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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有的软弱涣散,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不到位;有的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党内民主得不到充分保障,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受不到有效制约。不能“你有你的关门计,我有我的跳墙法”。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第一,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党委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纪委监督重点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

我们党的执政是全面执政,从立法、执法到司法,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层,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之下。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百分之八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百分之九十五。因此,监督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是党内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

现行党内监督条例,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要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并加强同党内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确立起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问责方面查了一些典型,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行政监察法要体现党中央关于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中央纪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党中央全面负责的精神。监察对象要涵盖所有公务员。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强化党内监督是为了保证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化国家监察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强化群众监督是为了保证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强化巡视监督,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明代以后有八府巡按,走到哪里,捧着尚方宝剑,八面威风。我们的巡视不是八府巡按,但必须有权威性,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根本在于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督促其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要以党的纪律为尺子,重点检查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腐败、纪律、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要以贯彻执行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提高依规依纪巡视能力,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巡视全覆盖本身就是震慑。中央一级巡视对象共有二百八十多个单位,目前还有一百多个要巡视,任务十分繁重。下一步,要完成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实现中央部门全覆盖。要继续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报告反馈、整改落实、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要创新组织制度,内部挖潜、盘活存量,充实队伍、优化结构。要创新方式方法,使专项巡视更专、更活、更准。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分类处置、注重统筹,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分清问题性质,所有问题都要有明确说法。巡视发现的问题,根本责任在被巡视单位党组织,自己的问题必须自己“买单”,不能发现问题后还当“看客”和“说客”。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揪住不放;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巡视组对发现的问题要挖出深层次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堵塞制度漏洞。巡视发现的诸多问题,除历史和主观原因之外,客观上是体制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在管人管事管资产方面,制度缺失和制度执行不力并存,监督手段和监督措施缺位。要深化监管体制改革,切实管细管实,做到有力有效。各省区市党委要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确保在本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省区市党委书记和中央部委部长(主任)、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对巡视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点出具体人头、提出具体意见,不能点个卯、表个态就完事。

第三,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毛泽东同志说过:“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一种同志间互相监督,促使党和国家事业迅速进步的好办法。”邓小平同志强调:“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生活总体上是积极健康的,特别是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健全。同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现象还大量存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缺乏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的勇气,这既害自己又耽误同志,最终伤害的是党的事业。

批评和自我批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是,自我批评难,相互批评更难。难就难在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惑,怕结怨树敌、怕引火烧身,说到底还是私心杂念作怪,缺乏党性和担当。“反听之谓聪,内视之谓明,自胜之谓强。”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正视、主动改正。对别人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指出、帮助改进。对同志的提醒批评,要闻过则喜、虚心接受。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不要等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再提。要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这两年,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有了一定提高,但走过场的问题仍很突出。民主生活会要及时开,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就要召开民主生活会,把事情说清楚、谈透彻。有了群众反映,接到揭发检举,经过查核确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就要让犯错误的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共同敲响警钟。对巡视反馈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剖析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水平。

第四,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许多违纪违法的一把手之所以从“好干部”沦为“阶下囚”,有理想信念动摇、外部“围猎”的原因,更有日常管理监督不力的原因。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

严是爱,松是害。各级党组织要多设置一些监督“探头”,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上级对下级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上级党组织要多了解下级一把手日常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党员、干部可在党的会议上和干部提拔、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环节对一把手实施监督。

上级纪委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同级纪委要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平时掌握了对下级一把手的反映,就要及时报告同级党委书记。要健全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对集体讨论事项,每个班子成员必须亮明态度并记录在案。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主持会议讨论决定谁负责。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违规过问下级有关事项如实登记和问责。

第五,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开展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把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职能做实。各级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开创纪律检查工作新局面。

各级纪委要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四个服从”中,最根本的是全党服从中央。各级纪委要突出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标本兼治,不断取得工作新成效。

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各级纪委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队伍纯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这是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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