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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无百姓莫为“官”

(二〇〇四年一月五日)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

  古往今来,许多有作为的“官”都以关心百姓疾苦为己任。从范仲淹[1]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2],到郑板桥[3]的“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4];从杜甫[5]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6],到于谦[7]的“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8],都充分说明心无百姓莫为“官”。

  我们是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一定要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以“天下大事必做于细”[9]的态度,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抓实做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项工作,努力办实每件事,赢得万人心。

【注释】

[1] 范仲淹(989—1052),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

[2] 见北宋范仲淹《岳阳楼记》。

[3] 郑板桥(1693—1765),即郑燮,江苏兴化人。清代书画家、文学家。

[4] 见清代郑燮《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

[5] 杜甫(712—770),巩县(今河南巩义西南)人。唐代诗人。

[6] 见唐代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7] 于谦(1398—1457),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明代政治家。

[8] 见明代于谦《咏煤炭》。

[9] 参见《老子》第六十三章。原文是:“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老子》是中国古代重要哲学著作,提出的“道法自然”包含朴素辩证法思想,提倡“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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