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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〇一九年一月)

要制定全面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研究发展战略,下大气力解决科研成果转化问题。要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让他们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成为信息产业发展主体。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治理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互联网作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把世界变成了“地球村”,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社会发展,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性。但是,这块“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同样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在接受美国《华尔街日报》书面采访时的答问)

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这有利于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要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同时,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等等,这样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打击,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利用网络进行欺诈活动,散布色情材料,进行人身攻击,兜售非法物品,等等,这样的言行也要坚决管控,决不能任其大行其道。没有哪个国家会允许这样的行为泛滥开来。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这几年,我们坚持依法治网,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出台了一批法律法规,网络空间法治化持续推进,但同网络空间快速发展新形势相比,互联网领域立法仍有很多空白,依法治网水平仍有待提高,广大网民尊法守法意识有待增强。要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继续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使全媒体传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实行一个标准、一体管理。主流媒体要准确及时发布新闻消息,为其他合规的媒体提供新闻信息来源。要全面提升技术治网能力和水平,规范数据资源利用,防范大数据等新技术带来的风险。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主持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注释:

[1]这是习近平同志二〇一四年二月至二〇一九年一月期间文稿中有关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内容的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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