产生强大感召力,成为妇女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娘家人。

对外事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外交战线全体同志要做到“四个永葆”,即永葆对党忠诚、为国奉献的赤子心,永葆开拓奋进、担当有为的事业心,永葆主动学习、自我革新的进取心,永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心;要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对外工作队伍。

对民族地区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个特别”的要求,即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22]

对军队干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把“对党忠诚、善谋打仗、敢于担当、实绩突出、清正廉洁”作为军队好干部的标准。他还对军队高级干部提出“六个必须”的要求,即必须对党忠诚、听党指挥,必须善谋打仗、能打胜仗,必须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必须科学统筹、科学管理,必须厉行法治、从严治军,必须作风过硬、作出表率,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为党工作,忠实履行好职责。

为了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攻坚战的关键是人。国家安全领域要建设一支忠诚可靠的国家安全队伍;扶贫领域要充实一线扶贫工作队伍,扶贫干部要真正沉下去,扑下身子到村里干,同群众一起干,不能蜻蜓点水,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不能神龙见首不见尾;“三农”领域要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工作队伍;环保领域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金融领域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网信领域要加大力度建好队伍、全面从严管好队伍,选好配好各级网信领导干部,为网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队伍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队伍提出这些高标准、严要求,旨在恢复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定领导干部的党性,保持党的本色,使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从严管理干部进行了系统深入思考。他强调,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组织上对干部不能“放养”,而是要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帮助干部一步步成长起来。从严管理干部,总的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习近平总书记详细阐述了新形势下从严管理干部的新思路,即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管理要全面,就是从一进入干部队伍的年轻同志到离退休干部要全覆盖,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身处关键岗位、掌握大量公共资源的干部;标准要严格,就是要以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为依据,突出干部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不能把干部管理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低水平上;环节要衔接,就是要把上级管理、班子管理和自身管理结合起来,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的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贯通起来,做到干部随管理成长、管理伴干部一生;措施要配套,就是要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手段,普遍对象采取普遍措施,关键时刻采取关键措施,多做规范言行、防微杜渐、纠偏纠错的工作,多做扯扯袖子、提提领子的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干部犯错误、犯重复性错误、犯大错误;责任要分明,就是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把对每个干部管理的主体责任、直接责任、配合责任划分清楚,该谁负责就由谁负责,该谁负主要责任就由谁负主要责任,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管理主体的责任。2018年7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强调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同时,要综合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这一思路包含着从严管理干部的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举措创新。

(一)加大对违纪违法干部的查处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把严惩违纪违法干部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强调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要求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讲原则不讲关系,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对那些道德败坏、蜕化变质的坚决清除出党;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他要求,各级党委要从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中反思选人用人的得失,下大决心治理吏治腐败,为好干部打开广阔成长空间,为从严治党夯实干部工作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153.7 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 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 万人。[23] 2018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对52.6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13.5 万名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24]

(二)重点抓好“关键少数”

习近平总书记从严管理干部注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把党自己的权力看住,领导干部是关键的少数,要盯住这一部分关键少数。盯紧关键少数,这其中不仅包括党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也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

一是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地位重要。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非常重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2016年1月,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要求,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25]8月,他在青海考察时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形成以上率下的浓厚氛围。[26]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强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

二是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管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高级干部要对党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为全党作出表率。他要求,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2017年1月,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党的高级干部要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自觉经常同党中央对表,校准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的同志们更要在时代洪流中成为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的中流砥柱。中央委员会的每一位同志都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人生的头等大事,自觉为全党作出示范和表率。

三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对一把手的管理,特别强调要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必须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证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这不是对干部要求苛刻,而是爱护和保护干部。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各级党组织要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

四是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管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对县委书记队伍的管理。2015年1月,他在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县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级政权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县委书记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6月,他专门接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并提出了“四有”要求,要以焦裕禄、杨善洲、谷文昌等同志为榜样,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和班子的带头人。

(三)领导干部要讲政德

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发挥道德在从严管理干部中的重要作用,强调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在信仰信念层面强调“明大德”,核心是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宗旨意识层面强调“守公德”,核心是强化宗旨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承诺,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在个人操守层面强调“严私德”,核心是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本色。领导干部加强政德建设,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道德底线,认真践行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特别是要加强道德自律,建立新型政商关系,重视家风建设,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

一是廉洁自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民族历来十分注重官德民风的塑造,这就是诚意正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包含的道理。他指出,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些帝国的崩溃、王朝的覆灭、执政党的下台,无不与其当政者不立德、不修德、不践德有关,无不与其当权者作风不正、腐败盛行、丧失人心有关。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的底线。他还强调,在廉洁自律方面,要多积尺寸之功。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因此,要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二是建立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商关系一向十分关注,多次对官商“勾肩搭背”问题予以严肃批评,强调干部不能以权谋私,不能与商人搞权钱交易。2013年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告诫各级领导干部,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2014年6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情况汇报时指出,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查处惩戒力度还要加大。2015年3月,他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对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等经商办企业,党纪国法都有明确规定,问题是没有落实好。2016年3月,他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时,倡导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把新型政商关系概括为“亲”“清”两个字。他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地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三是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强调,规定制定出来后,大家都要学习贯彻,特别是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要学习贯彻。2013年6月,他在谈到加强中共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时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严格管理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27] 2015年1月,他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指出,身边人害我们这些为官者的不在少数,被老婆“拉下水”、被孩子“拉下水”、被身边秘书和其他身边人如七大姑八大姨“拉下水”。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12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强调,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不能有权力上、地位上的优越感。对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28] 2016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他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29] 2017年10月,他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强调,我们的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过得硬,还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履行好自己负责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决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为了从制度上解决一些地区出现的干部“脚踏两只船”“一家两制”等问题,中央在北京、上海、广东、重庆、新疆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党委书记的省区市开展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试点工作。2015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上海稳妥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2016年4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在上海先行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也开展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试点。要求按照规范对象范围,从严规范、率先规范、以上率下。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细化规范程序,明确操作依据,确保规范工作有序进行。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后,转入常态化管理,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安排。

(四)开展专项整治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严格干部管理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总结过去三年多时间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所做的工作时指出,针对干部管理监督中的薄弱环节,我们要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裸官”管理等规定,推动制度建设与时俱进。

1.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要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调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的试金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他指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搞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

早在2010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婚姻、出国(境)、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14 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因为报告事项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家庭财产方面的内容,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财产报告制度的探索。但由于当时“只填报不核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报告制度的执行效果,使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作用衰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为此,从2014年起,中组部对全国148.7 万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了汇总,基本掌握了领导干部14 项涉及家事、家产等个人事项情况。同年1月,中组部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了抽查核实工作的原则、项目、对象范围、方法、结果处理和纪律要求等。2015年起全面实行“凡提必核”,凡是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进一步使用人选等,都要进行重点查核,并将随机抽查比例由3%—5%提高到10%。2016年,对查核发现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探索开展财产来源合法性验证。从全国的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查核副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120 多万人次,因不如实报告等问题,被暂缓任用或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资格1.1 万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 10.38 万人,诫勉 1.98 万人,组织处理 651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609 人。[30] 实践表明,这项举措不仅对防范干部“带病提拔”起到了积极作用,也对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干净做事起到了倒逼作用。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专题听取中组部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时,对抽查核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2017年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更加聚焦“关键少数”,更加突出与领导干部权力行为关联紧密的家事、家产情况,更加突出查核结果的运用和责任追究,对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以来的工作实践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了这项制度在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中的作用。除了书面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外,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对个人事项作出报告。

2.持续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2014年1月,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出台《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严禁违规设置职务名称,严禁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干部,严禁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套下发《关于职数界定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界定有关政策,为开展整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五年的持续整治,按照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的要求,全国整改消化4 万多个超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各地各单位按职数配备干部的规矩意识显著增强。

3.推动“裸官”治理常态化

对于“裸官”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有的(党员干部)信念动摇,把配偶子女移民到国外、钱存在国外,给自己‘留后路’,随时准备‘跳船’”[31]。2014年10月,他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作关于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工作的讲话时举例说:“有的腐败分子先是做‘裸官’,一有风吹草动,就逃之夭夭;有的跑到国外买豪车豪宅,挥金如土,逍遥法外;有的跑到国外摇身一变,参与当地选举。这些年,我们追回了一些重要外逃人员,但总体看,还是跑出去的多,抓回来的少,追逃工作还很艰巨。”[32] 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同年2月,中组部印发《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对“裸官”的范围界定和限入性岗位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裸官”不得在党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岗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岗位,以及涉及军事、外交、国家安全、机要等重要岗位任职,并对全国副处级以上“裸官”进行清理。全国共排查出副处级以上配偶移居人员5000 多人,对其中1300 多人任职岗位作了调整。同时,开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治理,累计登记备案994.9 万多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证件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对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国(境)的3.5万名领导干部作出严肃处理。[33] 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实行正常报告调整制度,对新发现的“裸官”按规定予以处理,推进“裸官”任职岗位常态化管理。

4.清理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团兼职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叮嘱干部,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自古有所谓“为官发财,应当两道”,既然担任了公职,为人民群众服务,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2013年10月,中组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并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集中规范清理。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之后的五年,全国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 万余人次,清理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2.1 万余人次,清理退(离)休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在社团兼职5.6 万余人次。[34] 清理工作中,对省部级干部在企业兼职更是从严把握,共清理229 人次。[35] 同时,改进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导人员依规兼任与其工作或教学科研领域相关的职务,支持他们按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科研成果转化。

5.严厉整治干部档案造假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和指示,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中央组织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地方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档案进行了全面审核,共查核了64.5万人的信息,补充完善了2549 万份材料,[36] 促使干部档案内容回归本真。2015年7月,中组部印发《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日常举报反映的档案造假问题,要分别对当事人、直接责任人、有关领导人员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办法,开展干部档案造假专项清理,从严查处档案造假行为,对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司法部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等6 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对499名存在档案造假问题的干部依纪依规作出处理。[37]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从制度建设入手,铲除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存在的土壤和条件。《条例》突出全面从严要求,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全面规范档案的“建、管、用”,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特别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十一严禁”,划出工作底线,标明工作禁区,竖起警戒栏杆。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下级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职责,构建上级监督、自我监督、内部监督、其他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等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监督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制度在从严管理干部中的重要作用,强调既要根据形势变化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管理规定,又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在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方面,强调既要重激励又要重约束;在执行规定方面,强调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38]

(一)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特别强调请示报告制度问题。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条例的制定,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学习贯彻条例,要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做好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要深刻领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严格管理干部的根本举措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39] 2014年,中央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程序和方式方法。

第一,强化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他指出,党组织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起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只起点票人作用;要增加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强化党组织和干部部门在考察识别干部中的责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

第二,改进考核考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人得当,首先要知人。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往往会出现用人不当、用人失误。他深刻分析了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选得不准,发生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与考核不深、识人不准的关联性,列举了干部考核中常见的问题:一些地方不提拔不考核、不换届不考核、不到年底不考核,对干部日常工作和平时表现了解不够;有的考核流于形式走过场,考核手段单一、方法简单,不在现场看、不见具体事,雾里看花、朦朦胧胧;有的考核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一刀切”“一锅煮”,一种考核办法包打天下。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他提出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的要求。一是考核干部要经常化、制度化、全覆盖,既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干部,又注重了解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既在小事上察德辨才,更在大事上看德识才。二是要强化分类考核,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内容上要区别对待。对主要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也应有不同的考核要求,不能搞“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三是要近距离接触干部,看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对群众的感情、对待名利的态度、为人处世的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带上“望远镜”“显微镜”,多到基层干部群众中、多在乡语口碑中了解干部。

第三,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分析了新时代年轻干部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需要抓紧解决的问题。他指出,现在,改革开放前入党和参加工作的干部已经或将要退出岗位,“70 后”“80 后”以至“90 后”的年轻干部成为干部队伍的主体。这些干部受过高等教育,思维活跃,勇于创新,为干部队伍注入了生机活力,同时,他们相对缺乏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有的缺乏基层和艰苦地方磨炼,有的缺乏关键岗位扎实历练,有的做群众工作本领不够强,有的担当作为的底气还不足。与此同时,现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对年轻干部工作重视不够、抓落实不够,重选拔轻培养和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现象比较突出,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的渠道不够畅通,等等。为此,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一贯重视对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早在福建工作期间,他就强调青年干部是党的事业的希望,他们热情高、有闯劲,但也有许多短处。在成长过程中应当扬长避短。担任党的总书记后,他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国家“强基固本”之策。2013年6月,他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干部成长是有规律的,年轻干部从参加工作到走向成熟,成长为党和国家的中高级领导干部,需要经过必要的台阶、递进式的历练和培养。他要求,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给他们压担子,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强对年轻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形成对干部的严格约束。他指出,组织上培养干部不容易,要管理好、监督好,让他们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源源不断地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召唤时代人才,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归根到底在于培养选拔一批又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接续奋斗。为了推进年轻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7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做好新时代年轻干部工作,建设一支忠实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一是明确新时代党和人民事业需要什么样的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挑选优秀年轻干部,千条万条,第一条就是看是否对党忠诚;我们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千条万条,第一条就是教育他们对党忠诚,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优秀年轻干部还要有足够本领来接班,加强学习、积累经验、增长才干,自觉向实践学习、拜人民为师。要沉下心来干工作、心无旁骛钻业务,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二是明确如何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注意培养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领导干部。要突出政治训练,重点是学习党的理论特别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革命历史和优良传统。政治训练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是搞几次培训就万事大吉了,而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对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还要让他们经受吃劲岗位、重要岗位的磨炼,把重担压到他们身上。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要不拘一格大胆使用。三是明确做好年轻干部工作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关心年轻干部健康成长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加强长远规划,健全工作责任制。

第四,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为了端正选人用人风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选人用人要做到“三公”,即着眼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选人用人,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做到“两个不能”,即让好干部有全身谋事之心而无侧身谋人之虞,不能“以人划线”“以地域划线”,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做到“两个敢于”,即要敢于坚持原则,有那么一种只问是非、不计得失的气节,敢于为好干部说公道话;做到“两个让”,即让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重用,让那些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做到“三个不为”,即不为人情关系所缚,不为歪风邪气所扰,不为个人得失所困。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选人用人环境,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伟大的斗争,宏伟的事业,需要高素质干部。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精心培养起来、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他进一步阐释了“三个坚持”的内涵要求。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就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选人用人的第一位,作为硬杠杠。这一条不过关,其他都不过关。如果政治不合格,能耐再大也不能用。他强调,我们今天讲的“德”,第一位的是政治品德。政治上有问题的人,能力越强、职位越高,危害就越大。我们选用的干部必须是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的干部。看一个干部政治素质高不高,主要看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是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忠诚干净担当。

(2)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就是广开进贤之路,打开视野、不拘一格,坚持干部工作一盘棋,除了党政机关,还要注重从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各个领域各条战线选拔优秀人才。人选来源渠道拓宽了,更有利于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3)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就是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过去战争年代,谁能打仗、打胜仗谁就上,而不是考虑谁的资历老、级别高谁才上。选人用人,要坚持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不能论资排辈、平衡照顾。要正确把握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进步的关系,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

关于用人导向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大胆用起来,让干部看到只要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组织上是不会埋没的。对不作为的干部,坚决果断调下去,不让那些做样子、混日子、要位子的“官油子”得势得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这既是职责要求,也是从政本分。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党组织对待干部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热情关心。为了激励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他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即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强调要建立容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干部,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不得混淆干部所犯错误性质或夸大错误程度对干部作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干部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他指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个干部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对此要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能不问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难免出现瑕疵和失误。如果一味求全责备,干部的积极性就会遭到伤害。当干部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而遭遇挫折失误、受到非议时,当干部埋头苦干、业绩突出却因风气不正长期受到冷落和不公平对待时,当干部因不实举报受到委屈、被人误解时,组织上要为他们说公道话,为他们加油鼓劲、撑腰壮胆,该澄清的及时澄清,该正名的公开正名,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心情畅快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要求,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他强调,要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激励各级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要注重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让干部对照找差距、努力有方向。要真情关爱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关注身心健康,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要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干部乱作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少数干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措施,切实做到从严管理干部推进一步、干部激励工作就跟进一步。这些重要思想深化了对选人用人规律的认识,增强了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创造性。

(三)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制度上解决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强调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2015年7月,中央制定实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这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其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作出制度规范,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截至2017年11月,全国已依规调整县处级以上干部28207人,其中省部级干部147 人、厅局级干部2347 人、县处级干部25713 人,[40] 初步形成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

(四)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2016年8月,中组部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提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措施,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细化考察内容,改进考察方式,要求做到“凡提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明确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分别履行好直接责任、监督责任,党委(党组)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要认真负责地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实行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在人选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制度,进一步全面压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实行“一案双查”,不仅查“带病提拔”的干部,而且倒查相关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组部开展干部“带病提拔”问题专项治理,共对4075 名“带病提拔”干部任用过程开展倒查,对682名责任人追究问责。[41]


[1]参见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1、52页。

[2]参见《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34页。

[3]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第2版。

[4]《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51页。

[5]参见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党建研究》2013年第8期。

[6]参见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党建研究》2013年第8期。

[7]参见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党建研究》2013年第8期。

[8]参见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党建研究》2013年第8期。

[9]参见《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第47—48页。

[10]参见《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102页。

[11]参见《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35页。

[12]参见《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34页。

[13]参见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第2版。

[14]参见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6年1月18日),《人民日报》2016年5月10日第2版。

[15]参见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党建研究》2013年第8期。

[16]参见《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人民日报》2014年3月10日第1版。

[17]参见习近平《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11日),《求是》2016年第9期。

[18]《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云南日报》2014年10月17日第1版。

[19]参见《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版,第124页。

[20]参见习近平《办公厅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秘书工作》2014年第6期。

[21]参见《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 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人民日报》2013年8月21日第1版。

[22]参见《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14年9月30日第1版。

[23]参见《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37—138页。

[24]参见赵乐际《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 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19年1月1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2月21日第1版。

[25]参见《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206页。

[26]参见《习近平在青海考察时强调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人民日报》2016年8月25日第1版。

[27]参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 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 讨论研究深化改进作风举措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13年6月26日第1版。

[28]参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对照检查践行“三严三实”情况 讨论研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措施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15年12月30日第1版。

[29]参见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日报》2016年5月3日第2版。

[30]参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促进忠诚干净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述》,《人民日报》2017年9月19日第1版。

[31]《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17页。

[32]《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版,第23页。

[33]参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促进忠诚干净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述》,《人民日报》2017年9月19日第1版。

[34]参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人民日报》2017年9月15日第1版。

[35]参见《决不允许该清理不清理》,《人民日报》2014年7月23日第4版。

[36]参见《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基本完成》,《人民日报》2016年12月4日第4版。

[37]参见《选出好干部 用上真人才》,《人民日报》2017年9月27日第1版。

[38]参见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第2版。

[39]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6月28日),《党建研究》2013年第8期。

[40]参见《在习近平党建思想指引下实干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述评》,《人民日报》2018年7月3日第1版。

[41]参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促进忠诚干净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述》,《人民日报》2017年9月1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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