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博库网首页 > 电子书专题 > 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第10章

第五章 “十四五”时期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第一节 总 体 思 路 第二节 激发各类主体活力 第三节 健全产权、

第五章 “十四五”时期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形势处于深刻变化之中,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改革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要求。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更多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要论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新时代改革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十四五”时期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加强和改善制度供给,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推进国家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在“十四五”时期,要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建立现代市场体系,使市场机制更有效地发挥作用。通过完善产权制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使微观主体更有活力。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的理念和方式,合理把握宏观调控的度,最终实现市场主体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把资源配置到效益最好的环节中去,并使企业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灵敏的特点,促使生产和需求及时协调,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基础和保障。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1.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经济,通过资本化、证券化等方式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收益。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改组成立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组建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盘活存量国有资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基础上,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充分竞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出资企业,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

二、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激发活力和创造力。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出台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的细则办法。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健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国家重大战略。

全面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筑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体制基础。

一、全面完善产权制度

完善产权制度,明晰产权界定,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主体财产权利,是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十四五”时期,要全面完善产权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加强产权激励。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和履职方式。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落实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产权权能,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有效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和细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持续推动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清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建立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使清单事项与行政审批体系紧密衔接、相互匹配。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建立市场准入评估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改革生产许可制度。

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完善竞争政策框架,建立健全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修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绿色通道。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难点和重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印发实施,明确了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措施,必须打破妨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种壁垒,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

一、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1.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加快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公平合理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建立公共利益征地的相关制度规定。

2.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

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调整完善产业用地政策,创新使用方式,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3.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研究完善促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税费制度。以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4.完善土地管理体制

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施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增强土地管理灵活性,推动土地计划指标更加合理化,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基本完成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城乡建设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加强土地供应利用统计监测。实施城乡土地统一调查、统一规划、统一整治、统一登记。推动制定不动产登记法。

二、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2.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进一步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人用人机制,深入推行国有企业分级分类公开招聘。加强就业援助,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完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加快提升人事档案信息化水平。

3.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

创新评价标准,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制定职业标准,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加快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完善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探索实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学历证书互通衔接。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4.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畅通海外科学家来华工作通道。在职业资格认定认可、子女教育、商业医疗保险以及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等方面,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三、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

1.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改革完善股票市场发行、交易、退市等制度。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完善主板、科创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建设。

2.加快发展债券市场

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探索对公司信用类债券实行发行注册管理制。加强债券市场评级机构统一准入管理,规范信用评级行业发展。

3.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

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大中小合理分工的银行机构体系,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推动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增加服务小微和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绿色金融创新。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法治化退出机制。

4.主动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逐步推进证券、基金行业对内对外双向开放,有序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条件,推进境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

四、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

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

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2.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

改革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坚持目标引领,强化成果导向,建立健全多元化支持机制。完善专业机构管理项目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科研成果评价制度,修订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常态化路演和科技创新咨询制度。

3.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

加强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建设。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积极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加快推进应用技术类科研院所市场化、企业化发展。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设立技术转移部门。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专业服务能力。

4.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

积极探索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鼓励商业银行采用知识产权质押、预期收益质押等融资方式,为促进技术转移转化提供更多金融产品服务。

5.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深化基础研究国际合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探索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新模式,扩大科技领域对外开放。加大抗病毒药物及疫苗研发国际合作力度。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发展离岸创新创业,探索推动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科技项目。发展技术贸易,促进技术进口来源多元化,扩大技术出口。

五、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1.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加快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研究建立促进企业登记、交通运输、气象等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的制度规范。

2.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

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

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研究根据数据性质完善产权性质。制定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和安全审查制度。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

1.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

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资集体协商和企业薪酬调查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落实并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稳妥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并轨,提高债券市场定价效率,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率曲线,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2.加强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

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合理行使要素定价自主权,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构建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建立要素价格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要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调节机制。加强要素领域价格反垄断工作,维护要素市场价格秩序。

3.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全面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术、管理人才,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

七、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

1.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

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功能。健全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规范要素交易平台治理,健全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2.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

研究制定土地、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进实物资产证券化。鼓励要素交易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流转交易、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3.提升要素交易监管水平

打破地方保护,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规范交易行为,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防止发生损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的行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健全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4.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

把要素的应急管理和配置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适应应急物资生产调配和应急管理需要,建立对相关生产要素的紧急调拨、采购等制度,提高应急状态下的要素高效协同配置能力。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管理、疫情防控、资源调配、社会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分类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深化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实现要素配置高效公平,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体制架构,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输配电价监管,推动电网企业聚焦电网投资运行、电力传输配送主责主业,深化竞争性业务改革,加快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配售电业务,广泛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打造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电网企业在交易机构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力交易平台。不断健全电力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技术标准,完善跨省跨区交易机制,提高交易市场化程度,推动除居民、农业用户外的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序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扩大电力现货试点范围,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进一步加强电力监管,完善部门间统一协同的监管体制,规范交易组织和电力调度行为,有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二、深化油气体制改革

健全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X+1+X”油气市场体系,提高油气资源配置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健全国家管网集团建设调度运营机制,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实现对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推进地方管网公司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集团,加快构建“全国一张网”。深化油气上游勘查开采管理体制改革,吸收更多国外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油气勘查开采领域,健全油气矿业权竞争出让体制,制定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深化下游油气竞争性环节改革,完善油气进出口管理体制,持续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气的定价机制,推进非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促进天然气消费。持续完善油气安全监管体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铁路行业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推进铁路投融资、建设、运营、监管等环节改革。深化铁路投融资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为社会资本进入铁路行业营造良好环境;推动铁路分类分层建设,明确央地事权,优化铁路国有资本布局;完善铁路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增强铁路企业活力;优化铁路运输运营规则,加强铁路行业监管。促进铁路运输业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和适度竞争,降低铁路货运物流成本,打造综合物流运输体系。

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制任务重大、涉及面广,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经济治理能力。

一、构建有效协调的宏观调控新机制

科学有效有度的宏观调控是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客观要求。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必须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要完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围绕实现党和国家的战略意图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增强重大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的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强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家规划在各个层面的统一落实,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要促进财政、货币、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科学稳健把握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支持作用,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发挥民生政策兜底功能。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要构建完善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加快建立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协调体系、监督考评体系和保障体系。优化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立重大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加强社会预期管理。

二、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

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适当加强中央在知识产权保护、养老保险、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依法构建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监督问责。清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政府融资职能。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

三、强化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机制,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推动货币政策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转型。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强化综合监管,突出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制定交叉性金融产品监管规则。加强薄弱环节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消除监管空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责分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四、全面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

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编制新一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使国家科研资源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在重要领域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研究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多元投入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创新攻关。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形成机制和组织实施机制,更多支持企业承担科研任务,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绩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技术成果转化公开交易与监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改进科技评价体系,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五、推进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体系转型

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型,强化对技术创新和结构升级的支持,加强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协同。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健全有利于促进市场化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体制和政策。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区域战略推进实施机制,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新时代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就必须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界定政府职能、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加强市场活动监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一、以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府服务

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让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发展“强磁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适时在全国范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新型监管机制

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向市场主体有序开放机制。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培育具有全球话语权的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实施“信易+”工程。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强违法惩戒。加强市场监管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疫苗安全为重点,健全统一权威的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三、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

在基本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改革,进一步理清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构建清晰、紧密、协同、互促的新型政会关系。坚持培育监管并重,着力完善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和政策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加快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新格局。继续深化脱钩改革,实现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专业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自律自治相结合的行业协会商会新型管理体制,实现从监护式监管向合规性监管、以事前监管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转变。制定部门向行业协会商会转移职能目录、委托事项清单等,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委托事项。加快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办法,建立有进有出、有序竞争、良性循环的登记管理制度。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以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内部建设,形成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