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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的“枫桥经验”

与时俱进的“枫桥经验”

故事原委

2013年10月,为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故事延展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由此,“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典型。“枫桥经验”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面旗帜,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内涵不断丰富,重点不断调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展,随着理念的进步而创新。

毛泽东推广“枫桥经验”

毛泽东最早对“枫桥经验”感兴趣,始于1963年11月汪东兴的汇报,汪东兴汇报了公安部准备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发言用的稿子的内容,其中讲到的“诸暨县的经验”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关注。这篇发言稿在最后讲到“改造一切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和其他反动分子”的问题时,强调了贯彻中央有关“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并介绍了“浙江诸暨县枫桥区的七个公社”共同“创造”的“好经验”。原文是:“诸暨县的经验以及其他一些地方的经验,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发动群众,通过说理斗争,制服敌人。只要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可以实现运动中‘一个不杀,大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捉’的方针,就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反动阶级残余势力的专政,把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改造成新人。”

就是这个典型例子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兴趣。第二天,他便作了重要批示:“此件看过,很好。讲过后,请你们考虑,是否可以发到县一级党委及县公安局,中央在文件前面写几句介绍的话,作为教育干部的材料。其中应提到诸暨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毛泽东批示的“诸暨的好例子”就是指“诸暨县枫桥区的七个公社”创造的经验。

写完批示,毛泽东又把汪东兴找来谈话,讲了这样一层意思:“对诸暨的经验,你们要总结一下,搞个千把字的材料,回答两个问题:(一)群众为什么懂得要这样做;(二)证明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

毛泽东对“枫桥经验”的热切关注和着力推广,反映了他当时对如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如何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等重大问题的深入思考。对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基层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毛泽东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走群众路线来解决。因此,具有典型作用和普遍意义的“枫桥经验”一出现,毛泽东认为值得从中央层面进行大范围推广。

1964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同时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同年2月,第十三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一场轰轰烈烈的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的活动在全国展开。

“枫桥经验”与时俱进的发展

50多年来,无论在哪个历史时期,“枫桥经验”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彰显了独特优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上世纪60年代中期和70年代初期,枫桥创造了依靠群众改造流窜犯和帮教失足青少年的成功经验。三年困难时期,我国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人口流动频繁,流窜犯罪突出,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大压力。70年代初期,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帮教失足青少年和一般违法人员的经验。1973年,公安部派人到枫桥蹲点,形成《“枫桥经验”在前进》的调查报告,以及《对一般流窜犯就地改造比矛盾上交好》等8个典型材料。1977年10月6日,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枫桥蹲点调查长达14个月,总结了普及“枫桥经验”的6条标准: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成效显著,发案少,治安好,巩固了集体经济,促进了生产等。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枫桥在全国率先给“四类分子”摘帽,为全国范围的拨乱反正提供了范例。1979年2月5日,《人民日报》就此发表《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的长篇通讯,向全国介绍枫桥给“四类分子”摘帽的经验。

上世纪80年代,枫桥镇及时提出综合治理的社会治安理念,在全国首创综治办,实行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1990年9月,中央政法委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进入90年代,枫桥又创造了“四前”工作法和“四先四早”工作机制,组织群众预防矛盾,服务群众减少矛盾,服务群众化解矛盾。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枫桥坚持发展与稳定并重,形成了党政动手、依靠群众、源头预防、依法治理、减少矛盾、促进和谐的新格局,努力做到“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为“枫桥经验”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使之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工作中发挥出更大效能、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

故事启迪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就是要求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枫桥经验”诞生在特殊的年代,但它所蕴含的群众工作理念和方法已经超越了那个时代,这也是这一经验历久弥新的理由。“枫桥经验”核心内容是“矛盾不上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特别是把可能成为尖锐冲突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在这一点上,“枫桥经验”具有普遍意义,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都可以学习借鉴“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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