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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

第十一章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第二节 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

一、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

习近平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确定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

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以法而治”,偏在雍州的秦国践而行之,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了秦始皇统一六国。汉高祖刘邦同关中百姓“约法三章”,为其一统天下发挥了重要作用。汉武帝时形成的汉律60篇,两汉沿用近400年。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从世界历史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3000多年前,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即位后,统一全国法令,制定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汉谟拉比法典》,并将法典条文刻于石柱,由此推动古巴比伦王国进入上古两河流域的全盛时代。古罗马帝国创造的发达的法律制度,不仅有力促进了罗马帝国的强盛,而且对后世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说,罗马帝国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靠武力,第二次靠宗教,第三次靠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灭亡而消亡,宗教随民众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近代以后,我国仁人志士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自戊戌变法和清末修律起,中国人一直在呼吁法制,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治条件下,仅仅靠法制是不能改变旧中国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悲惨命运的。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不长时间内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一批法律法规,确立了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立法体制、司法体制,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同时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坚定不移的方针确定下来。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都就落实依法治国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指导我们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纳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目标、总任务之中,为法治国家确定了更高标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出了新的目标定位和基本遵循。

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任务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的提出,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目标来部署、来展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任务包括: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确保宪法全面实施,不断提高宪法实施水平。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全民守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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