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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断发扬光大

第五章 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坚持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是工会组织引领教育广大职工的重要抓手,是工会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

1.高度重视劳模、关心关爱劳模。

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和其他典型的先进事迹。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要崇尚劳动、见贤思齐,加大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劳动模范和其他典型的先进事迹,号召全社会向他们学习、向他们致敬。要加强社会舆论引导,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工人日报》、中国工人出版社、中工网和各级工会报刊、网站等工会媒体作用,创新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坚持举办“劳模大讲堂”活动,讲好劳模故事、讲好劳动故事、讲好工匠故事,影响和带动更多职工崇尚劳动、爱岗敬业,营造尊重劳模、崇尚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社会风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身体力行向全社会传播劳动精神和劳动观念,用工人阶级的优秀品格、模范行动引导和鼓舞全体人民,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创新劳模培养选树和管理服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尊重劳模、关爱劳模,贯彻好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完善劳模政策,提升劳模地位,落实劳模待遇,推动更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竞相涌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选树褒扬劳动模范,在他亲自关心、逐步确立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体系中,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是历史最为悠久的一个,也是最具影响力的国家级表彰奖励项目之一。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劳模工作,关心关爱劳模,先后出台实施了关于提高劳模退休金、安排劳模体检和疗休养、给予劳模一次性奖励、解决劳模社会保障和生活困难、做好劳模困难帮扶、不得安排劳模下岗等政策措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新形势下,需要进一步为他们更好施展才华、展现精神品格提供全方位支持,使他们的劳动技能、创新方法、管理经验能广泛传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热情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帮助劳模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为他们的健康和幸福、为他们更好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营造关心关爱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模本科班学员回信精神为重要契机,坚持政治素质过硬、劳动情怀深厚、专业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培养目标,进一步加大劳模教育培养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教育培养质量。工会是“劳模之家”,各级工会要切实承担责任,进一步关心关爱劳模,落实劳模待遇,提升劳模地位,维护劳模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把所有工会组织都建成劳模和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使所有工会干部都成为劳模和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搭建劳模发挥作用平台。要协同各个方面为劳动模范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舞台,为劳模传承技能、传承精神创造条件。要以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和技术技能素质为核心,以发现和解决工作现场的急、难、险、重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创新工作室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形成以全国示范性创新工作室为引领、以省市级创新工作室为中坚,基层创新工作室蓬勃发展的工作体系,使创新工作室的运作更加规范,创新创效成绩更加突出,品牌影响力更加显著,真正成为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作用,传承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新平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的“攻关站”,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孵化器”,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练兵场”。

2.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

尊重劳动首先要尊重在一切劳动形式下从事劳动的主体——劳动者。毛泽东提出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相结合的思想,推广“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鞍钢宪法”,即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要求各级干部都要以普通劳动者的身份积极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积极深入工人农民群众中,向人民群众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最终要靠全体人民辛勤劳动,天上不会掉馅饼。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必须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看不起普通劳动者,都不能贪图不劳而获的生活。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一切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值得尊重和鼓励;一切创造,无论是个人创造还是集体创造,也都值得尊重和鼓励。在法律的天平上,劳动者的身份是平等的,不存在身份上的差别,社会分工有不同,但每一位劳动者都值得尊重。只有确立这样的劳动判断标准,才能实现公平对待不同形式的劳动,才能实现对待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普通劳动者和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的一视同仁。要为每一位劳动者营造平等、有尊严感的外部环境,让“尊重劳动者”成为社会习惯,让维护劳动者的尊严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2020年5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在共建中共享是为了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保护生产力,促进在共享中共建,是为了通过保护生产力更好地发展生产力。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改善民生,让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干得好的就有更多收入。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劳动教育是真正关系我们民族发展的一个长远大计。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劳动教育在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强调要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和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劳动观,培养一代又一代热爱劳动、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强调要把劳动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当前,要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教育,树立“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劳动荣辱观,让他们从小热爱劳动、热爱创造,通过劳动和创造播种希望、收获果实,也通过劳动和创造磨炼意志、提高自己,不要形成贪吃懒做、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投机取巧、坐享其成等错误观念。要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的价值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热爱劳动的思想、牢固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使通过劳动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真正成为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共同心声和普遍追求,为祖国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勤于劳动、善于劳动的高素质劳动者。在全面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中,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不断彰显工会组织的宣传引导优势、资源阵地优势、理论研究优势、体系机构优势,围绕推动强化劳动育人功能,搭建体现工会特色的劳动实践平台,推动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要将劳动教育融入工会院校教育培训全过程,组建全国工会劳模宣讲团,深化劳模和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加大劳模和工匠人才等先进群体的宣传力度,探索加强新时代职工文化建设的办法举措,发挥全总文工团等职工文艺团体作用,加强劳动主题作品创作,积极开展公益演出进校园活动。鼓励、引导和支持作家、艺术家创作更多反映当代劳动者精神风貌的优秀作品。要引导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劳动的价值和意义,认同劳动、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者,学会劳动、善于劳动、养成劳动习惯,掌握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知识和劳动能力,通过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开创今后的美好生活。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推动全社会热爱劳动、投身劳动、爱岗敬业,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马克思说过,体力劳动是防止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的消毒剂。[1]对共产党员来说,劳动是共产党人保持政治本色的重要途径,是共产党人保持政治肌体健康的重要手段,也是共产党人发扬优良作风、自觉抵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苦干实干、奋勇争先,努力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实绩。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弘扬劳动精神,增强同劳动人民的感情,带头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踏实劳动,真正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3.弘扬工匠精神、打造大国工匠。

工匠精神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多层的要求,其培育和塑造也需多管齐下、综合把握,分类施策、定向发力,不能单一片面,有所偏废。要根据职业技能、职业素养、职业理念不同层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塑造。要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以昂扬奋斗的实干、精益求精的匠心、执着专注的坚守、持之以恒的传承,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精品和佳绩、展现价值和作为、收获幸福和快乐。

强化职业培训,夯实产生工匠精神的人力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为劳动者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投入不足,职业培训体系不完善,培训资源没有有效整合,培训有效性不强、与市场需求脱节,一些企业存在片面追求眼前效益的短期行为,忽视长远发展,参与职业培训积极性不高,影响了职工技术技能的提升,制约着工匠精神的产生。要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集中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源,实施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计划,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行“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经验做法,使新进入企业的职工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广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采取“一带一”“一带多”“多带多”等多种形式促进师带徒活动创新发展,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展示工匠的绝招绝技绝活,使之薪火相传。进一步深化金蓝领工程,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形成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以国内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练兵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激发职工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提高技能、岗位成才,在创业创新的时代洪流中发挥领军作用。

健全政策措施,形成培育工匠精神的保障机制。当前,影响工匠精神产生的体制机制因素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技能人才的评价使用和待遇政策不完善、保障机制不健全;学历仍是评价人才的主要指标,职业技能的重要性尚未得到应有的体现,“重装备、轻技工,重学历、轻能力,重理论、轻操作”的观念依然较深;技能人才在就业机会、收入水平、晋级提升等方面政策支持不够,职业发展通道不畅,上升空间有限。要完善和落实技术工人培养、使用、评价、考核机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加快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使职业资格证书成为衡量职工技能水平的重要依据,将以学历为主体的单一评价模式改变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的综合评价标准体系。探索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互通互认。推动企业将技能人才作为人力资本和战略资源,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发展目标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之中,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推动技术技能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使技能人才劳动付出与其劳动成果等挂钩,保障他们获得相应的物质回报,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推动有条件的地区、产业、企业布点建设工匠学院,推广全国产业工会工匠学院先进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实体工匠学院建设。不断丰富“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等各类线上平台培训内容,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

强化价值激励,营造尊崇工匠精神的社会文化。当前社会上存在着急功近利、急于成名、一夜暴富的浮躁情绪和暴发户心态,影响了工匠精神的产生、培育和弘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工匠精神是一种深层次的文化形态,需要在长期的价值激励中逐渐形成,慢工出细活。要强化思想引领,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养成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习惯,实现学以养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积极发展先进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举办好“大国工匠年度人物”“最美职工”“中国梦·大国工匠篇”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评选表彰杰出技能人才,树立工匠精神先进示范,弘扬劳动价值,使技能人才享有应有的社会认同和尊重,给予相应的社会地位,使工匠精神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风向标。鼓励技能人才把职业作为事业,认识到没有信念支撑的技术能手只是单纯的“匠人”,要把谋生与实现自身价值融为一体,耐得住寂寞,不计较一时的得失短长,摆脱功利束缚,将追求技能的完善、产品品质提升作为自己的职业理想,无怨无悔、融入血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加强学校教育,把养成工匠精神作为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工匠精神的教育,教育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劳动观,养成热爱劳动、崇尚劳动的品质,培养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追求,形成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作风,通过劳动和创造磨炼意志、提高自己、赢得未来。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从大国工匠的推荐、评审、认定、激励等各个环节宣传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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