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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74.“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

怎样建设政府?建设什么样的政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为政府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

建设服务政府,要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各级政府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不论政府职能怎么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不能变。”各级政府的根本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要明确服务目标,想人民所想,思人民所思,急人民所急,解人民所困,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改进服务人民的方式,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

建设责任政府,要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各级政府一定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政府职责,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造福人民群众的责任担在肩上。要科学设定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职责,划定明确清晰的权力边界,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要建立科学的责任机制,权责对等、权责一致,一分责任、勇于担当,把责任贯穿于政府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建设法治政府,要强化政府的法治意识。要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把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依法行政,确保政府的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要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创新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发挥社会舆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持续有效的立体化监督机制。政府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让政府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建设廉洁政府,要强化政府的廉洁意识。政府清廉,是人民的期望。政府始终保持廉洁,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支持。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始终保持一种敬畏,牢记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要加强公务人员的廉洁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按程序决策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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