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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不折不扣贯彻以我国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第八章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第二节 不折不扣贯彻以我国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和鲜明特征。“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我们就是在不折不扣贯彻着以宪法为核心的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我们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7]“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对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8]

一、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

习近平指出:“全党全国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水平。”[19]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意味着必须依据宪法确立的职权和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指出,“我们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20]。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将恪守宪法作为根本行动准则,为全社会树立维护宪法权威的榜样。

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意味着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二、坚持把宪法制度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强大效能

习近平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就是要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21]我们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长期执政能力,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把宪法制度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强大效能。

一是,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也是治国理政的根本制度优势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一整套制度体系,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我们要用宪法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依据宪法制度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我国国情出发,继续加强制度创新,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我们要在坚持好、完善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有效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聚焦法律制度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各项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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