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博库网首页 > 电子书专题 > 法治中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第二版) > 第14章

后记(第一版)

2012年11月8日,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了。大会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吹响了新的时代号角。随之,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 2013年11月9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大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包括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全面勾画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宏伟蓝图。2014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就政法工作问题,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就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问题等,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伴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进行的,它们本身就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必将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必将更加有效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为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以来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业,加强人民法院思想理论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成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依托国家法官学院,聘请一批著名学者、专家和资深法官为研究员和特约研究员,确定一些有关法院工作的重大课题,深入研究。在周强院长的主持下,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编写了这一教材。这也是该中心的第一项研究成果。周强院长领导策划项目、主持提纲讨论、组织专家队伍、选聘初稿作者、座谈初稿修订等,并在全书统稿之后对文稿的修改提出了意见。本教材的作者,都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法学专家、审判专家,他们为本教材的写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深表谢意!需要说明的是,在教材的写作中,为了保证对有关政策和改革措施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写作组直接援引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开的文件内容,包括有关领导同志的讲话和观点,特此向有关组织、领导和作者致谢!由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课题非常宏大,正确、全面、深刻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重要论述,还有待时日,谬误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我们将认真听取并及时修正。

承担本书写作任务的专家学者及其分工是:

第一章:卓泽渊,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

第二章:胡建淼,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第三章:李林,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第四章: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第五章:黄永维,国家法官学院长,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主任。

编者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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