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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关于继续推进“一国两制” 事业、依法保障“一国 两制”实践

十九、关于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

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12月20日在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讲话中提出来的。

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必然。港澳回归以来,走上了同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但是,随着内外环境的深刻调整和变化,港澳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同时也为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掀起香港政改风波提供了土壤。在此背景下,如何保持好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继续丰富“一国两制”实践,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的重要论断。2014年12月20日,值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回顾“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成功实践、展望澳门未来的发展前景,紧密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鲜明提出了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的新思想理念,标志着我们党对“一国两制”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深化与发展。

(一)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核心是坚持“一国两制”不动摇、不走样

“一国两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牢牢坚持这项基本国策,是实现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符合香港、澳门整体和长远利益,符合外来投资者利益。实践证明,“一国两制”具有强大生命力。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中央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和决心都绝不会动摇。只要坚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坚持包容共济、促进爱国爱港爱澳旗帜下的广泛团结,“一国两制”事业就能沿着正确方向走稳、走实、走远,香港、澳门就能拥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十八大以后,针对外界关注中央是否会调整香港、澳门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三个不会变”:中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的方针不会变;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职责的决心不会变;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的政策也不会变。香港政改风波发生后,香港各界人士担心中央会收紧对香港的政策,担心“一国两制”会变。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中央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没有变,也不会变,并进一步提出三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坚定不移支持香港依法推进民主发展,坚定不移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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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日,驻港部队开放军营与市民共庆香港回归十七周年,并为市民带来具有军事特色的表演。

中央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的核心主要是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为此,必须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坚持依法治港、依法治澳,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只有这样,才能把路走对了走稳了,否则就会左脚穿着右脚鞋——错打错处来。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和最佳方式。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大陆将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是维护两岸和平、促进共同发展、造福两岸同胞的正确道路,也是通向和平统一的光明大道。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这条道路,毫不动摇地坚持造福两岸同胞的政策举措,两岸关系才能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与此同时,要积极探索“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充分照顾台湾同胞利益。另外,大陆所追求的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重要的是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大陆理解台湾同胞因特殊历史遭遇和不同社会环境而形成的心态,尊重台湾同胞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愿意用真诚、善意、亲情拉近两岸同胞的心理距离。同时,台湾同胞也需要更多了解和理解大陆13亿同胞的感受和心态,尊重大陆同胞的选择和追求。

(二)继续推进“一国两制”实践的关键是依法保障

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

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要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我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办好香港、澳门的事情,关键是要确保香港、澳门在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轨道上稳步前进。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行为都必须符合基本法;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个人以及一切组织和团体都必须以基本法为活动准则。

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要依法保障港澳台同胞共享祖国发展机遇。当前,我国综合国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高,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并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我们最大的机遇就是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祖国不断繁荣富强,必将为港澳台发展打开更加美好的前景。为此,要完善与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发展和各领域交流合作,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依法保护港澳同胞权益。要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完善涉台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保障两岸人民关系,推进两岸交流合作。只要是有利于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事,只要是有利于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事,只要是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事,大陆都会尽最大努力办好,不断扩大台湾民众的受益面和获得感,尤其要为台湾基层民众、中小企业、农渔民合作发展、青年创业就业提供更多机会,让广大台湾同胞参与越多受益越多。

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要依法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的行径。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我国的核心利益,是不容挑战的底线。对于任何分裂国家的行径,中国政府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绝不会有任何妥协、动摇和容忍。《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澳门已率先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树立了榜样。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香港一些团体和人员在外部势力的支持下,将“一国两制”污名化,利用政改问题大作文章,甚至还打出“港独”旗帜,发动“占领中环”“旺角暴乱”等非法活动,公然挑战国家核心利益,公然挑战中央政府对香港的管治权,不仅严重损害香港的社会秩序、经济民生、民主发展和法治根基,同时也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权,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中央政府管辖,可以不尊重中央政府权威,可以以非法方式与中央政府对抗。香港政制发展必须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框架内依法有序进行,应该有利于居民安居乐业,有利于社会繁荣稳定,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于冲击法治底线的行为,绝不能姑息。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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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28日,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十五周年成就展在北京展览馆举行。

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势力及其活动,是祖国统一进程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对任何人、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进行的分裂国家活动,13亿多中国人民、整个中华民族都决不会答应。大陆和台湾现在虽然尚未统一,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国家领土和主权从未分割,也不容分割。两岸复归统一,是结束政治对立,不是领土和主权再造。搞“一边一国”“一中一台”,损害民族、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动摇两岸关系发展的基石,不可能有和平,也不可能有发展。2008年前的一段时间,“台独”分裂势力利用执政推行分裂路线,损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破坏台海和平稳定,挑动两岸对抗紧张,给两岸民众尤其是台湾同胞带来深重祸害。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时期后,“台独”分裂势力的空间虽然被压缩,但他们并未善罢甘休,仍在竭力煽动两岸敌意和对立,阻挠两岸交流合作,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绝不让国家分裂的历史悲剧重演,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和坚定意志,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历史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和责任。

(三)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是对“一国两制”方针的最新发展

理论创新永无止境。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科学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并成功地解决了港澳问题。但是港澳回归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在“一国”前提下,如何处理好“两制”相处,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重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一新思想理念,对于做好新形势下港澳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一国两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地民众和港澳同胞的最大公约数。“一国两制”是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符合国家根本利益和港澳长远利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确保任何时候都不动摇、不偏废。同时,要把“一国两制”事业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轨道,走依法保障的道路,确保任何时候都不走样、不变形。既要保障合法权益,又要严惩违法行为。只有这样,香港、澳门的发展才能始终保持正确方向,不走偏路、不走邪路,只会愈走愈稳、愈走愈宽。只有这样,才能为解决台湾问题、最终实现祖国统一树立典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的新思想理念,充分体现了坚持“一国”原则与尊重“两制”差异、顶层设计与底线思维、维护中央权力与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这不仅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们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为今后的港澳工作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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