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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监管合作不断加强

第三章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推动下,在世界各国和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建设各合作领域成果丰硕,进展与成效超出预期。共建“一带一路”为世界经济增长开辟了新空间,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搭建了新平台,为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拓展了新实践,为增进各国民生福祉作出了新贡献,成为共同的机遇之路、繁荣之路。事实证明,共建“一带一路”不仅为世界各国发展提供了新机遇,也为中国开放发展开辟了新天地。

政策沟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保障,是形成携手共建行动的重要先导。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在每次出访中大力宣介共建“一带一路”。习近平总书记走到哪里,“一带一路”的东风就吹向哪里,务实合作的果实就收获在哪里。中国始终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与国际社会充分沟通协调,形成了共建“一带一路”的广泛共识。

一、国际共识广泛凝聚

七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从顶层设计到项目落实,在建设中前进、在发展中完善、在合作中成长,从梦想走进现实。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绸之路精神是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的各项主张,赢得了国际社会有识之士的广泛认同,凝聚起广泛的国际共识。

截至2020年6月,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及其核心理念已先后写入联合国、二十国集团(G20)、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欧会议以及其他区域组织和多边平台的有关文件中。2015年7月,上海合作组织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乌法宣言》,支持关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通过建立“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同意建设可持续的、富有韧性的、安全的、高质量的基础设施,以促进经济发展,造福人类。2016年11月,联合国193个会员国协商一致通过决议,欢迎共建“一带一路”等经济合作倡议,呼吁国际社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安全保障环境。这是联合国大会首次在决议中写入“一带一路”倡议。2017年3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了第2344号决议,呼吁国际社会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并首次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写入了决议。2017年5月,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以下简称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第七十三届年会通过了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加强全面互联互通促进亚太可持续发展”决议,明确以共商共建共享的方式推进区域互联互通,促进政策沟通以及在基础设施、贸易、资金、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要求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秘书处继续为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支持。2019年4月,世界银行发布“一带一路”倡议系列研究报告,对“一带一路”倡议在推动基础设施联通、促进贸易和投资方面的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同年11月,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2019年海运报告》,积极评价“一带一路”倡议对全球贸易的推动作用。

许多国家领导人、国际组织高级别官员高度评价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俄罗斯总统普京表示,习近平主席倡议实施的共建“一带一路”宏伟计划,是为了加强欧亚国家的建设性合作关系。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与俄罗斯构建大欧亚伙伴关系想法一致,旨在“整合一体化框架”,推动当前欧亚大陆正在进行的各种双边和多边一体化进程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纳扎尔巴耶夫、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巴基斯坦总理伊姆兰·汗、肯尼亚总统肯雅塔等国领导人对共建“一带一路”在促进互联互通和地区经济的繁荣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高度肯定。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为促进国际合作搭建了重要平台、提供了新思路,并发挥了核心引领作用”,“联合国将充分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同可持续发展目标形成合力、共享经验。我们将最大限度地用好‘一带一路’倡议这一大型合作框架,实现可持续发展红利最大化”。

二、“朋友圈”稳步扩大

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各参与国和国际组织本着求同存异原则,就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进行充分交流,协商制订经济合作规划和措施,共建“一带一路”的“朋友圈”持续稳步扩大。

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已与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的伙伴已遍及亚洲、欧洲、非洲、美洲、大洋洲五大洲以及联合国等重要国际组织。其中,2019年签署了29份合作文件,意大利成为首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谅解备忘录的七国集团(G7)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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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部分合作文件签署情况

马来西亚:第一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亚洲国家(2014年5月)

摩尔多瓦:第一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欧洲国家(2014年12月)

南非:第一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非洲国家(2015年12月)

新西兰:第一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大洋洲国家(2017年3月)

巴拿马:第一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美洲国家(2017年11月)

意大利:第一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七国集团国家(2019年3月)

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第一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际组织(2016年4月)

2016年4月,中国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这是中国与国际组织签署的首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拉开了与国际组织携手共建“一带一路”的序幕。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已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刑警组织、国际贸易中心等一批主要国际组织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见表3-1)。

表3-1 中国与部分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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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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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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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已与埃塞俄比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吉布提、蒙古、莫桑比克、塞尔维亚、瓦努阿图等近20个国家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此外,中老(挝)、中缅(甸)分别签署了中老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合作文件;与印度尼西亚签署关于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建设的合作规划;与拉美国家、阿拉伯国家、非洲国家分别发表了中拉《关于“一带一路”倡议的特别声明》《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行动宣言》《关于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北京宣言》;与东盟发表《关于“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积极推进机制与平台对接,成立“一带一路”中捷(克)合作中心、中匈(牙利)合作中心,促进各国执行机构有效对接,建立顺畅的交流、沟通、磋商渠道和机制,研究推进双方务实合作。

三、多层次对话交流平台加快构建

近年来,中国全面加强与沿线各国的政府、政党、议会、高校等官方和民间机构合作,搭建多层次沟通交流平台,构建了长效合作机制。

(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为主要共商平台

2017年5月,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29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论坛,140多个国家和80多个国际组织的1 600多名代表参会。习近平主席在论坛开幕式、圆桌峰会以及记者会等活动上共发表11次重要讲话。论坛发布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强调各国将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平等透明、相互尊重的精神,重点推动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强调根据各国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义务,采取切实行动,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加强互联互通倡议对接的努力,为国际合作提供了新机遇、注入了新动力,有助于推动实现开放、包容和普惠的全球化。论坛形成了5大类、76大项、279项具体成果,已全部得到落实。

2019年4月,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继续在北京举办,与第一届相比,规模更大、内容更丰富,38个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及联合国秘书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等40位领导人出席,超过150个国家、92个国际组织的6 000余名外宾参会。习近平主席出席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全程主持了领导人圆桌峰会,同与会各国领导人举行了双边会见。论坛形成了283项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务实成果。企业家大会签署项目合作协议125份,涉及金额640多亿美元。在习近平主席的亲自主持和引领下,与会各方就共建“一带一路”深入交换意见,普遍认为“一带一路”是机遇之路,就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达成广泛共识,取得丰硕成果。

(二)多边合作机制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实践平台

充分利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欧会议、亚洲合作对话、中国—东盟合作机制(“10+1”)、澜湄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大图们倡议、中亚区域经济合作、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中拉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17+1”)、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世界经济论坛、博鳌亚洲论坛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积极同各国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对接与合作。2015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会议联合公报》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与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在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等框架下通力协作,将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维护地区和平稳定。2016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宣布核准同年启动“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以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的整体协调与合作。2018年9月,在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中国同28个国家和非盟委员会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掀起了又一波支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热潮,扩展了“一带一路”“朋友圈”。

(三)“二轨”对话机制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有效交往渠道

与沿线国家通过政党、议会、智库、地方、民间、工商界、高校、媒体等“二轨”交往渠道,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开展形式多样的对话交流合作。组织召开了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就共建“一带一路”相关议题深入交换意见。中国与相关国家先后组建了“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丝路国际智库网络、高校智库联盟等。英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哈萨克斯坦等国都建立了“一带一路”专门研究机构,举办了形式多样的论坛和研讨会。中外高校合作设立了“一带一路”研究中心、合作发展学院、联合培训中心等,为共建“一带一路”培养国际化人才。中外媒体加强交流合作,通过举办媒体论坛、合作拍片、联合采访等形式,提高了共建“一带一路”国际传播能力,让国际社会及时了解共建“一带一路”的相关信息。

(四)各方面参与合作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多元交流平台

中国政府支持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对外沟通渠道,积极投身共建“一带一路”。在各部门积极协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同时,各地政府、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扎实推进对外合作交流,不断创新思路,取得了丰硕成果。一大批国有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国产能、技术和装备走出去。一大批民营企业认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的新机遇,积极为全球共同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一大批跨国公司广泛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已与中国政府、部门、合作伙伴等签署合作协议,将合作视为分享最佳实践、实现优势互补的重要途径。此外,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中国成立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专门机构。该中心已经正式成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下,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事业。

四、规则标准对接有序推进

规则标准对接是全方位互联互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互信合作的重要保障。中国发布了《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与49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85份标准化合作协议,搭建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实现了35个沿线国家、5个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的标准信息检索。在交通方面,全面实施《国际道路运输公约》(《TIR公约》),与尼泊尔、老挝、白俄罗斯、格鲁吉亚签署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合作文件,与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签署关于货物和国际运输工具信息交换的协定。开展铁路联运“一单制”金融结算融资规则试点,提升中欧班列运行质量和效率。与俄罗斯标准机构签署232项中俄民用飞机互认标准。在农业方面,与柬埔寨等9个国家就共同发布《关于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共同推动建立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的合作意向声明》达成共识。在法治方面,发起廉洁丝绸之路倡议,完善反腐败法治体系和机制建设;组织举办“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发布《“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共同主席声明》《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务实合作的联合声明》等合作文件。此外,还积极推动了贸易、能源、生态、减贫、海洋、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对接合作。

设施联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方向。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经过近七年的努力,以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六廊”)和以铁路、公路、航运、航空、管道、空间综合信息网络等“六路”为核心的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基础设施网络正在加快形成,区域间商品、资金、信息、技术等交易成本大大降低,有效促进跨区域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了互利合作、共赢发展。

一、“六廊”通道建设进展顺利

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将亚洲经济圈与欧洲经济圈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建立和加强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高效畅通的亚欧大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七年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区域合作日益深入,将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提升到新的水平,有力推动了亚欧两大洲经济贸易交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菲亚纲要》对外发布,中欧互联互通平台和欧洲投资计划框架下的务实合作有序推进。

中蒙俄经济走廊。中蒙俄三国积极推动形成以铁路、公路和边境口岸为主体的跨境基础设施联通网络。2018年,三国签署《关于建立中蒙俄经济走廊联合推进机制的谅解备忘录》,进一步完善了三方合作工作机制。中俄同江—下列宁斯阔耶界河铁路桥中方侧工程已于2018年10月完工。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界河公路桥顺利合龙。三国签署并核准的《关于沿亚洲公路网国际道路运输政府间协定》正式生效。中蒙俄(二连浩特)跨境陆缆系统已建成。

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七年来,该走廊在能源合作、设施互联互通、经贸与产能合作等领域合作不断加深。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等国的双边国际道路运输协定,以及中巴哈吉、中哈俄、中吉乌等多边国际道路运输协议或协定相继签署,中亚、西亚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中国—沙特投资合作论坛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沙特阿拉伯“2030愿景”进行产业对接。

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七年来,该走廊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昆(明)曼(谷)公路全线贯通,中老铁路、中泰铁路等项目稳步推进。中老经济走廊合作建设有序推动,泰国“东部经济走廊”与“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对接,中国与柬老缅越泰(CLMVT)经济合作稳步推进。中国—东盟合作机制、澜湄合作机制、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积极作用愈发明显。

中巴经济走廊。以能源、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合作、瓜达尔港为重点的合作布局业已明确。中国与巴基斯坦组建了中巴经济走廊联合合作委员会,建立了定期会晤机制。走廊建设框架下,瓜达尔港建设顺利推进;萨希瓦尔燃煤电站、卡西姆港燃煤电站、萨察尔风电站等能源项目顺利投产;白沙瓦至卡拉奇高速公路(苏库尔至木尔坦段)竣工并通车,拉合尔橙浅轨道交通项目完工并签署运维合同,喀喇昆仑公路二期(赫维利扬—塔科特段)正式全线通车;拉沙卡伊特别经济区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社会民生合作全面推进;农业、科技等领域合作有序开展。中巴经济走廊正在开启第三方合作,更多国家已经或有意愿参与其中。

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七年来,孟中印缅四方在联合工作组框架下共同推进走廊建设,在机制和制度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和产业园区合作、国际金融开放合作、人文交流与民生合作等方面研究规划了一批重点项目。中缅两国共同成立了中缅经济走廊联合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共建中缅经济走廊的谅解备忘录、木姐—曼德勒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文件和皎漂经济特区深水港项目建设框架协议。

二、陆路联通扎实推进

“道路兴,百业兴”。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瓶颈,加快设施联通建设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关键领域和核心内容。

(一)铁路合作

以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匈塞铁路、雅万高铁等合作项目为重点的区际、洲际铁路网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泛亚铁路东线、巴基斯坦1号铁路干线升级改造、中吉乌铁路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前期研究,中国—尼泊尔跨境铁路已完成预可行性研究。

>>专栏3-2

铁路合作

中老铁路是首个以中方为主投资建设、共同运营并与中国铁路网直接连通的境外铁路项目,于2016年12月全线开工,2020年4月,全线施工难度最大、技术最复杂的琅勃拉邦湄公河特大桥架设任务顺利完成(见图3-1)。

中泰铁路一期工程(曼谷—呵叻)于2017年12月开工,线上工程合同谈判取得阶段性进展。

匈塞铁路建设进展顺利,塞尔维亚境内贝旧段(贝尔格莱德至旧帕佐瓦段)于2018年6月正式开工(见图3-2),预计2020年底建成通车,2021年3月正式投入运营;2020年5月,匈牙利国民议会通过铁路升级改造工程法案,匈牙利段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全线预计2025年3月开通运行,届时贝尔格莱德至布达佩斯火车车程将由目前的8小时缩短至3小时内,大大“拉近”塞尔维亚与欧洲腹地的距离。

印度尼西亚雅万高铁已进入常态化全面施工建设阶段,首条隧道已于2019年5月贯通,建成后,印度尼西亚将成为东南亚第一个拥有高铁的国家(见图3-3)。

同江中俄铁路大桥全长7 193.71米,其中跨江大桥主桥全长2 215.02米,是中俄首座跨江铁路大桥,2019年3月顺利合龙,将中国东北铁路网与俄罗斯远东铁路干线相连,构建起一条全新的连俄通欧国际联运黄金通道(见图3-4)。

肯尼亚蒙内铁路主线全长472公里,连接首都内罗毕和东非第一大港蒙巴萨,是肯尼亚独立以来建设的首条铁路,于2017年5月开始运营。蒙内铁路延长线内罗毕—纳瓦沙于2019年10月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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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中老铁路琅勃拉邦湄公河特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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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 匈塞铁路塞尔维亚旧帕佐瓦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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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 雅万高铁3号隧道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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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 同江中俄铁路大桥

>>案例3-1

肯尼亚蒙内铁路

肯尼亚蒙内铁路连接首都内罗毕和东非第一大港蒙巴萨,主线全长472公里,穿越肯尼亚东部地区八郡,途经察沃国家公园,是肯尼亚独立以来建设的首条铁路(见图3-5)。根据远期规划,该铁路将连接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南苏丹等东非国家,成为东非“铁路大动脉”。

蒙内铁路为内燃牵引单线铁路,采用中国标准、中国技术、中国装备建造,设计时速客运120公里/小时,货运80公里/小时。《美国工程新闻纪录》2018年度全球最佳及优秀工程项目评选中,蒙内铁路获评优秀铁路项目。项目施工高度注重野生动物保护,铁路全线设置14处大型野生动物通道,桥梁61处,涵洞600处,让长颈鹿穿过可以不低头、不弯腰,保障动物自由迁徙,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景象。

蒙内铁路于2017年5月31日开通客运,2018年1月开通货运。2019年客货运量快速增长,客运平均上座率达95%,货运列车日均开行16列,全年运送货物600多万吨,同比增长70%。截至2020年5月底,蒙内铁路已累计运送旅客432万人次,运送货物超过83万个标箱,安全运行超过1 000个日夜,有效降低运输成本,促进旅游业发展,拉动东非区域经济增长。肯尼亚总统肯雅塔表示,蒙内铁路将“大大促进铁路沿线城市发展,在东非地区开辟新的市场。”肯尼亚驻华大使塞雷姆女士表示,肯尼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受益参与方。蒙内铁路是肯尼亚人民期盼已久的铁路,它不仅是一条铁路,更是中肯民间交往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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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 蒙内铁路

(二)公路合作

中蒙俄、中吉乌、中俄(大连—新西伯利亚)、中越国际道路直达运输试运行活动先后成功举办。2018年2月,中吉乌国际道路运输实现常态化运行。中越北仑河公路二桥建成通车。中国与15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包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在内的18个双多边国际运输便利化协定。《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实施取得积极进展。

>>专栏3-3

公路合作

中吉乌公路东起新疆喀什,穿过吉尔吉斯斯坦南部奥什市,最终到达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全长约950公里,于2018年2月实现常态化运行,有力促进三国经贸领域发展,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中国西部—西欧国际公路(“双西公路”)东起连云港,西至俄罗斯圣彼得堡,于2018年9月全线贯通,连云港至欧洲所需时间由此前海运的45天缩短至10天。

中越北仑河公路二桥位于东兴市与越南广宁省芒街市交界的北仑河上,桥梁全长549米,其中中方桥长394.5米,越方桥长154.5米,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于2019年3月正式通车。

中俄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界河公路大桥全长19.9公里,桥梁长1 284米,为双车道矮塔斜拉桥,标准为二级公路。项目在中方境内长6.5公里,俄方境内长13.4公里,于2019年5月合龙,2019年11月主体交工(见图3-6)。

白沙瓦—卡拉奇高速公路苏库尔至木尔坦段(“苏木段”高速公路)于2019年11月正式通车,是中巴经济走廊已建成的最大单体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打通了巴基斯坦南北运输大动脉(见图3-7)。

喀喇昆仑公路二期(赫维利扬—塔科特段)克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人员短缺、设备供应不足等不利影响,于2020年7月正式通车(见图3-8)。

卡纳普里河河底隧道建设顺利推进,2020年4月左线隧道和东岸桥梁工程均完成过半,这是孟加拉国第一条水下隧道,也是中国企业在海外建设的第一条水下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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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 中俄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界河公路大桥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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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7 白沙瓦—卡拉奇高速公路项目中段苏库尔至木尔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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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8 巴基斯坦喀喇昆仑公路二期工程赫维利扬至塔科特高速公路段

>>案例3-2

孟加拉国帕德玛(公铁)大桥

“一桥飞架南北,天堑变通途”。帕德玛(公铁)大桥跨越帕德玛河(恒河下游),连接首都达卡和西南两省21个区,总长7.7公里,采用双层钢桁梁结构,上层为四车道公路,下层是单线铁路,并预留了承载天然气及光缆等设备的管道线路,建成后将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交通支点、泛亚铁路的重要通道之一(见图3-9)。

帕德玛大桥是中企在海外承建的最大单体桥梁项目,采用中国标准、中国技术,攻克了13项世界级原创建桥新技术,申报了29项国家发明专利,创造了“烂泥坑”上建桥的奇迹。大桥建成后将结束帕德玛河两岸居民千百年摆渡往来的历史,推动孟加拉国西南部旅游、水产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带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受益人口超过8 000万人,是孟加拉国人民的“梦想之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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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9 建设中的帕德玛大桥

(三)中欧班列合作良好

中欧班列随着中欧投资贸易的不断扩大而产生,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而壮大,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旗舰项目和明星品牌。自开行以来,中欧班列发展势头迅猛,辐射范围快速扩大,货物品类逐步拓展,开行质量显著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成为连接亚欧大陆的合作纽带,被誉为“一带一路”上的“钢铁驼队”。

发展速度迅猛,大步迈向高质量开行。2019年,中欧班列共开行8 225列,同比增长29%,其中去程4 525列,同比增长22%,回程3 700列,同比增长39%;发送货物72.5万标箱,同比增长34%;综合重箱率、去程重箱率、回程重箱率分别为94.3%、99.3%、88.3%。中欧班列已通达欧洲21个国家74个城市,物流配送网络覆盖欧洲全境(见图3-10~图3-13)。截至2020年6月,累计开行超过2.6万列,其中,去程约1.6万列,回程约1万列,累计运送货物超过230万标箱。运送货物结构进一步丰富,运输货物品类从手机、电脑等IT产品,扩展到服装、机电、粮食、酒类、木材等,整车进出口成为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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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0 2011—2019年中欧班列开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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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1 2017—2019年中欧班列去程与回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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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2 2019年部分国内城市开行中欧班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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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3 2019年国外部分国家开行中欧班列情况

>>专栏3-4

中欧班列统计口径

中欧班列统计口径分大、小两种。按照普遍认知,传统中欧班列概念及历史统计数据均为小口径,即仅指中国与欧洲国家(包括俄罗斯)之间的集装箱国际铁路联运列车。大口径指的是往来于中国与欧洲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集装箱国际班列,具体包括中欧、中亚两个方向。

>>专栏3-5

中欧班列重箱率概念

重箱率指的是装有货物的集装箱占总箱数的比例,是集装箱进出口业务的一种专业术语(只要装有货物,无论多少,即为重箱)。2019年,中欧班列综合重箱率94.3%,较上年提升10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欧班列综合重箱率达到98.3%。

>>专栏3-6

中欧班列通达国家和城市情况

国内累计开行超过100列的城市有28个,分别是成都、重庆、西安、郑州、武汉、长沙、义乌、合肥、赣州、苏州、沈阳、徐州、厦门、南昌、东莞、淄博、南京、哈尔滨、乌鲁木齐、广州、大庆、大连、天津、乌兰察布、长春、济南、烟台、太原。

通达欧洲城市74个,涉及21个国家,分别为德国、俄罗斯、波兰、捷克、西班牙、荷兰、白俄罗斯、法国、拉脱维亚、比利时、英国、匈牙利、芬兰、奥地利、意大利、卢森堡、斯洛伐克、土耳其、立陶宛、塞尔维亚、乌克兰。

>>专栏3-7

中欧班列全程运行基本数据

中欧班列平均运输距离为10 000公里左右,平均运行时间14天左右。主要运行线路中,中欧班列(义乌—马德里)的运距最长,约13 000公里,运行时间20天。

全程运行时间:约为从沿海出发海运至欧洲的三分之一,从内陆转海运的四分之一。

全程运价:约为普通空运的五分之一,快递空运的七分之一。

战略通道作用凸显,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海运、空运普遍受阻,中欧班列全力承接转移货源,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成为疫情期间中欧国际物流运输的重要战略通道,为稳定国际供应链、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中欧班列凭借运时短、成本低、运能大、人员接触少的优势,成为国际防疫救援物资的主要运输渠道之一,为全球抗疫贡献了“中国力量”。截至2020年6月底,中国已通过中欧班列累计向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国家发运超过367万件、2.7万吨防疫物资,为驰援全球战疫提供了有力支撑。中欧班列通过提升交通区位优势、匹配供应链需求、优化要素空间组织,带动了重庆、成都、西安、郑州、长沙等内陆城市高水平开放,进而促进了物流与制造、商贸等产业联动,推动产业落地和集聚,实现产业布局重塑,提高了实体经济的发展质量(见图3-14、图3-15)。

>>专栏3-8

中欧班列助力重庆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中欧班列(重庆)线路的开通,带动重庆外向型产业实现了年均30%左右的增长,世界500强企业半数以上落户重庆,团结村口岸外贸集装箱处理量年均增长10%以上,奠定了重庆亚洲较大咖啡交易中心的地位,使得地处内陆腹地的重庆逐渐成为中国面向欧洲出口商品的重要中转站和“桥头堡”,助推重庆由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向内陆国际物流和贸易枢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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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4 中欧班列(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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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5 中欧班列(西安)

>>专栏3-9

中欧班列助力内蒙古产业集聚

中欧班列的开行带动10余家来自东北、京津冀地区的木门、家具、木屋别墅等加工企业入驻乌兰察布木材产业园区。进口木材落地加工业提档升级,木材精深加工品类达百余种,全区木材年加工能力超过1 000万立方米。乌兰察布引进沪陶卫浴等4家出口卫浴生产企业落地生产,主要生产组装淋浴房、浴柜等产品,依托中欧班列将产品销往俄罗斯及东欧国家。满洲里市已有4家进口粮油加工企业投产运营,全区年加工能力达135万吨。乌兰察布引进建设贺氏粮油加工项目,依托班列进口企业在俄罗斯32万亩油用向日葵作物并在产业园区实现落地加工,一期建成后年生产能力将达到30万吨。满洲里已有5家化肥生产企业,主要对俄罗斯进口钾肥原材料进行再加工,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乌兰察布引进万鑫、路达等沥青加工企业加工俄罗斯重油沥青产品,年加工能力超过30万吨。班列开行有力地带动进出口加工企业落地和产业发展,推动当地国际性贸易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港口与航运合作不断深化

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依托海上合作,发展海上贸易、互联互通和海洋经济,打造一批海上合作支点港口,维护海上大通道的安全畅通。中国坚持公开透明和互利共赢的原则,与有关国家合作建设支点港口,发挥中国的经验优势,帮助东道国发展临港产业和腹地经济。

截至2019年底,中国已与200多个国家、600多个主要港口建立了航线联系,海上港口网络不断加密。中国与47个沿线国家签署了38个双边和区域海运协定。宁波航运交易所不断完善“海上丝绸之路航运指数”,国际影响力日渐提升。

巴基斯坦瓜达尔港(见图3-16)已开通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起步区配套设施已完工,吸引30多家企业入园。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经济特区已完成园区产业定位、概念规划等前期工作。2019年斯里兰卡科伦坡港(见图3-17)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87.52万标箱,同比增加7.4%。阿联酋哈利法港二期集装箱码头已于2018年12月正式开港(见图3-18)。希腊比雷埃夫斯港建成重要中转枢纽,跃升为地中海地区第一大港(见图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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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6 巴基斯坦瓜达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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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7 斯里兰卡科伦坡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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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8 阿联酋哈利法港二期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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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9 希腊比雷埃夫斯港

>>案例3-3

希腊比雷埃夫斯港

比雷埃夫斯港(以下简称比港)是希腊第一大港,位于巴尔干半岛南部,岸线总长约24公里,港口条件和地理位置优越,是地中海地区重要交通枢纽。

2016年,中远海运集团中标比港港务局私有化项目,接手运营管理。短短几年,比港从地中海地区排名第七位跃至第一位,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集装箱码头之一,对希腊直接经济贡献超过6亿欧元,为当地创造1万余个就业岗位。2019年,比港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地中海地区第一位、欧洲第四位,营收1.5亿欧元,增长12%,净利润3 540万欧元,增长27%。

希腊发展与投资部部长安东尼斯·乔治亚季斯说,“比港历经发展,成为地中海最为重要的港口,归功于希腊与中国的精诚合作,这是中国对希腊投资的典范,也是希中两国共同的成功”。比雷埃夫斯大学校长安杰洛斯·科蒂奥斯表示,“对希腊和中国而言,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比港在中企帮助下走出低谷,不断发展。它的成功,体现了共建‘一带一路’对世界的非凡意义”。

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突飞猛进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航空运输成为全球范围内配置高端生产要素、提升国家和区域竞争力的强大驱动力。七年来,中国国际航空航线网络加快拓展,国际航班持续加密,实现了共建“一带一路”海陆空多通道并进、多维度发展。

截至2019年底,中国与48个沿线国家、99个城市实现通航,运营国际定期航线509条,每周运营3 521班。2019年,中国的航空公司新开202条国际定期航线,每周运营720班,其中新开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航线131条,约占新开通国际航线总量的65%。截至2019年底,中国与12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与39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双边适航关系,与卢森堡、俄罗斯、亚美尼亚、印度尼西亚、柬埔寨、孟加拉国、蒙古、马来西亚、埃及等国家扩大了航权安排。2019年,中国与肯尼亚、埃及、乌拉圭、孟加拉国、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等22个国家和地区扩大了航空运输市场准入。2019年,中国的机场国际航线完成旅客吞吐量13 935.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4%。国际航线货邮吞吐量完成645.7万吨,比上年增长0.4%。

>>案例3-4

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2017年6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卢森堡首相贝泰尔时表示,中方支持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同月,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欧洲最大的货运航空公司卢森堡货航签署合作协议,在航空运输、跨境电商、金融服务、经贸交流等领域开展合作,成功架起了郑州到卢森堡的“空中丝绸之路”。

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开通以来,航班由每周2班加密至每周18班,通航点由3个增加至17个,航线覆盖欧美亚三大洲的24个国家100多个城市。2019年,郑州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2 913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2.2万吨。卢森堡的啤酒、酸甜可口的蓝莓、带着冰碴的螃蟹,“乘坐”专机,沿着“空中丝绸之路”来到中国,中国制造的智能手机、箱包等货物返回卢森堡。

五、数字丝绸之路方兴未艾

共建数字丝绸之路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也是沿线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发展和服务水平、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数字技术合作、共享数据资源,让更多国家、地区和人民享受到数字红利,缩小数字鸿沟,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已联合埃及、老挝、沙特阿拉伯、塞尔维亚、泰国、土耳其、阿联酋等国家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与16个国家签署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合作文件,与22个国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不断拓展。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全面推进,与东盟智慧城市合作稳步开展。截至2019年底,中国在超过3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海外网络接入点,建成了多个国际数据中心和国际陆缆边境站,在49条海缆上拥有容量,其中参与投资建设15条。此外,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兼容的卫星导航应用产品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各国提供先进、精准和全方位的时空信息服务。中国—泰国“北斗卫星增强系统基准站”、中国—老挝“老挝一号”等项目相继启动实施。

>>案例3-5

中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助力国际防灾减灾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中国自主研发的卫星导航系统,全球四大导航系统之一,采用三种轨道卫星组成的混合星座,与其他卫星导航系统相比,高轨卫星更多、抗遮挡能力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提供多个频点的导航信号,能够通过多频信号组合使用等方式提高服务精度。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功能丰富,广泛运用于通信系统、电力调度、救灾减灾、应急搜救、森林防火、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水文监测、精准农业等领域,相关产品服务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具备独特的短报文通信功能,卫星定位终端和北斗卫星或北斗地面服务站之间能够直接通过卫星信号进行双向信息传递,在地面通信中断的情况下,依然能实现信息传输,在国际搜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4月,尼泊尔发生8.1级强烈地震,电力、通信全部中断,通信不畅成为救援的障碍之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则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提升了搜救效率和能力。

2018年9月,第37颗、38颗北斗导航卫星成功发射。这两颗卫星上首次装载了国际搜救组织标准设备,为全球用户提供遇险报警及定位服务,中国正式成为国际搜救卫星组织的空间设备提供国,为国际防灾减灾作出了卓越贡献。

2020年6月23日,北斗三号最后一颗全球组网卫星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标志着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星座部署计划全面完成。

六、能源管网设施成效显著

中国与沿线国家签署了一系列合作框架协议和谅解备忘录,在电力、油气、煤炭、新能源等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与相关国家共同维护油气管网安全运营,促进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能源资源优化配置。

>>专栏3-10

能源设施情况

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全长941.8公里,于2018年1月正式投入商业运营使用,从东北输油管道进口的俄罗斯原油由每年1 500万吨增加到3 000万吨。

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西起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边境,穿越乌兹别克斯坦中部和哈萨克斯坦南部,经新疆霍尔果斯口岸入境,全长1 833公里,自2009年12月投产以来,保持稳定运营,已累计向国内输入天然气近3 000亿标方。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是中俄能源合作的标志性项目(见图3-20),被誉为“中俄合作的世纪工程”,已于2019年12月正式投产通气,起自俄罗斯东西伯利亚,由布拉戈维申斯克进入黑龙江省黑河。在中国境内,管道途经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9个省(区、市)。

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是全球最大的北极液化天然气项目,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在俄罗斯实施的首个特大型能源项目,已于2018年12月建成第三条生产线。

中缅油气管道的天然气管道和原油管道分别于2013年7月、2017年6月投产运行,截至2020年1月,分别累计向国内输送天然气246亿立方米、原油2 694万吨。

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是中巴经济走廊首个水电投资项目,目前项目建设加速推进,为当地提供上千个直接就业岗位,带动钢铁、物流等相关产业高速发展,建成后将每年为巴基斯坦提供逾31亿千瓦时清洁能源,极大改善巴基斯坦能源结构,有效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缅甸北克钦邦与230千伏主干网连通工程于2020年1月建成投运,为500万户缅甸家庭提供了稳定的电能,助力缅甸实现2030年全国通电目标。

沙特阿拉伯延布三期5×660兆瓦燃油电站项目(见图3-21)是中国企业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合作建设的全球在建规模最大的燃油电站项目,实现了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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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0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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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1 沙特阿拉伯延布三期5×660 兆瓦燃油电站项目

>>案例3-6

中缅油气管道

中缅油气管道是“一带一路”倡议在缅甸实施的先导项目(见图3-22)。中缅油气管道包括原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是继中亚油气管道、中俄原油管道、海上通道之后的中国第四大能源进口通道。中缅天然气管道在缅甸境内设置皎漂、仁安羌、当达和曼德勒四个天然气分输站,每年向缅甸中西部广大地区输送约20%管输量的天然气。

中缅油气管道在建期间开展大量水工保护工程,有效防止管道沿线水土流失。管道投产后,项目公司制定了系统的水工保护工程整治规划,经过高强度整治,管道经过地区地质环境基本稳定。中缅油气管道建设期间,缅甸员工达6 000多人,马德岛工程建设期间,马德岛当地居民有1 000多人参与工程建设、生产运行、后勤服务。

“以前哪有人来皎漂?晚上漆黑一片,当地人都不愿出门。一天只供电两三个小时,私人发电又太贵。”这是在当地从事酒店管理工作的市民的真实心理感受。而如今,每当夜幕降临,皎漂镇林立的高楼灯火通明,道路被一排排整齐的路灯点亮。这些变化全都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下,中缅天然气管道项目的实施。现在,每天约60.27万立方米的天然气输往皎漂发电厂,有了充足的天然气,皎漂实现了24小时供电,当地居民的电费也大幅下降。“一带一路”点亮了皎漂璀璨的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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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2 中缅油气管道

贸易畅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共建“一带一路”促进了沿线国家和地区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自贸区网络体系逐步形成,贸易结构不断优化,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服务贸易成为新的增长点,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各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广度和深度。

一、沿线国家间贸易联系更为紧密

(一)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

2014—2019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44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6.1%,高于同期中国对外贸易增速,成为25个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2019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9.3万亿元,同比增长10.8%(见图3-23),比中国对外贸易增速高7.4个百分点,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近30%,比2013年提高5个百分点。与2013年相比,越南、柬埔寨、东帝汶、马尔代夫、亚美尼亚、塞尔维亚等沿线国家与中国2019年贸易额增幅超过2倍,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越南、新加坡、菲律宾和泰国位列中国2019年货物进出口贸易增幅最多的前十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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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3 2016—2019年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增速和全国对外货物贸易总体增速对比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

共建“一带一路”显著扩大了沿线国家和地区间贸易规模,拉动沿线国家经济增长,改善沿线国家民生。世界银行研究报告通过对比“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和非沿线经济体的运输时间、贸易成本发现,共建“一带一路”使沿线经济体间贸易的平均运输时间缩短4%,贸易成本降低3.5%;与非沿线经济体贸易的平均运输时间缩短3.2%,贸易成本降低2.8%。共建“一带一路”可使沿线经济体的贸易增加2.8%~9.7%,世界贸易增加1.7%~6.2%,贸易增加将使沿线国家实际收入增加1.2%~3.4%,全球实际收入增加0.7%~2.9%,贸易成果将帮助760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 200万人摆脱中度贫困。

>>专栏3-11

共建“一带一路”贸易成果惠及世界

中阿(富汗)松子贸易。阿富汗长期遭受战火破坏,贫困率达40%,经济发展多年来举步维艰。松子是阿富汗主要经济作物,但由于与很多国家没有松子出口协议,只能通过转口贸易出口,价格很低。得益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中阿两国政府的共同推动下,从2018年11月开始,阿富汗松子“坐上”包机出口中国,为当地人民增加了就业机会,改善了生活水平。阿富汗农业部长杜拉尼说:“阿富汗松子包机出口到中国,不仅促进了阿富汗农业领域发展,还极大提升了阿富汗货物出口能力。”

太平洋岛国鲜品直达中国餐桌。得益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来自太平洋岛国的诺丽果汁、金枪鱼等优质产品直达中国餐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专门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国别(地区)中心南太平洋岛国联合馆,包括斐济、瓦努阿图、萨摩亚等多国展区,来自太平洋岛国的参展商、出口商和旅游运营商在此平台上展示优质产品。太平洋岛国将优质农产品深度加工后出口到中国,当地人民增加了收入,同时在中国巨大的市场需求驱动下,各岛国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生产出更多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双方实现互利共赢。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世界经济严重衰退,产业链、供应链、循环链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逆势增长。一季度,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出口额为2.1万亿元,同比增长3.2%,比中国对外贸易增速高9.6个百分点,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达31.4%。其中,自沿线国家货物贸易进口9 654.4亿元,同比增长9.6%;出口1.1万亿元,同比下降1.8%。在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138个国家中,52个国家与中国货物贸易进出口为正增长,亚美尼亚、格林纳达、纳米比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塞浦路斯、文莱、塞尔维亚、卢旺达、伊拉克、厄瓜多尔、苏丹、萨尔瓦多等12个国家对华贸易增幅超过20%。

>>专栏3-12

2020年第一季度“一带一路”贸易逆势增长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进出口贸易额为2.1万亿元,同比增长3.2%,高出中国外贸增速9.6个百分点。

对东盟进出口同比增长6.1%。

进口主要为原油和机电产品,占中国自沿线国家进口总额分别达29.3%和28.2%。

出口主要为机电产品,占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总额的53.2%。

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方式进出口分别增长21.5%和14%。

>>专栏3-13

2020年1—2月中国部分省(市)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数据

山东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903.3亿元,同比增长11.3%,占全省外贸总额的32.5%。

天津市: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253亿元,同比增长6.2%,占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的25.5%。

河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169.4亿元,同比增长7.5%。

湖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144.5亿元,同比增长2.4%,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30.6%。

陕西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总额101.9亿元,同比增长32.99%。

吉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额56.5亿元,同比增长2.2%,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29.4%。

海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进出口额52.4亿元,同比增长15.6%。

(二)服务贸易成为“一带一路”合作新的增长点

中国分别与中东欧国家和金砖国家签署《中国—中东欧国家服务贸易合作倡议》《金砖国家服务贸易合作路线图》,与14个国家建立服务贸易双边合作机制。2018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1 217亿美元,同比增长24.5%,占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15.4%,同比提高了1个百分点。旅游服务贸易增长迅猛,中国游客每年赴沿线国家旅游超过2 500万人次,已成为这些国家的最大客源国,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增长和就业,促进民间交流和经贸合作。在对外承包工程和重大援助项目的带动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筑服务贸易合作成效突出。服务外包、中医药服务等高附加值的新兴领域合作也快速增长。与沿线国家签订的版权贸易协议从2016年的3 808项增加到2018年的7 100余项,增幅达86.4%。

(三)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蓬勃发展

截至2020年6月,中国共设立10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见表3-2),各综合试验区企业建设海外仓超过1 200个,服务范围覆盖全球。中国商品通过跨境电商销往俄罗斯、以色列、韩国、越南等100多个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和地区,线上商贸范围从欧亚拓展到非洲多国。2019年,中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达1 862.1亿元,同比增长38.3%,市场采购贸易额5 629.5亿元,同比增长19.7%,两者合计对我国外贸增长贡献率近14%。“丝路电商”合作蓬勃兴起,截至2019年底,中国已与22个国家(见表3-3)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合作伙伴遍及五大洲,通过搭建政企对话平台、开展联合研究、加强能力建设等多种合作方式,推动海内外企业对接和全球品牌培育迈出实质性步伐。

表3-2 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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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3 与中国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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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贸易便利化机制日益完善

中国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切实履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推动全球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动。中国发起《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合作倡议》,83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参与,与12个国家建立了贸易畅通工作组,快速解决双边经贸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经贸合作发展。2018年和2019年,中国首创并连续成功举办两届以进口为主题的国家级展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促进世界各国加强经贸交流合作,共同维护自由贸易和多边贸易体制,共建开放合作、开放创新、开放共享的世界经济。

>>专栏3-14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中国将从2018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是世界上第一个以进口为主题的大型国家级展会,旨在坚定支持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有利于促进世界各国加强经贸交流合作,促进全球贸易和世界经济增长,推动开放型世界经济发展。2018年和2019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连续成功举办两届,坚持展览、论坛、外交、人文“四合一”,已成为国际采购平台、投资促进平台、人文交流平台、开放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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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关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中国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持续推动口岸互联互通。2019年,中国对外签署的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共198份,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89份。初步建成“一带一路”海关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与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格鲁吉亚等国共建原产地电子联网,倡议实施“海关—铁路运营商推动中欧班列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合作计划”(“关铁通”)。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重点贸易国家为重点,加快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已与15个经济体的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AEO互认安排,互认国家和地区数量居全球首位,其中包括1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农副产品快速通关,与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越南、蒙古等邻国相继开通7条边境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通关时间缩短90%。推动人员通关便利化,在18个航空、陆路口岸设置89条“一带一路”人员便利通道。

(三)便利化税收环境逐步形成

中国深度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简称经合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专家委员会、税收征管论坛等主要国际组织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与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121个国家和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建立双边税收合作机制,与111个国家和地区签订税收协定,包括80个“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和地区。2019年,中国成功举办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与沿线国家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组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作为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建立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截至2020年共有36个理事会成员、28个观察员。

三、贸易网络更趋完善

(一)贸易合作平台不断完善

各类合作平台为商品和服务推广、投资及培养增长新动力提供了重要载体。一是贸易投资促进平台作用凸显。近年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家级展会平台质量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对深化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作用,已成为促进中国与相关国家贸易畅通的重要平台。二是境外经贸合作区成为产业合作的重要依托。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进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对促进东道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工业化进程和产业升级、深化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越南龙江工业园、中阿(联酋)产能合作园区、中埃苏伊士经贸合作区、中匈宝思德经贸合作区等建设成效显著。三是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平台作用提升。中国已建立17个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等跨境经济合作区,成为沿边地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及开展边境经济合作的重要平台。

(二)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不断提速

2013年8月至2020年6月,中国分多批次批准设立了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见表3-4),形成“1+3+7+1+6”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为不断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提供了新的制度供给、经验方法和实践模式。2018年4月,中国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开启新征程。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高地建设,探索实施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紧密结合自身地缘特色和文缘特点,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流合作,为推进“一带一路”贸易畅通、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积极贡献。

表3-4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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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贸区网络体系逐步形成

中国加强与沿线各国政策沟通协调,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格鲁吉亚、马尔代夫、智利、毛里求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或升级了自由贸易协定,与欧亚经济联盟签署经贸合作协定。截至2019年底,中国已与2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7个自由贸易协定(见表3-5),其中与“一带一路”沿线13个国家签署了5个自由贸易协定,正在推动12个自贸区(FTA)谈判。《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5个成员国已结束全部文本谈判及实质上所有市场准入谈判;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商谈稳步推进;中国—柬埔寨自贸谈判已完成;《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即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生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生效实施。

表3-5 中国已签订的部分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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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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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

四、贸易转型升级动力充足

中国紧紧抓住全球产业转移和全球贸易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国内区域布局、商品结构、经营主体和贸易方式“五个优化”取得积极成效,贸易大国地位更加巩固。一是国际市场布局明显优化。2019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9.3万亿元,增长10.8%,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至29.4%。对欧盟、东盟、拉美、非洲进出口分别增长8%、14.1%、8%和6.8%。二是国内区域布局更加合理。2019年,中西部地区出口占比18.3%。其中,加工贸易出口中西部占23.3%,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取得积极成效。三是商品结构不断升级。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达58.1%,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集成电路、汽车整车出口分别增长25.4%和8.6%。一般贸易贡献增强,出口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至57.8%,增强了产业链价值和贸易竞争力。四是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充沛。民营企业首次超过外商投资企业,成为中国第一大外贸主体。201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13.48万亿元,增长11.4%,占中国外贸总额的42.7%,比2018年提升3.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8.9万亿元,增长13%;进口4.58万亿元,增长8.4%。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2.57万亿元,占中国外贸总额的39.9%。国有企业进出口5.32万亿元,占16.9%。五是贸易方式结构进一步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提升。2019年,中国一般贸易进出口18.61万亿元,增长5.6%,占外贸总额的59%,比2018年提升1.2个百分点。其中,出口9.95万亿元,增长7.8%;进口8.66万亿元,增长3.1%。加工贸易进出口7.95万亿元,下降5.1%,占25.2%。

>>专栏3-15

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规模显著增加

根据《2019中国进口发展报告》,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各类产品的进口规模显著增加。

汽车进口:2001年,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汽车产品规模仅为1.3亿美元,占中国汽车产品进口总额的3.0%,2017年,进口汽车产品规模为53.3亿美元,占中国汽车产品进口总额的7.1%。

科技生活产品进口: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科技生活产品规模从2001年的2.8亿美元增加到2017年的140.9亿美元,占2017年中国科技生活产品进口总额的比例高达50.7%。

品质生活消费品进口: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品质生活消费品的规模从2001年的2.9亿美元增长到2017年的77.6亿美元,2017年是2001年的26.8倍,中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品质生活消费品占中国进口总额的比重增幅显著,由2001年的10.8%增长至2017年的25.8%,增加了15个百分点。

农产品进口:2018年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产品进口额达381.5亿美元,2018年是2001年的14倍,占2018年中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比重为25%左右。

中国的贸易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正在形成外贸竞争新优势。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不断强化,新业态新模式成为外贸增长新动能。外贸对产业升级引领促进作用更加突出,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创新,自主开拓多元化市场能力明显增强,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

中国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连续11年成为全球第二大进口市场,进口额占世界进口总额的10%以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进口贡献全球进口增量的六分之一,是全球经济复苏的助推器和稳定器。同时,对外贸易快速发展促进了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融合,中国已经是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与世界各国经贸联系和互利往来越来越密切,在全球经济治理和多双边经贸合作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资金融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中国与沿线各国共同努力,积极拓宽多样化融资渠道,不断创新投融资方式,持续完善金融合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初步建立起多元、包容、可持续的“一带一路”投融资体系,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稳定、透明、高质量的资金支持。

一、金融互联互通持续深化

(一)金融服务网络不断延伸

截至2019年底,已有11家中资银行在29个沿线国家设立80家一级机构,在113个沿线国家和地区开通银联卡业务,其中38个开通银联移动支付服务。2家中资证券公司在新加坡、老挝设立合资公司。截至2019年10月,来自23个沿线国家的近50家银行在中国设立7家法人银行、约20家外国银行分行和30多家代表处。人民币国际支付、投资、交易、储备功能稳步提高。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沿线国家和地区参与机构达205家,覆盖近60个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近千家银行,通过该系统清算的涉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人民币业务累计超过15万亿元。

(二)金融业务合作愈加紧密

截至2019年底,中国与21个沿线国家建立了双边本币互换安排,与7个沿线国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与有关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共同发起《“一带一路”国家关于加强会计准则合作的倡议》,共同建立“一带一路”会计准则合作机制。2018年4月,中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能力建设中心正式启动,已举办31期课程班或研讨会,为超过55个沿线国家近千名学员提供培训。

(三)金融监管合作不断加强

中国通过签署跨境监管合作文件、加强监管磋商、强化风险研判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等方式,为应对跨境风险夯实基础。截至2019年底,中国银保监会已与3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为中资银行保险机构海外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监管环境。积极通过监管磋商机制等加强与沿线国家监管当局沟通交流,支持中资银行在当地稳健发展,不断拓展深化银行业保险业跨境监管合作。通过监管约谈、监管通报等形式,强化监测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形势、金融市场走势和金融监管环境,加强境外业务风险识别和判断。督促银行业对境外企业业务加强合规性、真实性审核,加强统一授信管理,提足国别风险拨备。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指导意见》,完善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等领域风险防范机制。

二、多边金融合作支撑作用显现

七年来,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多边金融合作,包括搭建高质量多边融资政策协调框架、完善多边融资合作机制、发挥多边金融机构的关键作用。

(一)高质量多边融资政策协调框架初步建立

中国财政部与阿根廷、俄罗斯、印度尼西亚、英国、新加坡等29国财政部门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支持金融资源服务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实体经济发展,重点加大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投资、产能合作等领域的融资支持。2019年4月,中国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为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高债务可持续性提供自愿采用的债务管理分析工具,充分彰显了中国在债务可持续问题上积极和开放的态度,以及对“一带一路”低收入国家实际国情和发展需求的重视,有利于提高“一带一路”各参与方投融资决策科学性和债务管理水平。中国财政部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拉美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银行集团8家机构共同设立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MCDF),作为基础设施开发融资多边合作协调机制,协调多双边开发机构在包括“一带一路”建设在内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领域开展合作,支持高质量项目准备和能力建设,鼓励各方将遵循国际通行规则、适应发展中国家实际需要、遵循市场规律三者有机结合。

(二)多边融资合作机制逐步完善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集团所属)、泛美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设立的四家联合融资基金投资超过30亿美元,截至2019年底,已累计投资近200个项目,覆盖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年11月,中国—中东欧银联体成立,成员包括中国、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克罗地亚等14个国家的金融机构。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中国—阿拉伯国家银行联合体、中非金融合作银行联合体成立,建立了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之间、非洲国家之间的首个多边金融合作机制。2019年4月,中国与拉美之间首个多边金融合作机制——中拉开发性金融合作机制成立,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拉美对外贸易银行、阿根廷投资与外贸银行、厄瓜多尔国家开发银行、墨西哥国家外贸银行、秘鲁开发金融公司、巴拿马国民银行、哥伦比亚国家开发金融公司7家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拉美开发性金融机构共同参与。2019年11月,中日韩—东盟银行联合体(“10+3”银联体)成立,国家开发银行和泰国开泰银行为联合主席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韩国产业银行等11个其他成员行参与。

(三)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关键作用

开发性金融不仅是“一带一路”建设重要的资金来源,更是一种用市场化方法实现国家战略的金融合作和创新形态。多边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2015年底成立的亚投行是首个由中国倡议设立的多边金融机构。成立首年,亚投行就为巴基斯坦、塔吉克斯坦、孟加拉国、印度尼西亚、缅甸、阿曼、阿塞拜疆7个亚洲国家的9个项目提供了17.3亿美元贷款,撬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资金125亿美元。2017年亚投行会同世界银行等6家多边开发银行,与中国政府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下相关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旨在加快推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信息交换、项目对接、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与亚投行使命虽然有不同,但是其目标也是用基础设施建设撬动全球经济增长,深化区域经济融合。

三、金融机构合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银行合作不断深化

积极发挥银行在公司融资、贸易代理、信托等方面的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金融支持。2017年5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宣布提供3 8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一带一路”建设专项贷款,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坚持可持续、绿色环保、合作国民众获得感、廉洁等评估要求,重点支持基础设施、产能合作、金融合作项目。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国工商银行牵头成立“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吸引了51个国家和地区的94家金融机构参加,2020年3月,发布《支持中国等国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倡议》,呼吁“一带一路”金融机构为金融抗击疫情、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作出积极贡献,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金融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中资银行与沿线国家建立了广泛的代理行关系。德国商业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成为首家加入“一带一路”银行合作常态化机制的德国银行。

(二)保险合作进一步扩展

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上的独特作用,为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保驾护航。截至2019年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沿线国家累计实现保额超1万亿美元,支付赔款52.1亿美元。中国再保险集团与30多家保险机构建立了“一带一路”合作关系,为全球135个国家和地区提供服务,2017年8月,倡议并建立“金砖保险再保险支撑体系”,填补了金砖国家金融领域合作的一项空白。2017年11月,新加坡“一带一路”保险联合体成立,中国再保险集团新加坡分公司担任管理机构,截至2019年7月,累计为“一带一路”项目提供32亿元人民币风险保障。

(三)证券合作态势向好

证券公司积极为实体企业提供投资银行、投资管理、销售研究、风险管理等多维度的证券服务,为“一带一路”多元化综合融资贡献力量。截至2019年10月底,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名称或主要投资方向中包含“一带一路”且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45支,基金规模924.13亿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引进来走出去日益盛行。2020年,中国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推动修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相关制度,优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安排,更加便利各类境外机构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运作。截至2019年10月底,共有32家证券公司、24家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了57家经营机构,6家期货公司在境外设立了二级期货持牌经营机构。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分别获得新加坡“受认可的市场运营者(RMO)”牌照和香港证监会颁发的“自动化交易服务(ATS)”牌照,为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市场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

(一)人民币债券市场开放度提升

中国不断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截至2020年3月,熊猫债发行规模已达3 894.7亿元人民币,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和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熊猫债700亿元人民币,其中存量规模为2 739.7亿元。2020年以来多支疫情防控熊猫债成功发行,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面向全球投资者发行20亿人民币“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发行首笔30亿人民币绿色金融债。

>>专栏3-16

中国银行牵头承销首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熊猫债

2020年2月28日,中国银行作为牵头主承销商,为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安国际”)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疫情防控债),总金额10亿元,期限为270天,票面利率2.85%。这是交易商协会熊猫债项下首笔疫情防控主题债,也是恒安国际在新注册的熊猫债额度下的首笔发行。此次募集资金中将有1.3亿元用于补充防疫相关营运资金。

(二)证券交易所合作不断深化

证券期货交易所之间的股权、业务和技术合作稳步推进。2015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集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共同出资成立中欧国际交易所。201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共同参股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2017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管理局签署合作协议,将共同投资建设阿斯塔纳国际交易所。201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参股孟加拉国达卡证券交易所。沪深港通机制持续优化,中日ETF互通产品顺利落地。2018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公益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上海交易所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交易所合作。

(三)推动提升金融风险管理水平

中国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运营风险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中资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 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文件,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经营面临的关键问题、薄弱环节和突出风险,提出关于境外经营、机构布局、风险防范的一系列监管规范,持续加强风险监测。加强银行保险机构境外债权监测分析,完善统计制度,强化风险敞口的定期监测。完善国别风险监测报告制度,关注境外债权异常变化。加强监管协同,密切跟踪监测跨境资金流动情况。

五、国际投融资模式持续创新

“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潜力巨大,融资缺口亟待弥补。各国主权基金和投资基金发挥重要的作用。2014年11月,中国政府宣布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2017年5月,宣布向丝路基金增资1 000亿人民币。2018年7月,丝路基金与欧洲投资基金(EIF)共同成立中欧共同投资基金,投资规模5亿欧元。近年来,阿联酋阿布扎比投资局、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主权财富基金对沿线国家主要新兴经济体投资规模显著增加。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实践新型多双边基金合作模式,包括中美制造业合作基金、中日产业合作基金、中英基金、中法基金、中意基金、中东盟基金、中韩基金等。

>>专栏3-17

丝路基金

2014年11月8日,习近平主席在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会上宣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12月29日,丝路基金在北京正式注册成立。丝路基金由外汇储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出资,是中国利用自身资金实力支持“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也是金融创新的重大举措。2019年1月,增资1 000亿元人民币,人民币对外投资取得实质性进展。

丝路基金秉承“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理念,坚持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运作原则,发挥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的优势,通过以股权为主的多种投融资方式,重点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项目,致力于为“一带一路”框架内的经贸合作和双边多边互联互通提供投融资支持,与境内外企业、金融机构一道,促进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截至2019年底,丝路基金已签约39个项目,协议投资额约156.3亿美元,实际出资金额约101.8亿美元,并出资20亿美元设立中哈产能合作基金。

中国设立了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等7家股权投资机构,为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重要投资项目提供股权投资。2019年11月,丝路基金与澳门金融管理局、意大利存贷款集团和天然气管网运营公司、新加坡盛裕集团、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等共同成立联合投资平台。2020年4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宣布设立初始额度为50亿美元危机恢复基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未来18个月为亚投行成员申请合格的项目提供资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考虑使用“项目特别准备基金”为相关成员(特别是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低收入成员)提供特别支持。2017年,中国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同推动PPP模式更好运用于“一带一路”建设合作项目。

民心相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人文基础。享受和平、安宁、富足,过上更加美好生活,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梦想。七年来,各国开展了形式多样、领域广泛的公共外交、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绿色发展和对外援助等交流合作,增进了相互理解和认同,为共建“一带一路”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一、科技合作持续深化

(一)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中国与沿线国家签署46个科技合作协定,发布《“创新之路”合作倡议》,先后启动中国—东盟、中国—南亚等科技伙伴计划,与东盟、南亚、阿拉伯国家、中亚、中东欧共建了5个区域技术转移平台,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设立“一带一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联合百余家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发起成立“一带一路”产业联盟,推进科技成果在沿线国家的应用示范和转移转化。实施东盟、南亚、非洲青年科学家创新中国行活动,通过沿线国家青年科学家来华从事短期科研工作以及培训沿线国家科技和管理人员等方式,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科技人文交流机制。

(二)合作平台日益健全

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结合各国创新及产业发展的实际,鼓励发挥多元化合作主体的作用,积极创新合作模式,重点推进南非、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等国的科技园区合作。通过举办科技园区和孵化器管理建设培训班等形式,积极分享我国科技园区发展经验和模式。召开“一带一路”科技园合作座谈会,发布《“一带一路”科技园区合作实施方案》。

(三)合作形式持续创新

鼓励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学研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依托清华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和南京农业大学立项建设中国—印尼高温气冷堆、中国—蒙古生物高分子应用和中国—肯尼亚作物分子生物学“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深入开展科研合作、学术交流和人才联合培养等工作。北京科技大学牵头成立“北京科技大学中国‘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成立“‘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发起成立“丝绸之路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等,与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8个国家启动建立科技园区合作关系。在非洲、南美和中亚、南亚、东南亚等地区创建了9个海外科教中心,成为相关方开展国际合作的平台,吸引了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帮助所在国解决了很多民生问题,也提高了当地的科技创新能力。

二、教育培训合作成果丰富

(一)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国际教育合作

教育部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编制并发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以国家部委与省(区、市)协同推进为抓手,鼓励高校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开展境外办学,教育部与18个省(区、市)签署《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与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60所高等院校(含15所职业院校)在23个沿线国家举办85个办学机构和项目,16所高校与沿线国家高校建立17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

>>案例3-7

孔子学院迈向全球

孔子学院作为沟通中国与世界的心灵之桥,在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心相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底,“一带一路”沿线54个国家设立了153所孔子学院和149个中小学孔子课堂,约占全球孔子学院总数的四分之一。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发展和当地需求,开设了“汉语+”相关职业培训课程,并承担起提供咨询、法律、翻译等方面服务的工作。泰国孔敬大学孔子学院创办了高铁汉语培训项目,乌克兰孔子学院为乌航培训本土员工,白俄罗斯孔子学院为入驻中白工业园区的中资企业输送当地汉语人才,匈牙利孔子学院与两国旅游局合作举办“中国游客千人行”活动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孔子学院通过建立从幼儿园到大中小学、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零起点”到高端翻译、学术研究以及商务汉语、旅游汉语等系列汉语教学体系,培养培训各类学员204万人,组织各类汉语水平考试1 500万人次,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大批精通汉语、了解中国的人才。

(二)职业教育、学历教育齐头并进

教育部、审计署、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等10部委及大型国企在“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框架下联合开展人才培养专项行动,2019—2020学年向185所高校下达3 085个来华奖学金名额,为沿线各国专项培养行业领军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高等科研机构通过一系列支持措施推进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才培养,如中国科学院整合“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奖学金,设立“一带一路”硕士生奖学金,2019年招收博士留学生200人,硕士留学生150人,举办培训班19个,培训人员达400人。

(三)援外培训不断拓展

开展援外培训是中国政府实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南南合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中国始终坚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援外理念,通过开展援外培训助力发展中国家走上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赢得受援国家的广泛赞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举办各类培训班5 000多期,累计为受援国培养近40万名各类人才,涵盖了工业、农业、医疗卫生、教育、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近年来,中国加大资源投入,丰富课程设置,累计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了近20万名各类人才。依托上海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西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举办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教育官员专题培训班,在巴基斯坦、柬埔寨、泰国、蒙古等地启动鲁班工坊(见图3-24),向合作国输出中国优质职业教育和优质产品技术;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援外培训基地”为平台,为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坦桑尼亚、赞比亚、肯尼亚等多个发展中国家持续培训产业界、教育界官员和院校骨干教师人才,先后为113个国家培训2 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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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4 2019年2月,鲁班工坊助力泰国培养铁路人才

三、文化交流合作形式多样

(一)交流合作网络基本成型

中国与157个国家签署了文化合作协定,执行文化交流计划近800个;90个国家和地区的475家机构加入丝绸之路国际剧院、博物馆、艺术节、图书馆和美术馆联盟,境外成员单位达320家;在全球设立了40个中国文化中心;丝绸之路沿线民间组织合作网络成员已达310家,覆盖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间文化交流与合作网络基本形成。

(二)文化品牌亮点纷呈

成功打造“欢乐春节”“丝路之旅”“青年汉学研修计划”“中华文化讲堂”“千年运河”“天路之旅”“阿拉伯艺术节”等近30个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品牌,其中仅“欢乐春节”2019年就在全球133个国家和地区的396座城市举办近1 500场活动,参与海外合作方达784家(见图3-25);举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等以共建“一带一路”为主题的综合性文化节会,各类文化交流品牌影响力凸显,深受相关国家广大参与者好评(见图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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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5 2016年2月,卢森堡“文化中国·四海同春”迎春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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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6 2019年11月,洛杉矶举办成都文化旅游创新活动

(三)文化遗产领域合作更加深入

与柬埔寨、缅甸等11个国家签署了12份文物安全及文化遗产领域双边协定和谅解备忘录;“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柬埔寨吴哥古迹、缅甸蒲甘佛塔、尼泊尔震后文物古迹保护修复等重大文化援助工程社会效益显著(见图3-27);举办“华夏瑰宝展”“海上丝绸之路主题文物展”等文化遗产展览,有效拉近了“一带一路”沿线民众心与心的距离,为增进彼此理解认同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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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7 2018年7月9日,中国—柬埔寨政府吴哥古迹保护工作队在柬埔寨吴哥考古公园进行茶胶寺保护修复的结项收尾工作

(四)文化产业合作日益活跃

以“一带一路”建设文化交流机制为依托,开展“一带一路”建设文化贸易与投资重点项目征集活动,培育了一批重点项目。发布《动漫游戏产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行动计划》,举办“2019中国文旅产品国际营销年会”论坛、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中国—中东欧文化创意产业论坛,实施“中国展区”计划,支持国内文化企业抱团出海,进一步推进与沿线国家文化交流合作和文化贸易发展。

四、卫生健康合作不断深化

中国与有关国家和组织签署56个推动卫生健康合作的协议。2017年8月,“一带一路”暨健康丝绸之路高级别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发布了《北京公报》,成立“一带一路”卫生政策研究网络,成立“一带一路”医院联盟,在前沿医学科技、重大疾病防治、疫苗研发、临床研究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和技术攻关。中国与澜沧江—湄公河国家开展艾滋病、疟疾、登革热、流感、结核病等防控合作,与中亚国家开展棘球蚴病、鼠疫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合作,与西亚国家开展脊髓灰质炎等防控合作。派遣短期医疗队赴斐济、汤加、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瓦努阿图等太平洋岛国开展“送医上岛”活动。在35个沿线国家建立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43个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在肯尼亚开展健康医疗诊断集成项目,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建设中乌(兹别克斯坦)医药科技城项目。

习近平主席亲自推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主席同近50位外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通话或见面,介绍中国抗疫努力和成效,阐明中国始终本着公开、透明、负责任的态度,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分享防控和救治经验,阐明中国对其他国家遭受的疫情和困难感同身受,积极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呼吁各方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加强双多边合作,支持国际组织发挥作用,携手应对疫情挑战。

中国在自身疫情防控仍然面临巨大压力的情况下,迅速展开行动,力所能及地为国际社会提供援助。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供两批共5 000万美元现汇援助,积极协助世界卫生组织在华采购个人防护用品和建立物资储备库;积极开展对外医疗援助,截至2020年7月上旬,中国共向29个国家派出31支医疗专家组,已经或正在向150多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援助(见图3-28);指导长期派驻在56个国家的援外医疗队协助驻在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国与50多个国家开展了远程医疗合作,在线问诊、远程会议为各国医护人员和专家实时交流临床救治经验、分享科研攻关进展提供了新平台,以数字化手段为支撑的“数字抗疫”成为全球抗疫的重要支撑(见图3-29)。中国同有关国家在溯源、药物、疫苗、检测等方面开展科研交流与合作,共享科研数据信息,共同研究防控和救治策略。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中华医学会联合搭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研成果学术交流平台”,供全球科研人员发布成果、参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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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8 2020年3月,中方医疗专家组和援助的防疫物资抵达伊拉克巴格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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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9 2020年7月,钟南山院士等中国专家连线卡塔尔专家交流防疫经验

五、旅游合作逐步扩大

(一)交流活动持续丰富

创办丝绸之路旅游市场推广联盟、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等;与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的89名会员共同成立世界旅游联盟;举办首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107个国家旅游部门提议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等举措,加强互联互通,提升旅游便利化,推进区域旅游合作(见图3-30);举办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第22届全体大会,邀请全球137个国家和地区以及41个国际组织的1 000余位代表围绕“一带一路”旅游合作进行交流,并发布《“一带一路”旅游合作成都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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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0 2016年5月,首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在北京召开

(二)合作成效逐步显现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赴中国的游客由2013年的903万人次增长到2017年的1 064万人次,中国出境沿线国家的游客由2013年的1 549万人次增长到2017年的2 741万人次(见图3-31)。中国入境旅游收入1 234亿美元,其中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造的份额占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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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1 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旅游往来人数

(三)合作机制更加健全

2013年至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108份双边文化和旅游合作文件,建立中国—东盟、中国—中东欧、中俄蒙等一系列双多边旅游合作机制,举办首次中国—东盟旅游部门会议、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旅游合作高级别会议、首届中俄蒙旅游部长会议、首届中国—南亚旅游部长会议等活动,为深化“一带一路”建设旅游合作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先后成立了中国驻曼谷、布达佩斯、阿斯塔纳旅游办事处,指导完成巴黎、悉尼中国旅游体验中心建设;与57个沿线国家缔结了涵盖不同护照种类的互免签证协定,与15个国家达成19份简化签证手续的协定或安排。

六、绿色发展合作稳步升级

(一)绿色发展合作机制逐步完善

中国始终坚持《巴黎协定》,积极倡导并推动将绿色生态理念贯穿于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了关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与30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协议,建设绿色丝绸之路已成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路径。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截至2020年,已有133家中外机构合作伙伴,涉及36个国家,发布《“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案例研究报告》。发布绿色照明、绿色高效制冷、绿色走出去三项行动倡议。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等文件,推动落实共建“一带一路”的绿色责任和绿色标准。

(二)绿色发展合作项目有序推进

中国在2016年担任二十国集团主席国期间,首次把绿色金融议题引入二十国集团议程,成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发布《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积极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已经培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 000多人次。编写“一带一路”生态环境标准培训教材。举办澜沧江—湄公河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活动、中国—东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研讨等培训活动,共有500多名共建国家的环境官员、专家学者参加活动。继续实施“绿色澜湄计划”旗舰项目,举办可持续生态系统管理与区域合作等活动以及“2019澜湄之夜”环境合作主题交流活动。推动中国—柬埔寨环境合作中心建设,推进中非环境合作中心建设,开展“一带一路”绿色供应链相关活动。建成“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继续完善“一张图”综合数据服务系统。中蒙俄经济走廊生态环保、上海合作组织环保信息共享、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绿色供应链、环保技术国际智汇等5个子平台进展顺利。

(三)绿色发展合作成果丰硕

2019年4月25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主办第二届高峰论坛绿色之路分论坛。共建联盟,大数据平台,继续实施绿色丝路使者计划,成立“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等5项成果纳入第二届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并已制定落实方案,为促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后续工作推进提供保障。

(四)积极引导绿色融资

中国作为世界绿色金融的推动者和践行者,始终致力于与共建国家共同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不断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与世界携手发掘绿色金融的巨大潜力。中国绿色信贷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稳步提高,是全球三个建立“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国家之一,也是第一个由政府支持机构发布本国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的国家。2016年9月,中国作为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主席国把绿色金融首次列入二十国集团议题,倡议成立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该小组提交的《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是全球绿色金融领域的引领性文件。2018年,中英机构携手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来自10多个国家的35家大型金融机构签署,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投资项目兼具环境友好、气候适应和社会包容等属性,支持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及《巴黎协定》的落实。

七、对外援助合作持续推进

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以来,中国向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20亿人民币紧急粮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2019年,与32个沿线国家签署了经济技术合作协定,提供无偿援助148.4亿元。在沿线国家实施了100个“幸福家园”、100个“爱心助困”、100个“康复助医”等项目。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的56个国家派出援外医疗队。在冈比亚、纳米比亚、牙买加等国开展“光明行”,累计为相关国家5 200余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见图3-32)。在加纳、坦桑尼亚、柬埔寨等国开展“爱心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义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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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2 2017年5月,“一带一路·侨爱心光明行”活动在缅甸启动,中国医疗队医生为患者做检查

中国在中非、东亚开展减贫惠民合作计划、减贫合作示范项目,在柬埔寨、尼泊尔开展社会组织合作项目,助力改善当地民众生活。积极实施湄公河应急补水项目,帮助沿河国家应对干旱灾害,向泰国、缅甸等国提供防洪技术援助,向老挝等国提供地震监测仪器设备,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开展援外文物合作保护和涉外联合考古合作,截至2020年,已与6个国家开展了8个援外文物合作项目,与12个国家开展了15个联合考古项目。

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开展多元化投资,鼓励进行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形成普惠发展、共享发展的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价值链,为沿线国家加快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一、与沿线国家双向投资高质量增长

中国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投资合作,投资领域日趋多元,模式不断创新,成果丰富多样。

(一)对沿线国家投资稳中有进

中国已成为许多沿线国家主要投资来源地,投资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涵盖加工制造、农林开发、能源资源、物流运输、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2013—2019年,中国累计在沿线国家直接投资1 140亿美元。2019年,中国对沿线国家新增投资150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 549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约980亿美元。对沿线国家投资质量不断提高,投资行业日趋多元化。截至2019年底,中国境内投资者在沿线国家设立境外企业超过1万家,覆盖国民经济18个行业大类。2018年,中国对沿线国家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电力生产供应、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4个行业的直接投资流量实现较快增长,流向制造业的投资占比超过30%,为58.8亿美元,同比增长42.6%;流向批发和零售业占比超过20%,为37.1亿美元,同比增长37.7%;流向电力生产和供应业占比近10%,为16.8亿美元,同比增长87.5%;流向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为6.0亿美元,同比增长45.1%(见图3-33)。从国别构成看,中国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主要集中在周边国家和地区(见图3-34、图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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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3 2018年中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流量行业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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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4 2018年中国对沿线国家投资流量前10位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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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5 2018年底中国对沿线国家投资存量前10位的国家

(二)沿线国家对华投资快速增长

中国不断放宽外资准入条件,对沿线国家企业的吸引力不断增强。2019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新设企业5 570家,同比增长25.2%,实际投资金额81.2亿美元,同比增长33.6%。截至2019年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累计在华投资1 333.3亿美元(不含银行、证券、保险领域数据)。

(三)投资便利化举措持续推进

中国不断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备案、核准等管理程序,提高便利度。中国积极创造更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环境,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为外商投资权益提供更全面、更有利的法治保障。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简化外商投资管理程序。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谈判,保护投资者权益。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已与134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并建立了经贸联委会机制和投资合作促进机制,为双方企业开展相互投资和合作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二、国际产能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稳步推进

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际产能合作机制框架不断完善,一批务实项目落地实施。双边层面,中国已与40多个国家签署产能合作文件,建立产能合作机制,开展项目对接。合作领域从传统行业向高端产业发展,高铁、核电、电子信息等高端制造业逐步走出国门,加速带动装备、技术、服务、标准和品牌走出去,助力沿线国家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中哈(萨克斯坦)产能合作是国际产能合作的示范和样板。中国企业在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矿产、冶金、交通、风力发电、跨境物流、旅游业等领域不断扩大投资规模,截至2020年,已形成55个重点项目,总投资额达273亿美元,其中15个项目正式投产,11个项目正在建设,为哈萨克斯坦创造了大量就业和税收,为当地政府和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多边层面,中国积极参与和引领区域、次区域合作,同东盟、非盟、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等区域组织进行合作对接,开展机制化产能合作,推动发表《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等重要文件,与有关国家共同谋划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推动形成开放包容、多方共赢的合作格局。

第三方市场合作是引导推动发达国家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方式。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已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葡萄牙等14个国家建立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中欧第三方市场合作整体效果较好,中方企业通过总分包、联合竞标等方式与欧洲企业开展工程合作、设备采购和共同投资。合作主体更加多元,既有金融企业,也有非金融企业;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既有中国企业、发达国家跨国企业,也有项目所在国本土企业和国际金融机构。合作平台加快构建,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指导委员会、中国新加坡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组等机制相继设立运行,西门子股份公司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签署《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意大利、中国—奥地利等一系列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成功举办,成为中外企业交换信息、洽谈合作、达成协议的重要平台。此外,还通过设立第三方市场合作基金为企业务实合作提供服务。例如,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与国外金融机构合作设立了第三方共同投资基金。一批早期成果陆续显现:中国中铁与意大利公司实施黎巴嫩大贝鲁特供水隧道项目,让黎巴嫩首都居民全部用上清洁廉价自来水,从此告别桶装水;中国铁建与韩国公司合作执行秘鲁地铁项目,便捷当地民众出行;中国能建与马来西亚、爱沙尼亚企业合作开发约旦油页岩电厂项目,大幅减少碳排放,并创造数千个工作岗位;中国电建与西班牙企业合作建设厄瓜多尔医院项目,有效缓解当地医疗资源紧缺状况;上海电气与沙特、美国企业合作建设迪拜太阳能发电项目,为当地27万户居民提供清洁电力。

>>案例3-8

迪拜太阳能发电项目

该项目是迄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单体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采用全球领先的“塔式+槽式”集中式光热发电技术并配合光伏发电。项目由阿联酋、中国和沙特阿拉伯三国企业联合投资,由上海电气与美国、西班牙公司组成联合体承建。项目建成后,每年能够为迪拜超过27万家住户提供清洁电力,实现减排二氧化碳160万吨、二氧化硫11万吨、可吸入颗粒物2 900万吨及氮氧化物5万吨。项目建设运营直接创造就业岗位约4 000个,间接创造就业岗位超过1万个,为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不断深化

对外工程承包是中国企业走出去实施重大项目工程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随着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沿线国家不断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发展也进入了新的高峰期,沿线市场是中国企业新签业务高增长市场。2013—2019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市场对外工程承包累计完成营业额5 478.2亿美元(见表3-6)。

2019年,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工程承包项目合同6 944份,新签合同额1 548.9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工程承包新签合同额的59.5%,同比增长23.1%;完成营业额979.8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6.7%,同比增长9.7%,均高于行业总体增速(见图3-36)。

表3-6 2013—2019年沿线市场对外工程承包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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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6 2013—2019年沿线国家市场工程承包业务走势

从业务领域来看,2019年电力工程建设和交通运输建设为主要合作领域,其中电力工程建设业务规模244.8亿美元,占总业务的25%,交通运输建设业务规模233.3亿美元,占比23.8%。房屋建筑和石油化工项目分别占比17.7%和12.5%。工业建设、制造加工设施业务完成营业额合计73.4亿美元,占比7.4%。

这些年,中国凭借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较低的用工成本,大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劳务输出规模总体不断增长,范围日益扩大。随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入推进,中国对外劳务合作进入新阶段,对外劳务合作的方式日益丰富,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见表3-7)。

截至2019年12月,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累计派出各类人员1 000.2万人(见图3-37)。2019年,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48.7万人,较上年同期减少0.5万人;其中承包工程项下派出21.1万人,劳务合作项下派出27.6万人(见图3-38)。2020年1—6月,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3.3万人,较上年同期减少10.2万人;其中承包工程项下派出7.3万人,劳务合作项下派出6万人。6月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65.9万人。

从国别地区市场分布看,亚洲和非洲是劳务人员主要集中地区,2019年两大洲合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42.7万人,占比87.7%。其中,亚洲35.3万人,占比72.5%;非洲7.4万人,占比15.2%。欧洲、大洋洲、北美洲和拉丁美洲6万人,占比12.3%。2019年,中国派往沿线国家各类劳务人员合计19.3万人,占全部派出劳务人员的39.6%(见图3-39)。

表3-7 中国对外劳务的主要方式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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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7 2012—2019年中国在外劳务人员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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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8 2019年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派出人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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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9 2019年中国在外劳务人员地区分布结构

(三)金融监管合作不断加强

中国通过签署跨境监管合作文件、加强监管磋商、强化风险研判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等方式,为应对跨境风险夯实基础。截至2019年底,中国银保监会已与38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协议,为中资银行保险机构海外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监管环境。积极通过监管磋商机制等加强与沿线国家监管当局沟通交流,支持中资银行在当地稳健发展,不断拓展深化银行业保险业跨境监管合作。通过监管约谈、监管通报等形式,强化监测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形势、金融市场走势和金融监管环境,加强境外业务风险识别和判断。督促银行业对境外企业业务加强合规性、真实性审核,加强统一授信管理,提足国别风险拨备。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指导意见》,完善金融服务企业走出去等领域风险防范机制。

二、多边金融合作支撑作用显现

七年来,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多边金融合作,包括搭建高质量多边融资政策协调框架、完善多边融资合作机制、发挥多边金融机构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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