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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54.“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在群众眼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地、各部门的一把手,都是位高权重的。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落实总书记的要求,自觉做到身居高位而不擅用权力,手握重权而不谋私利。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领导干部的地位再高,也高不过人民,领导干部的权力再重,也是人民赋予的。每一个领导干部的成长进步,都是组织培养的结果。要对党和人民始终怀有一颗感恩的心,时时都要知恩图报,努力回报国家。

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增强自律意识,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珍重组织交给的职责,对权力始终保持一种敬畏之心,牢记权为民赋、权为民用,谨慎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多做促民生、利发展的好事,不搞伤民心、耗财政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要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集体智慧,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的决策,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搞独断专行,一个人说了算。

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强对施权行为的程序化管理,严格制度规范。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廉政情况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保证领导干部的权力不脱轨、不偏向,不走进误区。

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加强权力监督,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要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让权力在公正中行使,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把党内监督与人大政协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强大合力,保证人民赋予领导干部的权力始终为民所用、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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