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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大旗牢牢掌握在手中

第六章 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坚持高举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旗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重点,是工会组织安身立命之本

1.促进职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必须抓紧抓实抓好。就业是劳动者生存的经济基础,也是其融入社会、共享发展成果的前提,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生活。解决好就业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就业优先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成为民生改善的坚实基础、经济发展的基本支撑、社会稳定的“压舱石”。2019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47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44247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25.1%;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7.5%;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7.4%。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是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发展中国家,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解决就业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变化将对就业产生深刻影响,就业机会、就业结构和就业方式的变动将呈现许多新的趋势。党中央提出在做好“六稳”工作的同时,要落实“六保”任务,“六稳”之首就是“稳就业”, “六保”之要也是“保就业”。一方面,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不断成长壮大。这些新就业形态就业容量大、进出门槛低、灵活性和兼职性强,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逆势增长,越来越多的劳动者跳出传统的劳动岗位,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就业,成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以新就业形态出现的平台企业员工达到623万人、同比增长4.2%,平台带动的就业人数约7800万人、同比增长4%。据不完全统计,当前我国外卖骑手数量已突破700万人。新就业形态依托互联网平台,将松散的灵活就业组织起来,赋予灵活就业新的内涵,已成为我国新增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测算,2020年共享经济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将达到1亿个,新就业形态有望成为保就业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劳动力供给下降,人口老龄化加深,到2035年劳动年龄人口将保持在8亿人左右,比2019年末减少将近1亿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3亿人,超过总人口20%。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队伍带来的冲击,影响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部分职工就业面临困难,稳定和扩大就业面临较大压力。其中,尤其对应届大学毕业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以及外贸企业劳动者影响较为明显。受疫情影响,劳动力市场需求萎缩,即便是各高校扩大了研究生招生人数和专升本人数,鼓励毕业生参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以暂缓就业,这些沉淀下来的大学毕业生都会在近两到三年时间释放到劳动力市场,增加大学生就业压力;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就业受疫情影响人数众多,疫情期间,受订单减少、合同履行困难、生产要素价格上升等因素影响,企业出现资金紧张、经营困难等问题,影响了数量庞大的员工就业,即使没有失业,也可能因暂时待岗或工资下调导致就业质量下降;国外疫情的暴发和蔓延造成外贸企业面临极度严峻和复杂的形势,国外订单取消或延期、新订单减少、原材料短缺、物流不畅、贸易壁垒抬高等诸多因素,导致对外贸易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外贸企业员工的就业也因此受到冲击。

各级工会要把做好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更多职工实现稳定就业、高质量就业。一是深化工会就业创业服务。强化工会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建设,深入开展“工会就业援助月”“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等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活动。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转岗安置、再就业培训、创业带动就业等工作,引导职工转岗提质就业。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受产业调整、经贸摩擦等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要进行深入调研和失业风险研判,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按照“保岗位、保生活、保稳定”的原则,就调整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为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帮扶,保障职工基本生活。三是大力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加强工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完善技能形成和提升体系,提高职工岗位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四是依法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动《劳动合同法》实施,指导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挥集体合同的作用,遏制部分企业用工短期化和随意裁员行为,帮助职工稳定就业岗位。努力消除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权利,切实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制度,遏制超时加班现象,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推动建立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用工和社保制度,建立健全互联网平台用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标准体系,切实保障家政服务等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充分释放新动能带动就业效应。

2.突出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

工资收入是民生之源,是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核心,也是工会维权的重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通过“扩中、提低、调高、打非”,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党的十八大以来,职工收入一直保持稳定增长,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46769元增加到2019年的90501元,年均名义增长率为10.13%。同期,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从24556元增加到53604元,年均名义增长率为10.25%,均高于同期9.26%的经济增长率。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19年规模以上企业分岗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显示,2019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5229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最高,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2.09倍;处于生产一线的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平均工资最低,为59586元,是全部就业人员平均水平的79.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向未来,我们要把满足国内需求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而提高职工收入、维护职工收入分配权益,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环节。但目前职工收入差距依然较大,一线工人、农民工工资相对偏低,这是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通过工会劳动关系监测平台对29个省(区、市)119个市(区)2927户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经营和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现状况共37个指标开展监测,并对其中2000户核心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显示,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职工月平均工资5472.97元,较2019年第四季度减少324元,名义工资下降5.6%(第一季度CPI为4.9%)。月工资收入低于3500元的职工占比为28.76%,较2019年第四季度上升4.14个百分点。金融业(5273.42元)、文体娱乐业(4198.76元)季度环比下降幅度最大,分别为53.10%和52.61%。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收入差距仍然较大,中央国有企业月平均工资为7780.14元,地方国有企业为7311.52元,民营企业为6425.93元。

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工资收入权益。一是推动完善收入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维护广大职工的工资收入权益。积极参与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制定,推动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等制度。二是以提质增效为重点深化集体协商工作,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职工工资不能由经营者单方决定,必须通过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确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稳定劳动关系具有基础性作用。各级工会要继续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重点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工时协商机制,参与制定行业劳动定额,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促进职工工资随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三是着力推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水平。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要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有关具体政策的制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职代会等途径,推动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提高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等级技术工人待遇,使他们稳步进入中等收入者行列,带动广大一线工人工资增长。四是推动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建立最低工资评估机制,促进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明显增加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收入。五是推动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和督查,推动完善欠薪报告制度和发生欠薪后的救济制度,督促用人单位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有效解决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欠薪问题。

3.推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网,是职工重要的社会经济权利,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建立起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多的社会保障网,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59130亿元,比上年增加2040亿元,增长3.6%;基金支出合计54492亿元,比上年增加5285亿元,增长10.7%。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675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61万人;全国有9.6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加职工2548万人;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05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99万人;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254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04万人。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根据全总调研显示,网约车司机、送餐员、快递员三类群体缴纳社会保险不足四分之一,有三分之一从业者未被社会保险覆盖。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工会扮演着重要角色并发挥着积极作用。各级工会要积极推动《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主动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对社会保障的群众性监督,促进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一是推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缩小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差距,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做到跨省无障碍转移接续。二是积极参与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建立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门诊统筹,合理确定补偿政策,积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有效降低职工实际负担。三是加强对社会保险的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作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重点促进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依法参保,推动解决职工漏保、断保、转移接续难等问题,发挥工会拾遗补缺的作用,加强精准帮扶,促进广大职工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益。

4.努力保障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权益。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是职工在工作场所的基本权利。近年来,各级工会高度重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为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实现体面劳动作出了不懈努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治理和专项整治力度不断加大,急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但同时一些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的职业健康法治意识淡薄,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劳动用工制度不健全,流动性强且大多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没有参加劳动保险;部分地区片面追求发展,忽视职业病防治,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职业病防治知识缺失等,职工劳动保护问题仍然突出,职业病危害仍是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2017年,全国共报告了26756起新发职业病病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22701人。同时,还有职业性耳鼻喉疾病人群、职业化学物中毒人员、职业性眼病等报告病例。与此同时,近年来,职工健康问题越来越凸显。据统计,我国18岁以上人群中患有高血压、高血糖和脂肪肝等疾病比较普遍。因长期看电脑伏案工作,职工患腰椎、颈椎和尾椎增生的明显增多,且患者年龄趋于年轻化。由于社会压力、职场压力、个体压力等综合作用,职工患精神类疾病也呈增长趋势,对职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由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主持完成的中国首个心理健康蓝皮书——《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17~2018)》显示,有48%的受访者认为社会上人们的心理问题严重。

工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本质是代表和组织职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开展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机制;推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项集体合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增强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组织职工群防群治、防治结合,配合政府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生产条件。

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社会权利和生态权益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必须坚持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权益相统一,在全面中突出重点,以重点带动全面,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维权。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加广泛的背景下,职工权益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更加宽广,更具全面性、多样化、多层次特点。在突出维护劳动经济权益的同时,要注重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需求、社会权利和生态权益,使之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互为支撑。职工不仅是劳动者,而且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所有企事业单位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如何,都必须毫无例外地实行民主管理,组织广大职工依法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着力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在立法、参政议政中主动建言献策,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和支持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使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保障。要针对职工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注重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要突出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发展权,督促企业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深化职工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要适应职工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组织和代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社会治理创新,更好维护职工在社会领域的各项权益。要顺应职工日益增强的安全、绿色、环保等方面的需要,注重维护职工的生态权益,推动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促进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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