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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利相兼,以义为先

平易近人——习近平的语言力量(外交卷)

——正确义利观指导下的大国外交

2015年9月22日至28日,习近平对美国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联合国成立七十周年系列峰会。9月26日,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习近平发表题为《谋共同永续发展 做合作共赢伙伴》的重要讲话,再次阐发“义利相兼、以义为先”的义利观,并愿以此为指导原则,同各国一道共促包容、互惠、可持续发展。

义利之辨由来已久。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所谓“道”就是取舍利的正当性标准,也就是“义”。墨子认为:“仁,爱也;义,利也。”(《墨子·经说下》)阐明了公利与义的辩证统一关系。孟子曾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把义置于重于生死的价值高位。由此观之,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义利观,并不排斥求利,但更强调重义轻利、以义制利,甚至舍利取义。这些思想正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一以贯之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新中国成立后,在自身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持以义为先,向广大亚非拉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支持其反压迫、反殖民,求独立、求解放的斗争。坦赞铁路、援外医疗等成为永载史册的丰碑佳话。改革开放后,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对外援助的规模、质量和成效也不断提高。在与发展中国家合作时,我国始终坚持促进互利共赢与共同发展的方针,不仅授人以鱼,更重视授人以渔,赢得了伙伴国人民的广泛赞誉。正是这种无私义举、双赢合作,让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几十年国际关系风雨历程中,始终尊重、信任我们,在台湾、涉藏等关乎我国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坚定支持我国立场不动摇。

“义利相兼,以义为先”八个字,则是新时期正确义利观的核心内涵。习近平将其精辟论述为:“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这个世界上一部分人过得很好,一部分人过得很不好,不是个好现象。真正的快乐幸福是大家共同快乐、共同幸福。我们希望全世界共同发展,特别是希望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不搞我赢你输,要实现双赢。我们有义务对贫穷的国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有时甚至要重义轻利、舍利取义,绝不能惟利是图、斤斤计较。”在外交工作中坚持正确义利观,就是“在政治上要秉持公道正义,坚持平等相待,遵守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为一己之私损害他人利益、破坏地区和平稳定。在经济上要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对那些长期对华友好而自身发展任务艰巨的周边和发展中国家,要更多考虑对方利益,不要损人利己、以邻为壑”。

习近平提出正确义利观这一重要思想,秉承中华优秀文化和新中国的外交传统,顺应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回答了乱世危局中负责任大国应如何做好外交工作这一重大问题。2013年3月,习近平在访非期间首次提出正确义利观;之后,在其公开讲话和文章中,共先后提及40余次,使其内涵更深刻,意蕴更丰富。同时,中国积极践行正确义利观。在联合国发展峰会上,习近平宣布,中国将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继续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投资,并免除对有关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截至2015年底到期未还的政府间无息贷款债务。这些举措,正是中国一如既往承担大国责任的鲜明例证。

“义利相兼,以义为先”,是中国大国和谐发展理念与大国自信、气度的自然外化。这一观点反对狭隘自私的民族利己主义,超越了“功利主义”和纯道义论的二元藩篱。它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出发,在“各美其美”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当今世界风云变幻,逆全球化暗流涌动,不少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进程中遭遇顿挫,未来道路愈加曲折。在这样的环境下,唯有坚持正确的义利观,将维护国际社会和平稳定与捍卫国家核心利益,实现共同富裕与谋求自身发展,促进人类共同利益与实现自身利益真正辩证统一起来,才有可能引领并与各国一道,共同走出经济危机和安全困境的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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