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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党的纪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最多的问题之一,就是严明党的纪律。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他突出强调严肃党的政治纪律问题;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他突出强调严肃党的组织纪律问题;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他突出强调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 2015年6月 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他强调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党的纪律,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它的鲜明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他反复强调,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党一成立,就把党的纪律建设提上重要日程。党的一大通过的  《中国共产党党纲》,共 15条,其中多条涉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规定。从党的二大开始,历次代表大会制定  (修订) 的党章,都设专章规定党的纪律或党的纪律检查  (监察) 机关。毛泽东同志在领导创建中国工农红军的过程中,亲自制定了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成为红军艰苦奋战而不溃散的重要法宝。毛泽东同志指出:“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建设、改革时期,我们党都始终把纪律严明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可以说,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党领导的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

纪律严明,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纪律严明,既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又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的重要保障。邓小平同志指出:党要同心同德,一心一意,没有纪律不行。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而且是自觉的纪律。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最好的风气就是这个。“一个党如果允许它的党员完全按照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这个党当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党的任务就不可能顺利实现。”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有850多万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

纪律严明,是当前一个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一个时期以来,党纪松懈的问题相当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分析党内纪律不严明的问题和危害。在谈到政治纪律时,他指出: “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有的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重视不够,个别的甚至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的党员干部想说什么说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有的还专门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来说事,口无遮拦,毫无顾忌,以显示自己所谓的能耐,受到敌对势力追捧,对此他们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些问题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 同时,在遵守和维护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令人触目惊心。他强调:“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  ‘王道’,纪律是  ‘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  ‘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成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  ‘私人俱乐部’。”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明纪律问题,并将严明纪律作为落实从严治党  “八条要求” 之一加以强调。

纪律严明,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 “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遵守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者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他强调:“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证。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他指出:“‘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去年以来,各级党组织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完善了纪律规定,加强了执纪问责,效果是好的。同时,从已经查处的大量顶风违纪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  ‘四风’ 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因此,在纪律上还要进一步严起来。” 在 2015年6月 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他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艰巨繁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作保证,首先是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的性质和宗旨都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为什么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呢?这不仅因为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还因为许多人不把政治纪律当回事。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些年,在干部监督上,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有的干部也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 “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 他指出:“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搞拉帮结派这些事,搞收买人心这些事,没有物质手段能做到吗?做不到,那就要去搞歪门邪道找钱。反过来,如果有腐败行为,那就会想着如何给自己找一条安全通道,找保护伞,就会去搞团团伙伙,甚至想为一己私利影响组织上对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 他强调:“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就是一句空话。我国曾经有过政治挂帅、搞  ‘阶级斗争为纲’ 的时期,那是错误的。但是,我们也不能说政治就不讲了、少讲了,共产党不讲政治还叫共产党吗?‘纪纲一废,何事不生?’ 在这里,我要十分明确地说,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不能松,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在政治问题上,任何人同样不能越过红线,越过了就要严肃追究其政治责任。有些事情在政治上是绝不能做的,做了就要付出代价,谁都不能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首先是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他强调:“党中央权威,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并具体体现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没当回事,更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念,是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  “钙”。缺乏这种理想信念,就会  “精神缺钙”,就会得  “软骨病”,就会成为各种歪理邪说的俘虏,就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袭击。一些党员干部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或者贪污腐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首先就因为

“精神缺钙”。共产党人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终生追求,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决不被  “马克思主义过时论”、“共产主义渺茫论”、 “社会主义失败论” 等谬论所迷惑,决不受西方政治制度、“普世价值” 的影响,决不从封建迷信、各种宗教中寻找精神寄托,立牢  “主心骨”。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世界,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实践。不断加深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把对远大理想的追求落实到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不懈奋斗上,百折不挠,埋头苦干,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路线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遵循,要自觉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和动摇,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增强政治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好干部二十字标准,特别强调理想信念、敢于担当这两条。我理解,这两条实际上都体现了政治纪律的要求,就是要增强政治定力、政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对  “敢于担当” 的解释就是  “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这里最主要的就是政治担当,就是在政治方向、理想信念这个最根本的问题上保持定力、敢于斗争。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以任何名义歪曲和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奋斗历史的言行,对宣扬西方  “普世价值”、“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分立”、“军队国家化” 等错误观点,必须自觉抵制和坚决斗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严明政治纪律就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 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党章规定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规范,现在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种种问题,说到底就是没有很好遵守党章、违背了党章。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途径,也是严明政治纪律最主要的方法。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就必须经常检查学习、遵守党章情况。

党的组织纪律既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其他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组织纪律必须严起来。他指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了原有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管理模式,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对党内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引发了种种问题,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就是其中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比如,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变着法儿把一件完整的需要汇报的大事情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汇报的小事项,让组织程序空转;有的领导班子既有民主不够、个人说了算问题,也有集中不够问题,班子里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  ‘私人领地’,互不买账,互不服气,内耗严重;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有的办事不靠组织而靠熟人、靠关系,形形色色的关系网越织越密,方方面面的潜规则越用越灵;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等等。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

严守组织纪律才能防止犯错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一个人什么时候容易犯错误?就是以为自己万物皆备、一切顺利的时候,得心应手了就容易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又不能做到不逾矩,就要出问题了。月盈则亏,水满则溢。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防微杜渐才能不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过去都是不敢碰的高压线,现在这两条纪律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成了最松弛的低压线。犯个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算什么?打个哈哈就过去了!一到节假日甚至不是节假日,有些人就到处跑,还带着一大家子,吃好的,住好的,玩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哪儿好就往哪儿去。不少是公款消费,财政成了他们家的钱包,财政局长成了他们家的管账先生。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惠民资金等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历来贪污挪用这种钱要罪加一等,也有人敢下手。要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审计工作特别是对重大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的地方往往在集中换届时加大查处力度,平常就不那么注意了。不换届时选的干部跟换届时选的干部一样重要,不能完全不设防。组织部门要抓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典型案件,抓住了以后从重从严处理,并要警示天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强化程序观念,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该履行的职责必须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少些  ‘迈过锅台上炕’ 的做法,也少些  ‘事后诸葛亮’ 的行为。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

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是重要的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在请示报告制度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干部目无组织,干了什么、人跑到哪里去了,组织上都不知道,泥牛入海无消息。有事要找他,众里寻他千百度,颇费周折。孔子说  ‘游必有方’,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是连这一条都做不到,那就成问题了。对不请示报告的干部,党组织要格外注意,可能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有的领导干部不知哪来的神通,办了好几个身份证,违规办了因私护照甚至持有外国绿卡,有的有几本港澳通行证,有的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去了,根本没给组织上说一声,没把组织当回事!这些都要查,查出来就要处理,不搞下不为例。领导干部独来独往、天马行空,迟早会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 “党是我们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古人讲的  ‘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在当代中国,没有党的领导,这个是做不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这是党的领导决策核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各方面党组织应该对党委负责、向党委报告工作。有的同志习惯于把分管工作当成自己的禁脔,觉得既然分管就没有必要报告了,也不希望其他人来过问,有的甚至不愿意党委过问,不然就是党政不分了。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党委是起领导核心作用的,各方面都应该自觉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况,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报告一下有好处,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事情能办得更好。各地区各部门党委  (党组) 要加强向党中央报告工作,这也是一个规矩。” 每个党员都应强化组织观念,自觉执行思想汇报、请示报告制度,真心向组织亮思想、讲真话。领导干部还应结合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和述职述廉等,定期向组织报告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廉洁自律等情况,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之中。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管理、核查和问责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不仅要守纪律,还必须讲规矩。他指出: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他强调: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他指出,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这些年,一些潜规则侵入党内,并逐渐流行起来,有的人甚至以深谙其道为荣,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比如,在思想政治上,一些人信奉  ‘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在组织生活中,一些人信奉  ‘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 ‘你不批我,我不批你;你若批我,我必批你’,‘上级对下级,哄着护着;下级对上级,捧着抬着;同级对同级,包着让着’;在执行政策中,一些人信奉  ‘遇到黄灯跑过去,遇到红灯绕过去’, ‘不求百姓拍手,只求领导点头’;在干部任用中,一些人信奉  ‘不跑不送、降职使用,只跑不送、原地不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在人际交往中,一些人信奉  ‘章子不如条子,条子不如面子’, ‘有关系走遍天下,没关系寸步难行’。这些潜规则看起来无影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听起来悖情悖理,却可畅通无阻,成为腐蚀党员和干部、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如果任其大行其道,我们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又谈何好转?破除潜规则,根本之策是强化明规则,以正压邪,让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全党上下,任何一级组织、任何一名党员和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法规纪律,对党忠诚,光明磊落,公道正派。”

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实现党的共同意志的工具。没有严的纪律和规矩,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可以自行其是,这样的政党就好比一个俱乐部,是不可能有什么战斗力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具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一大优势,也是我们党强大战斗力的重要法宝。经过长期实践,我们党形成了系统的党内规矩。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这些都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也许有人会说,党章等党内规章制度、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规矩,这个不难理解;但为什么说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十分重要的规矩呢?这是因为,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来说,不仅要靠党章和党的纪律,还得靠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规矩不能立起来、严起来,很多问题就会慢慢产生出来。立规矩与严纪律同样重要。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违规和违纪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不守规矩,长此下去就会言行失范。比如,有的人不守规矩,热衷于参加各种  “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久而久之就成了相互提携、互通款曲,党的原则被抛在脑后,搞成了小团体、小宗派,最终违反了不能拉帮结派的政治纪律。可见,守纪律要从守规矩开始,守规矩就是守纪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守纪律讲规矩最重要的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  “五个必须”,是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规矩。

每个党员都要有规矩意识、规矩自觉。有的人认为,只要不触碰纪律,踩踩规矩红线  “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思想是十分有害的。“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偶尔违反规矩的行为也许是小事,但久而久之就会松懈思想防线,就会弱化规矩意识、规则意识,发展下去离触碰纪律红线就不远了。从腐败分子的忏悔录中可以看到,许多人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就是首先从违反党的规矩开始的。我们每个党员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像习近平总书记所反复强调的那样,在守规矩上始终讲严格、讲认真,不能心存侥幸,不能  “偷鸡蛋试手”,“不因恶小而为之”,把规矩当红线、底线来坚守。

纪律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制定纪律、纪律教育、执行纪律等各个环节。把这各个环节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使纪律成为铁的纪律和自觉的纪律相结合,才能增强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党的纪律规定要根据形势和党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确保系统配套、务实管用,防止脱离实际、内容模糊不清、滞后于实践。” 他特别强调:“执行组织纪律就要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纪律执行问题。他指出: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他强调: “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  ‘纸老虎’、‘稻草人’,造成  ‘破窗效应’。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放纵。” 他指出: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拒绝说情风、关系网、利益链,采取管用的措施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使违纪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这样既有利于防微杜渐,也有利于教育和挽救干部。有的地方和单位有了问题总想捂着盖着,甚至弄得保护错误的力量大过伸张正义的力量,这个问题要认真解决。查处违纪问题必须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不能装聋作哑、避重就轻,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任何人不得隐瞒、简化、变通。”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严明党的纪律,是全党同志的共同责任。党的各级组织应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党的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应把维护党的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原载《学习与研究》2015年第9期,原文副标题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体会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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