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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武器和行动指南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的一条主线,也是它的鲜明主题。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对我们党从严治党优良传统的继承,而且是一个新发展,因为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强调  “严”,而且强调  “全”,同时赋予“严” 字很多新内涵,因而是一个新要求。 “全”,首先是指全要素,就是要把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各个方面,不能是某些方面严、某些方面宽,某些方面紧、某些方面松;其次是指全过程,就是要把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到管党治党的始终,不能严一阵宽一阵、紧一阵松一阵。全面从严治党,以其  “全”、 “严” 二字,构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的鲜明特色,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新的理论武器和行动指南。

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新概念、新要求,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12月在江苏考察时第一次提出来的,但这个重要思想贯穿于他的系列重要讲话的始终。仔细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难发现,凡涉及党的建设问题时,他使用最多的词就是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几乎每次讲话都强调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特别是在中央纪委第二次至第五次全体会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讲话中,他都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深刻阐述了从严治党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他深刻阐述了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提出了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吹响了从严治党进军号。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他再次强调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并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对落实从严治党方针作出深刻阐述。可见,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的主题和主线,他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都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来展开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事关党和人民事业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他说:“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地要被历史淘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他指出: “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上真正明确,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

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贯穿于习近平总书记抓党建实践的始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聚精会神抓党的建设,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从严治党。中央政治局作出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  “八项规定”,体现的是从严治党;坚持“老虎”、  “苍蝇” 一起打,毫不容情地惩治腐败,体现的是从严治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害来一次大排查、大扫除、大检修,重拳打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体现的是从严治党;开展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体现的是从严治党;提出党员干部二十字标准,强调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为官有为,体现的是从严治党。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着眼于管党治党,而且着眼于治国理政。我们党是执政党,管党治党的科学化水平,不仅直接关系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而且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因此,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反复强调从严治党的基础上,于 2014年12月第一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从而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深刻阐述了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在这个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在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既是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根本保障。就是说,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需要,而且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需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高度重视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从严治党上进行了新探索。通过长期实践和探索,我们在从严治党上取得了重大成果、积累了重要经验,总体做得是好的。”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些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  ‘四风’ 问题越积越多,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越来越盛行,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受到污染,根子就在从严治党没有做到位。有些地方和单位看起来党在管党治党,但没有管到位上,没有严到份上。这次活动之所以能取得明显成效,原因就是我们坚持言必信、行必果,认认真真管,实实在在严。这说明,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就不至于使小矛盾积重难返、小问题酿成大患。”

习近平总书记还把  “从严” 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个基本方针。他指出:“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讲认真就是要严字当头,做事不能应付,做人不能对付,而是要把讲认真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作风建设如此,党的建设如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如此。一切何必当真的观念,一切干一下得了的想法,一切得过且过的心态,都是对党和人民事业有大害而无一利的,都是万万要不得的!”

实际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已经作了集中阐述。他指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对我们探索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十分重要的牵引作用。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全党要以此为起点,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 “继续探索、不断前进” 的方向,就是他所强调的  “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而是要  “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讲的是从严治党要贯彻党的建设全过程;他提出从严治党八条要求,讲的就是从严治党要贯彻到管党治党各个方面  (全要素)。就是说,虽然习近平总书记当时尚未使用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概念,但所阐述的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调研时再次强调,从严治党从治理  “四风” 起步,也要从治理  “四风” 延伸。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按照党章办事,把对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党内政治生活的管理和监督在标准上严格起来,在内容上系统起来,在措施上完善起来,在环节上衔接起来,做到不漏人、不缺项、不掉链,使存在的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解决一个问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这段论述,进一步丰富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内涵。

2015年6月 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艰巨繁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首先是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段论述,阐述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意义,同样进一步丰富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内涵。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  《建议》强调: “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  ‘三严三实’ 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  “三严三实”,增强改革创新精神,增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勇气,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加快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让那些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大有用武之地,让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没有机会和空间,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他特别强调,高级干部要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要求自己、磨炼自己、提高自己,按规则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要对党绝对忠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守住纪律底线,等等。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了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的内涵。

我们党是一个严肃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管党治党必须讲严格、讲认真。严治才是真治,“抓而不紧,等于不抓”。因此,从严治党必须全要素、全过程的  “严”,换言之就是要  “全面严”、“常态严”。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重大命题,确立了新形势下执政党建设的主题,而且坚持问题导向、革旧布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赋予全面从严治党全新的、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具有高度的思想性、理论性、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了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总规矩,坚持和用好党内政治生活的  “四大法宝”,恢复批评和自我批评  “利器” 本色,补好精神之  “钙”,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二十字标准,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做到  “三严三实”,党员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年轻干部要多  “墩墩苗”,择天下英才而用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对腐败要零容忍、坚持  “老虎”、 “苍蝇” 一起打,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斗争面前不能  “爱惜羽毛”,等等。这一系列理论创新观点和新要求及其构成的理论体系,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基本原理,又符合当代中国国情党情,既符合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一般规律,又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色,读起来耳目一新,悟起来思想深刻,用起来富有实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已充分证明),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理论的最新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的内涵十分丰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思想教育常严。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是我们党的一大创造,也是我们的一个优良传统和建党、治党原则。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思想教育严起。应该说,我们党的思想建设、思想教育一直抓得很紧,没有放松,但确实存在一个如何更加严格、更加认真、更加讲求实效的问题,存在  “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 的问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现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就是轻视思想政治工作,以为定了制度、有了规章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甚至已经不会或不大习惯于做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有的甚至认为组织找自己谈话是多此一举。正是这样的简单化和片面性,使一些本来可以落实的制度得不到落实、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不断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 没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照,衣冠要随时正,有灰尘就要洗洗澡,出毛病就要治治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

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共产党人要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  “魂”。他指出,革命理想高于天,有一个道理要反复讲,就是党的干部必须  “永不动摇信仰”。他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提高干部素质第一位的任务是坚定理想信念,炼就  “金刚不坏之身”。他还指出,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  “缺钙”,就会得  “软骨病”。他强调,检验信念的客观标准,主要看干部是否能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能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他多次指出,各级党委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干部教育机构,都要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思想教育常严,不仅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严把教育培训内容关,还必须严格考核教育培训效果,建立和严格执行述学、考学制度。特别是要把理想信念、党性修养、道德品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

第二,党内政治生活常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这些年,一些地方和部门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有的是搞家长制、独断专行,以至于一些人不知党内政治生活为何物,是非判断十分模糊。这个问题,通过这次活动有了一定程度的解决,要继续扩大成果,使党内政治生活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需要多方努力,其中至关重要的是要使全党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政党有别于其他政党的本质特征,深刻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大作用,深刻认识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严重后果。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党中央权威,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党内组织和组织、组织和个人、同志和同志、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等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不能缺位错位、本末倒置。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也是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 “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我们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使这个武器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果。党内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事,大家都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第三,干部管理常严。干部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骨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从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环节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举措。特别是他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鲜明提出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要求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做到“三严三实”,为培养选拔干部、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和举措,贯穿始终的就是一个  “严” 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他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  ‘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这是对干部的爱护,而不是苛求干部。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哄着、护着,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庞大,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但又必须管好,管不好就会出乱子。我们国家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共产党内,我们党要出问题主要出在干部身上。党培养一个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很不容易的。这些年,一些干部包括一些相当高层次的领导干部因违犯党纪国法落马,我们很痛心。我们中央的同志说起这些事都很痛心,都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从严管理干部,总的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养成,规范权力行使,培育优良作风,使各级干部自觉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要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一方面,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既重激励又重约束,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真正搞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讲原则不讲关系,发现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教育的教育、该处理的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作为重中之重。对干部选拔任用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有的干部身上有那么多毛病,而且早就有群众不断反映,但那里的党委和组织部门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也没当回事,让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被提拔起来,岂非咄咄怪事!这里面的深刻教训,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举一反三、深刻总结。”

从严管理干部,就必须解决突出问题。当前,所谓  “为官不易”、“为官不为” 问题引起社会关注,也是从严管理干部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突出问题。针对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  ‘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这一点,要向广大干部讲清楚。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  ‘为官不为’ 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我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  ‘三严三实’ 要求,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  ‘为官不为’ 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如果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改进作风常严。作风是表,党性是根。作风体现党性,作风就是形象。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以颁布和落实  “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为重要举措,以大力度惩处腐败相配合,打出了作风建设  “组合拳”,初步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在这个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 作风建设要坚持一个  “久” 字, 贯彻一个“严” 字。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 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我们党历来强调,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古今中外,因为统治集团作风败坏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多得很!我们一定要引为借鉴,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不可否认的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交换原则必然会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诱惑缠绕着党员、干部, ‘温水煮青蛙’现象就会产生,一些人不知不觉就被人家请君入瓮了。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这么多年,作风问题我们一直在抓,但很多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一些不良作风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长一茬。症结就在于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估计不足,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缺乏管长远、固根本的制度。反  ‘四风’的实践说明,抓和不抓大不一样,真抓和假抓大不一样,严抓和松抓也大不一样。”

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社会上有种种议论和思想情绪。很多人担心活动一结束就曲终人散, “四风” 问题又“涛声依旧” 了。还有一些人盼着紧绷的弦松一松,好让自己舒服舒服。一些人等着看中央还要出什么招,看左邻右舍有什么动静。针对这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表示: “我们的态度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各级党委要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绝不允许出现  ‘烂尾’ 工程,决不能让  ‘四风’ 问题反弹回潮。” 这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同样是一个  “久” 字、一个  “严” 字。

第五,执行纪律常严。“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具有严明纪律、严格执行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鲜明标志,也是我们党保持思想一致、步调一致、具有强大凝聚力战斗力的一大法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不仅要守纪律,还必须讲规矩。他指出: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他强调: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他指出,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来说,不仅要靠党章和党的纪律,还得靠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立规矩与严纪律同样重要。“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违规和违纪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不守规矩,长此下去就会言行失范。比如,有的人不守规矩,热衷于参加各种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久而久之就成了相互提携、互通款曲,党的原则被抛在脑后,搞成了小团体、小宗派,最终违反了不能拉帮结派的政治纪律。可见,守纪律要从守规矩开始,守规矩就是守纪律。

在纪律建设上,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一个  “严” 字。他指出:“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去年以来,各级党组织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完善了纪律规定,加强了执纪问责,效果是好的。同时,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  ‘四风’ 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他特别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问题上,在遵照执行党的规矩问题上,都不能有选择、搞变通、有例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第六,惩治腐败常严。腐败现象是侵入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根本途径,也是党带领人民正在进行的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腐败问题是党面临的最要命的一个危险,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他指出,惩治腐败要有坚决态度,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坚持  “老虎”、  “苍蝇” 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党的十八大以后,面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其中省部级以上的  “老虎” 就有 80多名,特别是依法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  “大老虎”,并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推动了党风政风的转变,提振了全党同志的信心,树立了党的威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  “杂音”,有的认为反腐是刮一阵风,搞一段时间就会过去;有的认为反腐应适可而止,否则无限制查下去,会打击面过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干事创业的劲头;有的认为反腐会影响经济发展,导致消费需求萎缩,甚至把当前经济下行与强力反腐直接挂钩;有的认为反腐会让干部变得缩手缩脚,明哲保身;等等。针对这些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指出:不反腐败确实要亡党,真反腐败就能清除党肌体上的毒瘤,就能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就能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我们党就会更加坚强。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对腐败必须零容忍,要  “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要多管齐下。要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使人  “不能贪”;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和文化建设,使人  “不想贪”;坚持惩治这一手不放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凡腐必反、除恶务尽,使人  “不敢贪”。

第七,基层党建工作常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要建立严密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使基层党组织领导方式、工作方式、活动方式更加符合服务群众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 他指出: “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对我们这样一个长期执政的党来说,数量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难的主要是提高质量。党组织要严格把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那些动机不纯、一心想借入党捞好处的人,不能吸收入党。要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对那些丧失党员条件的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对那些道德败坏、蜕化变质的坚决清除出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就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包括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新党员的意见、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试点工作等,体现的就是从严抓基层、打基础。

“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这是这次活动给我们提供的最深刻的启示。”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重要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感到,把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认真地落实到位,需要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建立健全体现从严治党要求的制度。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法规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连续性,具有普遍、长期的约束力。从严治党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治党方针,但在实践中存在  “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 的问题,没有实现全要素、全过程,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是法规制度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没有做到  “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制度化才能常态化。要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首先就必须按照从严治党方针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加快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保证权力运行有规可依、违规必究。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他明确提出  “制度治党” 的新要求,把制度建设提到更高位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执政,而依法执政除要求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外,还必须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2015年6月 26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再次强调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性必要性。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规党纪自然要严于法律。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与依法执政是有机统一的,在执政实践中,不能满足于依法办事,还必须严格执行党规党纪。

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就必须提高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制度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是不行的!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制度要广泛听取党员、干部意见,从而增加对制度的认同。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  ‘暗门’、不开  ‘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第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前提是党要管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特别是这次活动都告诉我们,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经过这些年努力,各级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然而,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  (党组) 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  (党组) 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  (党组) 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一些地方和部门还难以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他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  (党组) 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  ‘一手硬、一手软’。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  (党组) 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第三,坚持领导带头。全面从严治党,要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严起,也要靠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去抓、去管。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管理的要求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非常重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出样子,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尤其是中央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高级领导干部要强化带头意识,时时处处严要求、作表率。” 在谈到作风建设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干部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要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谁以身试法就要坚决纠正和查处。要从解决  ‘四风’ 问题延伸开去,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加强治本工作,使党员、干部不仅不敢沾染歪风邪气,而且不能、不想沾染歪风邪气,使党的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领导带头、以上率先,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才能落实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党建的一个鲜明特点是从中央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八项规定” 就是管中央领导同志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县以上领导干部,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就是在县以上领导干部中进行,2015年9月 1 日,中央政治局专门进行“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集体学习,再次为全党作表率。正因为从中央做起、从领导干部抓起,产生了上行下效的效应,从严管党治党才产生了如此明显成效。

第四,以讲严格、讲认真的态度抓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必须以严格、认真的态度抓好各项制度、纪律、规矩的贯彻落实,不能敷衍,不能搞形式主义。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些年,我们在干部管理上不可谓不重视,也出台了不少制度。为什么还存在那么多问题?我看一个重要原因是讲‘认真’ 不够。世界上怕就怕  ‘认真’ 二字,共产党就最讲  ‘认真’。要把  ‘认真’ 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强化干部讲规矩意识。有些干部连一些基本规矩都不讲,毫无制度意识、毫无敬畏之心,缺乏为官做人的起码底线,口无遮拦,随心所欲,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干。要加强教育,认真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使干部懂规矩、守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这些要求,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都是适用的。

第五,发挥人民监督作用。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上的一个新思想。他指出: “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民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根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 他强调:“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在这两方面,这些年我们总的是做得越来越好,但还有不足,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听意见多、围绕从严治党听意见少,请上来听意见多、走下去听意见少。群众的很多想法,往往不是在那些很正式的场合、当着很多人的面会讲出来的,而是要同他们身挨身坐、心贴心聊才能听得到。各级干部要多沉下身子、走近群众,就从严治党问题多向群众请教。” 他指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  ‘隐身人’ 无处藏身。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

第六,深入研究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规律。按规律办事才能做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实是一个全新课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去解决,其中的许多规律有待我们去认识、去探究、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从严治党有其自身规律,对我们这样一个老党大党来说,从严治党更有其自身规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总结自己正反两方面经验,也积极借鉴国外执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到了一些从严治党规律,这些都要继续运用好。” 他强调,要深入世情、国情、党情的不断变化对管党治党提出的新课题,使管党治党各项措施符合规律,不断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以后,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截至 2015年10月底,江苏、贵州、河南、内蒙古、四川、云南等省区出台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门文件,其他一些省区市也出台与此相关的法规文件,如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的考核办法等。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出台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的文件,对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出部署。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中,有 67个单位制定了落实意见,占 71%;86个部门对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依规治党作出规划部署,占 91%;83个部门建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占 8%。有理由相信,只要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就一定能够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的科学化水平,就一定能够进一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

(原载2015年11月19日、26日《组织人事报》;《学习与研究》于2014年第12期刊载题为《实现从严治党常态化》,《党建研究》2014年第12期刊载为《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是为本文的最初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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