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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关于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十七、关于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2月16日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提出来的。在这个演讲中,习近平总书记全面阐述了中国关于网络空间发展和安全的基本立场,展示了中国对网络空间人类未来发展的前瞻性思考。此前一年,2014年11月19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召开,正在大洋洲访问的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为大会发来贺词中就提出,“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携手努力,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深化国际合作,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对互联网发展的看法和主张,作出了一系列深刻论述。

(一)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就是建设一个尊重网络主权、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秩序良好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互联网有力地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极大地增进了人们的生活福祉。世界因互联网而更多彩,生活因互联网而更丰富。与此同时,互联网领域面临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和挑战,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各国人民、更大促进人类文明进步还面临诸多难题和障碍。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需要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基础上建构科学合理的规则与秩序。网络空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面对风险不能相互推诿,而是需要同心协力、同舟共济,面对机遇不能搞“有你没我”的零和游戏而应是携手共进的互利共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思想理念,就是要更加有效地应对这些挑战,建设一个尊重网络主权、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秩序良好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尊重网络主权。这一原则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首要前提和基础。互联网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性,但是,这块“新疆域”同样要讲法治,同样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尊重网络主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应当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互联网公共政策的权利。不搞“一刀切”,不能把某些国家的主张强加到别国身上。第二,尊重各国平等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权利。全球互联网治理,应该坚持多边参与,由大家商量着办,不搞单边主义,不搞一方主导或由几方凑在一起说了算。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第三,反对网络霸权,不干涉他国内政,不从事、纵容或支持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

维护和平安全。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网络空间,对各国乃至世界都具有重大意义。网络空间,不应成为各国角力的战场,不应成为“扳倒”他国的工具,更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因而,维护和平安全,应当也必须成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要求。网络安全是全球性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是网络恐怖主义、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窃密的受害国。维护网络安全不应有双重标准,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以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绝对安全。

促进开放合作。让各国人民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根本目的。各国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应当积极推进互联网领域开放合作,创造更多利益契合点、合作增长点、共赢新亮点。必须坚持同舟共济、互信互利的理念,摒弃零和博弈、赢者通吃的旧观念。推动彼此在网络空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才能实现互利共赢,让更多国家和人民搭乘信息时代的快车、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

构建良好秩序。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这有利于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只有构建良好秩序,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同时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全球互联网才能良性运行、健康发展。

(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需要“中国方案”“中国智慧”

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出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等四项原则,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保障网络安全、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等五点主张,这是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中国方案”,体现了大国责任,开启了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的“中国时刻”。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方案”既立足于“中国道路”“中国实践”,又体现了互联网开放、共享的内在价值观,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提供了切实可行、尊重各国国情的多样性解决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发展与治理两手抓,在互联网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现有近7亿网民、423万家网站,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有力推动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惠及亿万百姓。中国成功走出了一条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的“中国道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体现了中国在网络空间这一新领域的成功探索。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实现全球网络空间的互联互通。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信息的价值在于互通。只有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铺就信息畅通之路,不断缩小不同国家、地区、人群间的信息鸿沟,才能让信息资源充分涌流。中国目前正在加快国内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让互联网接入千家万户,让更多人享受信息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好处。但是,在全球范围,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程度是非常不均衡的。与发达国家相比,许多发展中国家互联网用户的比例还很低,在网络建设方面还面临资金、技术、管理等诸多困境。中国愿同各方一道,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支持,共同推动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让更多发展中国家和人民共享互联网带来的发展机遇。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打造不同文明、文化间交流互鉴的平台。互联网是传播人类优秀文化、弘扬正能量的重要载体。中国愿通过互联网架设国际交流桥梁,推动世界优秀文化交流互鉴,推动各国人民情感交流、心灵沟通。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发挥互联网传播平台优势,让各国人民了解中华优秀文化,让中国人民了解各国优秀文化,共同推动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丰富人们精神世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国之交在于民相亲,互联网为不同国家人民之间的“相亲”提供了方便、快捷、直接的渠道,这也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最为坚实的民意基础。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为共同繁荣提供强劲的增长动力。纵观世界文明史,人类先后经历了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每一次产业技术革命,都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巨大而深刻的影响。现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网络信息是跨国界流动的,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中国互联网蓬勃发展,为各国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和技术革新的机遇。中国开放的大门永远不会关上,通过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信息经济示范区等,中国同各国加强合作,促进世界范围内投资和贸易发展,推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为世界各国的共同繁荣提供增长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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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6—18日,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举行。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推动形成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观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追求,在互联网空间同样如此。每个国家对于互联网发展道路的理念和实践都应当被尊重,每个国家平等地参与互联网空间治理的权利都应当被保障,每个国家在互联网领域的正当利益都应该得到保护。但是,当前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不同国家和地区信息鸿沟不断拉大,现有网络空间治理规则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根本的解决之道就在于,国际社会通过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秉承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全人类。互联网的发展成果不能为少数国家、少数阶层所垄断,而应惠及全人类。开放、共建、共赢、共享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天然本质,共享机遇、共享成果是大势所趋。中国欢迎各国搭乘中国互联网发展“顺风车”,共同推动互联网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共同参与制定重要技术标准,实现全人类的共同发展。

(三)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体现了大国责任,是对世界的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方案”,精准地诊断出了当前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互联网是人类的新空间、新家园,需要新规则、新秩序,随着信息革命的深入推进,网络空间已成为与陆、海、空、天同等重要的人类活动新领域。但在这个新空间、新领域,规则尚不健全,秩序尚未建立,挑战日益增多,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击网络犯罪等国际公约和司法协助机制十分缺乏,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违法犯罪等时有发生,甚至连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都受到严重威胁。同时,目前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规则还不公正、不合理,过于保护某些发达国家的既得利益,而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诉求则缺乏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方案”,直指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存在的问题核心,体现了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意愿和利益,为国际社会制定全球网络空间新规则、构建网络空间新秩序,提供了新思想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方案”,最大程度地凝聚了世界各国共识,形成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则“最大公约数”。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不同、互联网发展程度不同,带来了治理模式和方法的不同,存在着一些分歧和争议,但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愿望是一致的。基于共同的愿望,中国倡导以“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为基础,求同存异、增进理解,形成“最大公约数”,达成基本共识:互联网应给世界人民带来福祉,而不是危害;应带来和平安全,而不应是攻击他国的“利器”;应注重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而不能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应文明诚信,而不能充斥谣言欺诈;应更加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而不能仅仅保护信息技术具有领先优势国家的既得利益。这一“最大公约数”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变革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方案”,为各国人民共享互联网经济带来的繁荣创造了机遇。中国互联网发展的成果不仅要惠及13亿多中国人民,还要更好地造福各国人民。中国正是本着这样的主旨发展互联网、治理互联网。互联网正成为带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互联网经济GDP占比2014年即达7%,全球互联网公司10强中中国占了4家,2014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大约2.8万亿元,居全球首位。“十三五”时期,中国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引领发展、推动变革。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目的就是要让互联网把人民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为各国人民的发展创造新机遇。

当今世界,互联网发展对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世界各国而言都是重要而紧迫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科学地回答了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发展所面对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思想理念,为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不仅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同时也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和广泛认同,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价值,必将对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结构的良性变革产生深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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