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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道路

坚持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道路

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是党的民族宗教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是党赋予人民政协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人民政协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一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

一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必须自觉地服从并不折不扣地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最重要的就是在思想上、理论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就要求作为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机构的民宗委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一切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到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一切过程中。

坚持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必须自觉地服从并坚决地执行政协党组的领导。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敏感性强,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使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落地生根,保证民宗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履行好民宗委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必须坚持在全国政协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向全国政协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全国政协机关党组指导,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落实。贯彻好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使党的主张成为民宗委分党组和全体委员的共识,带领民宗委全体委员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

坚持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必须充分发挥民宗委分党组的政治引领作用。民宗委分党组是在政协党组统一领导下的民宗委的领导核心。民宗委分党组自身建设坚强不坚强,领导核心巩固不巩固,引领作用发挥好不好,是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关键。民宗委分党组首先要抓好自身建设,把分党组建设成为让党中央和政协党组放心、能够充分发挥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政治引领作用的坚强有力的党组织。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重要工作和事项的研究,确保党中央和全国政协党组决策部署落实到民宗委各项工作中。真正做到一切重要工作在党的领导下展开,一切重要活动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进行,一切重要安排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实施。要严格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坚决执行分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分党组和中共委员作用;立足鲜明统战特点,密切联系民族宗教界非中共委员,及时沟通情况,虚心听取建议,充分营造民主氛围;把加强学习提高、团结联谊作为重要职责,着力巩固全体民宗委委员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实现分党组党的领导和自身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党对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必须加强民宗委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必须落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要全面加强民宗委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实现基层党组织在民宗委党员中全覆盖,建设好基层党支部,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要把加强思想建设基础摆在首位。认真组织民宗委全体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民宗委各项工作的总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打好基础,带好队伍,建设一支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中共委员队伍,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把民宗委党的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抓好非中共委员队伍自身建设。

二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基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和解决民族宗教问题,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同中国民族宗教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中国化,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具体国情的认识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创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正确道路,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族宗教理论。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的成功运用,是解决中国民族宗教问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指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族宗教理论,灵活运用于中国民族宗教问题的具体实践,形成了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民族宗教问题的理论指南和基本遵循。

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就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的指导地位,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解决民族宗教问题。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族宗教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了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民族宗教问题错综复杂,历史上的民族宗教问题与当今的问题既有一致性又大不相同,世界上的民族宗教问题与中国的民族宗教问题既有一致性又大不相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遇到的民族宗教问题与中国共产党人所遇到的民族宗教问题既有一致性又大不相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的民族宗教问题与今天新时代的民族宗教问题既有一致性又大不相同。在处理新时代中国的民族宗教问题时,一定要从当今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解决。这就要求民宗委既要学习和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又要结合新的实际灵活运用。而最重要的就是学会运用认识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于解决新时代的民族宗教问题。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民族宗教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真正做到学懂悟透用实。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民族宗教理论,习近平关于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具体体现在中央文件、党的领导人重要讲话和重要会议精神上。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就要学深吃透中央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就要积极宣传好党的民族宗教主张,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民宗委要认真组织民宗委委员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学习了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时传达宣讲中央精神,让委员和民族宗教界认识理解、支持、赞成党的主张。要充分发挥委员在所联系群众中的特殊影响力,利用各类媒体的传播渠道,通过报纸、杂志、网站、微信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主动解疑释惑,促进全社会加深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和理解,最广泛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善于把党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变成各民族人民和信教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敢于直面问题,发挥民族宗教界委员和政协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在事关原则和国家利益等重大敏感问题上主动发声,坚定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

从全球范围看,我国的民族宗教工作是成功的。长期实践证明,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在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方面取得的成就不容置疑,彰显出中国特色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有价值和意义。我们要坚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理论自信,在处理有关民族宗教问题时不被外界不同声音干扰,牢牢坚持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正确道路。

三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工作的基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总结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处理好民族关系,关键是找到符合自身实际的正确道路。”[1]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是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正确的政治方向,也是人民政协民族工作的基本方针。

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我国民族工作方向的集中概括表达,是新时代做好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人民政协认识和处理民族工作领域复杂问题的方法和遵循,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途径。

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工作,就是要围绕民族工作中重大问题和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研究防范化解新时代民族工作面临的重大风险,研究解决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务实有效的应对之策,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民宗委要更加深入地调查研究抓好第一手材料,提出深入的举措意见,争取转化为党和政府决策和政策实施的有价值建议,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发挥参谋助手和决策咨询作用。

一是聚焦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问题,推动民族地区融入全国经济大局。由于我国多数民族地区地处高原、高寒、干旱、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社会发育程度低,城镇化进程慢,生态保护任务重,内生发展动力不足,对国家财政补贴的依赖度偏高,“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往往重叠。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民族地区仍然是重点难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民宗委要在解决加快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服务打赢民族地区扶贫脱贫攻坚战大局,集中调研力量为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经济,让民族地区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让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建言献策。

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民族必须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华民族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民宗委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下功夫。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营造尊重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的社会氛围,为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三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多民族国家,只有民族团结,才能实现民族解放,才能建设好国家,才能有幸福生活。民宗委要在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实现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桥梁纽带作用,巩固维护祖国统一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基础。将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贯穿到民宗委各项工作中。坚决抵制、反对一切破坏民族大团结的言行,及时研判影响民族团结的情况和问题,坚决反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支持依法惩处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要多做深化各民族平等关系的工作,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来保障各民族公民平等权利,促进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的团结。要推动有关部门对具有普遍性、社会反响大的事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加强网络舆论引导,防止煽动炒作。依法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保障民族团结,深化各民族平等关系。

四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走中国化的道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纵观历史和现实,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宗教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由于社会生活急剧变化和内外各种因素起作用,宗教领域也出现了种种值得关注的消极动向,“逆本土化”“去中国化”“极端化”“商业化”不断出现;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不断加剧,“三股势力”打着宗教旗号传播极端主义分裂主义思想;一些组织以经贸合作、扶贫济困、文化交流为掩护秘密传教,资助建立地下教会;网上宗教活动迅速扩散,特别是宗教极端思想通过互联网传播,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受到弱化和贬斥,甚至被歪曲为“无道德”的同义语,否定“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宗教的积极作用被无限夸大,消极作用基本被忽视等情况。这些问题,有的是过去就长期存在的老问题,在新的条件下又有所反复或出现新的表现形式,有的则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但所有这些问题都带有紧迫性、严峻性,而这些问题又需要长期的努力,做艰苦扎实的工作才能解决。

做好人民政协宗教工作,就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和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民宗委要站在国家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和巩固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认识宗教问题,重视人民政协宗教工作,积极协助党政部门把宗教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管住管好,最大限度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必须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积极向党中央进言。

做好人民政协宗教工作,就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民宗委要积极引导我国宗教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方向不动摇,不断适应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发展和新要求,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防范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抵御宗教极端主义思潮影响等方面作出不懈努力。注重发挥宗教界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培养,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团结引领作用,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等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合时代要求的阐释,并用广大信教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深讲透。要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事业,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多做有益于民众幸福、社会和谐的事,丰富参与公益事业的形式并拓展渠道,减轻信众宗教活动负担,树立济世助人的良好社会形象。要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积极走出去,在国际上讲好中国宗教故事。

做好人民政协宗教工作,就要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作为工作的根本方向和目的。民宗委要坚决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广泛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宣传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宗教界爱国守法,引导信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发扬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不断增强爱国热情,维护国家利益,服从政府依法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主动投入国家建设进程。坚持政教分离,反对境外利用宗教搞渗透和分裂活动的图谋,在事关祖国统一、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做到政治上坚定认同,文化上自觉融合,主动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

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过程中,民宗委要把防止宗教极端化倾向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团结引领作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化、“去中国化”、清真泛化等错误思潮。支持宗教界继承和弘扬我国宗教理性、温和、宽容的传统并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加强正面思想引导,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信正行,自觉抵制和反对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思想行为。要注意把握政策,不能以“去极端化”为由限制正常宗教活动,把信教群众推向对立面。

做好人民政协宗教工作,就要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支持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才能更好地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经过历史上长期中国化进程,经过党数十年来的政治引导,我国各宗教已经具有中国化的强烈自觉和优良传统。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注意防止宗教封建特权等一些已经过时、早被否定的东西借“中国化”的名义死灰复燃;要注重防止在某些敌对势力支持下的地下宗教,借“中国化”名义大搞渗透分裂活动,意在与我争夺群众。坚持中国化原则,就要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原则,防止把宗教与民族文化、民族特征强行捆绑,既保护信教自由,也要保护不信教、信其他合法宗教以及改变宗教信仰的自由,保证、促进各宗教多元化并存、和睦共处形态。

做好人民政协宗教工作,就要加强和创新宗教社会化治理。民宗委要自觉服从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大局,旗帜鲜明地支持党和政府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推动完善《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宗教社会化治理,提高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水平。要密切关注现实生活中宗教领域的态势,掌握真实情况,作出准确判断,科学预见未来,向党和政府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工作建议,加快推进宗教事务法治化、常态化管理,依法保障正常宗教活动。

要坚持宗教不干预世俗社会生活的原则,坚决反对将行政执法权力交给政府部门之外的社会组织或人员,警惕宗教插手属于政府行政、国民教育的职能。坚决反对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和商业化倾向治理整治力度,推进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切断借教敛财利益链,严禁商业资本介入宗教。在城市建设规划中,既要保护合法宗教活动的需要,同时又要反对滥建宗教活动场所。

要积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他们明确他们的职能定位,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他们加强自我管理、民主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做好人民政协宗教工作,就要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是大原则。民宗委必须坚守共产党员不信教这一政治纪律,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工作,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某些宗教狂热已经构成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严重冲击,要坚决反对只讲宗教信仰的个体属性而不讲社会属性,忽视宗教背后包含的复杂社会政治因素。反对将宗教信仰作为信仰的全部,鼓吹以宗教拯救道德,试图推动宗教站上道德高位,甚至作为我国道德规范的主流;反对打着“抵制渗透”“提升社会道德水平”等名义人为扩大宗教阵地,甚至抬一种宗教打一种宗教,搞“一教独大”,侵占、动摇党的群众思想基础。要积极扩大无神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影响力,向社会宣传普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要切实避免和反对只强调团结联谊,忽视意识形态职能,有意无意被宗教意识形态“统战”的现象。要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团结起来,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五 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2]。民族宗教工作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理所当然要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信仰者为祖国的建设和统一贡献力量。

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就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纵观历史和现实,民族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民族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民宗委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整体战略高度来认识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努力提高做好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人民政协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从九届政协起,每个少数民族都有全国政协委员;从十届政协起,人口百万以上的少数民族都有全国政协常委。十三届全国政协的2157位委员中,有245位是少数民族,占全部委员的11.4%。各全国性宗教团体,都有自己的代表参加政协,至少有1名常委。在地方各级政协组织中,都设有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或从事相关工作的机构,也都有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他们代表性强、在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民宗委要发挥好他们的作用,通过他们向群众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做好人民政协民族宗教工作,民宗委就要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总结历史经验,关注并研究现实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全面提升自身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民宗委要全面了解民族宗教领域的历史和当前实际的情况以及社会热点问题,紧紧围绕民族宗教领域具有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持续深入的研究。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基础上,坚持把民族工作的侧重点放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把宗教工作的侧重点放在引导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中国化方向上。努力发挥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协助、支持、配合党和政府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努力建设民族宗教领域智库,加强与党政部门、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性宗教团体,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社会智库的联系,密切关注民族和宗教学术领域的研究动态,了解重要观点和重点课题,为参政议政打下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积极建立完善对口协商制度,推动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建立与民主党派的联系,及时解决民族宗教界重大关切。建立全国政协和各地方政协民宗委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交流合作,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参政议政合力。加强委员会办公室自身建设,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委员和各宗教团体工作层面的联系,做好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


[1] 《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论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中国民族报》2014年4月4日第1版。

[2] 《迈向强国时代的中国民族宗教理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光明日报》2015年8月22日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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